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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邛崃老汉斗小偷 获成都首例见义勇为终身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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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16: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邛崃油榨乡住户叶顺忠脸上写满幸福——他不再为自己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发愁——因为在今后,他每月都可从政府部门领取411元补助金。由此,今年60岁的叶顺忠成为成都市第一位终身领取特困补助的见义勇为公民。

终身受助 他是成都第一人


2005年,叶顺忠在路上遇见一名小偷,在搏斗中英勇负伤,留下残疾。后来,叶顺忠被邛崃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这几年来,叶顺忠一直在当清洁工。虽然生活拮据,但叶顺忠从未向政府部门提出过任何要求。


今年7月16日,成都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一项惠民行动,规定获得“见义勇为公民”以上称号者可申领特困补助,并享受代缴社保的待遇。根据政府规定,邛崃市综治办为叶顺忠老人申请了补助,办理了一张退休卡。在今后,老人可每月获取411元的补助。


据成都市综治办有关人员介绍,叶顺忠是成都市领取特困补助的第一名见义勇为公民。


困难见义勇为人 政府要帮助


根据规定,受助对象包括被市级以上单位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勇士”和成都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公民”。获得“见义勇为公民”以上称号的人因伤残、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由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综治办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情况和严重疾病情况鉴定,符合申领特困补助的可领补助。


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每月生活补助600元;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生活补助500元;新都、温江、龙泉驿、双流、郫县、青白江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生活补助400元;金堂、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新津、崇州、彭州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生活补助3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补助金额)。对无用人单位的见义勇为受助对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优先为其提供就业岗位。见义勇为受助对象属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和失业)由见义勇为基金代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无用人单位的,由见义勇为基金代缴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此外,见义勇为受助对象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廖锐 记者 杨柳

http://cd.qq.com/a/20081007/000004.htm

就是应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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