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动车组列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施行
为了确保动车组列车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旅客和铁路职工身体健康,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铁道部日前出台 《动车组列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该办法规范了动车组列车食品从源头供货、制作加工、食品配送、经营销售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提出了动车组列车食品经营者资质条件、食品安全控制要求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管理要求。全路将逐步推行动车组列车配送食品统一查验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信誉档案制度。
在铁道部的统一领导下,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动车组列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负责动车组列车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动车组列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 (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制度,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动车组列车的供餐方式与传统的餐车供应方式有很大区别。食品制作加工从车上转到车下,定型定量成品和优质品牌食品成为铁路动车组餐饮业的主打产品。铁路冷链、热链和常温快餐盒饭生产加工,已开始趋向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因此,针对铁路动车组餐饮业的发展和形势变化,制订一套完善的动车组列车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对于保证广大旅客身体健康和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尤为重要。
今后,铁路部门将加大对动车组列车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铁路食品安全监督机构不仅要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还要定期组织食品抽样,并委托铁路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生安全,实在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