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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轩】] 是否应该体罚不听话的学生(附部分国家对学生体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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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14: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日本: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明。
  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投票**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看完这些国家这样管教学生,是否觉得我们国家并不是在管教学生,而是像温室的花朵一样溺爱着、畸形地保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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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0: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欣赏魏书生充满智慧与人性的“惩罚教育”。

  魏书生老师面对犯错误的学生,他的“惩罚教育”别具匠心。
  一、《犯错误,写说明书》
  魏老师说他刚教书时,学生犯错误时也让学生写检讨书,后来他发现学生的检讨书写的浮皮潦草,不能触及内心深处,不容易找到纠正错误的有效方法。于是他提出了写说明书。“要求在说明书中基本使用心理描写的表达方法,描绘出心理活动的3张照片,每张照片上都有两种思想在争论。”他还要求“写说明书一定要深入自己的内心深处,观察自我,分析自我,发现两个不同的自我。”还要求“写说明书不一定非要说自己的错误,如果认为自己做得有理、做得正确,那就完全可以向自己的内心深处寻找辩护律师,说明自己这样做的根据和对己对人的益处。”
   犯错误写说明书,如魏老师的学生所说:写检讨书,越写越恨老师;写说明书,越写越恨自己。而且,不仅让学生改正了错误,还提高了作文水平。

   二、《犯错误,写心理病历》
   学生犯错误,必然有一个心理过程。通过写心理病理可以让学生剖析自己的错误原因,错误背景,“使他跳出自我保护的小圈子,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冷静地选择改正自己错误的方法。”这比“简单粗暴,大而无当”的教育方法要有用的多。
   心理病历包括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发病原因、治疗方法、几个疗程等五个部分。老师们不妨一用,也许会让你的犯了错误的学生品尝到“战胜自我的欢乐”。你呢,也会在教育中享受到乐趣。

   三、《犯错误,唱歌》
   犯错误,唱歌。它与“板起脸孔训斥、批评”“指责学生的种种不对”“动用拳脚”“罚站”“动用拳脚”“上交学校政教处”等方法相比,那自然是“密切了师生同学之间的关系,淡化了学生的逆反心理,调节了班级气氛”。高明!

   四、《犯错误,做好事》
“学生犯了错误,便做一件好事”这有助于学生改正自己的错误吗?魏老师说:
“人犯错误的时候,心里都有过斗争,做还是不做呢?------斗争之后,脑子里对自己不负责任的那一方------获胜了,于是指挥着自己犯了错误,这如同在心灵的原野上,涌出了一股浑浊肮脏的浊流,流淌出来,污染了一部分心灵的田野。这时一般人都有一种懊悔感,一种负疚感,一种痛苦感,有的还有恐惧感,但眼见浊流污染心田又想不出办法控制。
  人在做好事的时候,一般都是积极、昂扬、上进、助人、善良、真诚、勤奋、果断的那一方脑细胞指挥自己行动。这便如同心灵的原野上涌出一股清清的泉水,这水便可冲刷受污染的那片心田,使人重新恢复自尊、自信、自豪,重新感觉踏实、安全、幸福、快乐。”
   可见,做好事,它能起到增强学生自尊、自信的作用,“也起到了分散学生犯错误的精力,将其导向真善美的疏导作用,起到了使学生发现一个新的更强大的自我的作用”。


   魏书生教育学生的绝招
  一、有错必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犯错学生实施惩罚,有助于维护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利于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导向,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和守法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惩罚教育也是使学生将来成功走向社会、走向成熟的必要手段之一。魏书生说:“学生免不了犯错误,犯了错误,当然要想办法帮学生改正。”如果有错不罚,则会纵容学生继续犯错,犯大错。

  二、依“法”施罚。 在魏书生的班里,学生犯了错误该怎么罚,都有“法”可依。什么错误罚唱歌,什么错误罚写说明书,什么错误罚做好事都有规定。有时班主任不在,班干部就可依“法”施罚,甚至犯错学生也会自觉进行自我惩罚。

  三、及时施罚。 力争“今日错今日罚”。拖延惩罚,容易引起学生的对立情绪,惩罚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当然,这里的“及时”并不是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一分钟都不耽搁。施罚者一定要灵活把握惩罚时机,让惩罚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四、适度惩罚。 惩罚是一种教育方式,惩罚的目的是教育学生改正错误,而不是“整”学生,所以要适度。惩罚就像药剂,适量服用对病体有益,过量则有害。正如魏书生老师所说:“有了病可以扎针,但进针深了,效果不好。”过重的惩罚,不仅会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还会引发学生的厌学情绪,造成师生关系紧张,也有损于教师形象。

  五、赏罚结合。 学生犯了错误,自然不指望得到教师的表扬,可魏书生老师惩罚学生的同时不忘表扬学生,在指出学生一点不足的同时,指出他和这一点相对应的长处,努力找到学生心里真善美的一面,并靠这部分好思想去改变学生,做到“良药甜口利于病”。

  六、寓爱于罚。 惩罚的出发点和终结点都是爱,爱是教师适当运用惩罚的最根本前提,教师施罚时应心中有爱。魏书生老师正是从爱护学生的角度施罚,罚得学生心服口服。

  七、因“材”施罚。 犯错学生在年龄、性别、个性特点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教师应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在施罚的方式上、程度上做到因人而异,灵活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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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08: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教育制度似乎又走向了一个误区,只要有老师体罚学生,媒体报道出来就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一样。古语有云:玉不琢不成器,黄金棍下出好人。最根本的是有些学生,他就认体罚,怎么说他都听不进去,就服打。这也是因材施教吧,孔子不是也有“叩其胫”的举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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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20: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话很有道理,虽然体罚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光靠老师在那晓之以理是万万不能的.只有真正做过老师的人才能明白.
我倒不觉得体罚有什么好,毕竟体罚学生老师也是很累的。但我非常赞成学生不好,学校有权要求家长一定的经济罚款,有权勒令学生停学,甚至是面壁思过.我们的教育需要出路,我们的老师需要出路,而这需要整个社会的支持.
我们可以把教育作成像花儿一样甜美,但最后的恶果却还是留给了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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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0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体罚学生和咱们和谐社会的形象不符啊,一切都要和和满满的解决,有问题调解,千年的精髓所在~~
我想目前的最冠冕的解决办法是,各位老师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教育,感化教育,不是吗

不开体罚的原因在于很难规范,不免会有为人师者,懒得教导,直接以暴力驯服孩子。另外么,开了体罚例的上面诸国,我想教育也未必因此而卓有成效。解决的办法,让社区义工、志愿者什么的介入是不是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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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3: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适当体罚,有些学生娇惯太厉害了,道理讲不通.现在先收拾他一下,以后他会明白的.
但体罚不等于虐待,觉得以前戒尺就很好,总之要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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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9: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们国家自古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老师教育学生是用戒尺,棍子打学生的事很常见,我就被打过一次(因为上课说话),记忆深刻啊,不过很有用,以后上课都不会乱说话,但是也有不听话的,打了棍子都碎了还是照玩照说话,呵呵,我觉得教育学生体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应该从感教加体罚,学生也是很有感情色彩的,而且感化教育的力量要大于体罚,但是体罚是不能缺少的,在一定的范围里还是对感化教育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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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5: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坚决不体罚的。这里的体罚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们在评价一个孩子时,往往不讨论其他,首先就把责任推到了教育者头上,譬如父母、老

师。而这种怪异现象,显然是“伦理”造成的。

在父慈子孝,长幼有序的中国传统礼教下,老师具有了不言自明的权威,并进而完成了“体罚”的行为合理化。似乎,体罚成了

老师的权利。

我的不同意体罚,

一是因为要让孩子听话,不是靠外在的强制,而是要靠内心的自我听从,对于叛逆期的孩子来说,体罚可能适得其反

二是以已及人,若是我的孩子被别的老师体罚了,我第一个就不同意;推已及人,对于别人的孩子,我们怎么下得了手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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