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4日,陕西神木农商行原副行长龚爱爱案审理 未涉及房产财产
2013年09月24日上午,神木“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不少关注“房姐”龚爱爱案的民众冒着寒风聚集到靖边县人民法院。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引发舆论关注和质疑。
24日早8时许,靖边的气温只有10度左右。尽管寒风凛冽,但仍有来自神木、府谷和靖边当地的大批民众聚集到此。家住靖边县的王先生告诉,他一直都在关注“房姐”龚爱爱的案件进展,但相比龚爱爱拥有的多个户口,他更关注其数十套房产和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
但此次开庭,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并未涉及房产和财产。一位张姓市民质疑说,“房姐”拥有众多房产,但与此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一样,“房姐”众多房产的来源等问题也未有涉及。不少在场民众均表示,他们更关注的是龚爱爱的房产和财产来源,有关方面应该对这一问题也有所“说明”。
庭审开始后,法庭大铁门关闭。在法庭外守候的部分民众,在警察的劝说下渐渐离去。
开庭前,公众除了关注龚爱爱的虚假户口,更关心她的巨额财产哪里来,是否有非法收入? 榆林市有关部门昨天也大体公布了龚爱爱名下的财产状况:龚爱爱在北京的房产超过一万平米,合同总价近4亿元,按揭贷款由商铺、写字楼和公寓出租所得租金按期支付。同时也明确,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本案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也没有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
庭审后,她的辩护律师发表致媒体公开信。公开信说,公安机关对龚爱爱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侦查,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反映龚爱爱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违法,那么,龚爱爱也不应因其富裕而继续受到道德上的质疑或非难。
也许“房姐”龚爱爱事件随着案件庭审的推进,人们对于龚爱爱财产的质疑会划上句号,但案件本身留给我们的反思或许还会持续下去,那就是,为什么方便之门会轻易为“房姐”而开?
打击腐败分子是应该的,但是,更应该的是完善监督机制、加重对这些腐败分子的惩处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