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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10女生暴殴舍友强逼脱裤拍下手机裸照(昆明某高校惊现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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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0: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核心速读:[/b]一起内衣丢失的小事,激化成一桩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4月13日晚时许,觉得自己被误认为偷了内衣的效力邀约9名同学,到宿舍内与小雪“谈话”。随后,10人围住小雪不停殴打,有人向她头上浇淋吃剩的方便面汤,有人在她脸上用眉笔写字。更为恶劣的是,当着男生的面,这些人强迫小雪脱下裤子暴露下身,并用手机拍下施暴与受辱的照片和视频。

检察官点评:犯罪性质恶劣批准全部逮捕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谈及这一案件,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极其恶劣”。
  检察官认为,小丽只因两句口角之争,就纠集大量人员对受害人进行伤害,而涉案的其他嫌疑人,不分是非,人云亦云,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伤害,犯罪嫌疑人不同于其他案件的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大,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难以预料;也是历年来罕见的伤害人身民主权利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因为涉案者多是高校学生,过去,曾出现过高校学生初次涉嫌犯罪,检察机关根据情况施用宽严相济处理的案例。但面对本案,五华检方最终行程了统一意见:此案设计《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亵渎、侮辱妇女中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从严情节,不适用从宽政策。5月2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全部10名犯罪嫌疑人。
  “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不仅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也能一次案例对在校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为此,检察官还对校方发出了检查建议书,希望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同事,要求完善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

  昨天(2008年7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检察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庆幸手机拍下的照片和视频最终没有传到网络上去。“尽管如此,他依然是云南高校历年来性质最为恶劣的事件之一。”至于这些大学生是否模仿了今年来网上传播的当众虐待视频,检察官认为还没有那么严重,还只属于小团体欺负个人,因为还手机里的照片都没有传播,跟网上传播的虐待视频的性质和出发点不一样。

口角之争引发被辱噩梦[/b]

  22岁的小雪是昆明某高校学生。直到今天,她都没有想通,4月12日下午,自己和舍友小月的几句简单对话会引发一场一生都难以挥去的噩梦。“我们宿舍有人丢东西了,你是否有贵重东西要收好;另外小丽搬到我们宿舍,睡在你的铺,你是否知道?”小月当时回答说“没事”。
然而,“事情”到了下午6点左右就来了,小雪突然接到小丽的电话:“怎么我才搬到你们宿舍,你就说我偷了你的内衣?”正在外陪妈妈逛街的小雪表示有身事情回去再说。第二天下午6点钟左右,两人因此事发生了争执,于是电话叫小月等人来对质。七嘴八舌中,有人说小雪趁小月不在时,用小月的盆洗头、洗菜。小雪和小月也起了争执。正说着,小丽上来就打了小雪几耳光。
  “接着小月也上来打我耳光,扯我的头发,并用脚踢我的肚子;之后小丽也上来打我,还用板凳砸我的头,一边打一边就我们发生的矛盾‘扯’了一个钟头左右。当时小月的男朋友和另外两个舍友也在宿舍。

头上浇方便面逼其脱裤子
   晚上8点钟左右,打累了的小丽等人离开宿舍吃饭。小雪也打电话给同宿舍的小欣,告诉她可能也要被人打,让小欣留意。谁知等小欣回到宿舍,小丽等人听说后,认为小雪挑拨离间。结果,不仅小欣也成了打人者,小雪又陷入到更大的险境。事后,小欣交代,她是为乐避免和小雪单挑,假装打了4个耳光,很快就离开了。
  小雪向办案人员回忆小欣离开后的情景:“她们接着打我,我只感觉到有很多人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盆凉水,接着有人拿饭盒里吃剩的方便面汤浇到我头上。”之后,有人叫小雪把头放在小丽的洗脚盆里,把头洗干净。这样的要求连小丽当时都觉得过分,小丽自己向办案人员说,当时她还表示反对,因为盆里是她的洗脚水。小雪记得,当时宿舍里大概挤了20多人。
  用洗脚水洗完头,殴打暂时告一段落,小雪以为没事了,她不知道噩梦并没有结束。这时,有人“好心”建议她换下湿衣服,小秋说:“两人内衣型号都不对。”有两人就上前强行脱下小雪的内衣挂在她脖子上。然后,有人叫她转过来,拿出眉笔在她脸上写了“狗屄脸”3个字,写好后有两名同学就用手机拍照。
  接着,有人又叫小雪脱掉吊带外衣。有人叫嚷着要小雪把裤子也脱掉,换上红色长袜在宿舍里走两圈。“当时宿舍里有男的,我不愿脱裤子。她们就用烟头烫我的大腿,我没有办法就脱了。”有人上来扯我的内裤,开始拍照。男生小旭说,有两名女生把小雪的内裤脱至大腿下拍照。接下来的羞辱场面让小雪更难堪:有人要她用一只手摸着阴部给她们拍照。
  小雪被迫暴露了下身后,有人用脚使劲踢她的脊椎,倒在地上的小雪刚刚站起来,有人又一耳光把她打到在地。

[size=4]
写下14份保证书保证不泄密

   在10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里,记者还看打了一些恶劣的侮辱施暴行为。小丽说,有人叫小雪一边打自己,一边骂自己,知道喊停为止,小秋嚷着“打重点”;有人要小雪一边比动作,一点带侮辱性地唱两只老虎;有人说要把小雪的这些裸照发到QQ空间。。。。。。。
  在这场女生主导的暴力中,女生的男友也成了帮凶。小月走之前打了她一拳,她男朋友朝小雪的胸口吐了口水;那个叫小旭的男生离开前,也踢了小雪一脚。这些人走后,认为小雪以前欺负过她朋友的小瑞又开始新的折磨。打完后,小瑞要小雪写下保证书,保证当晚所有的责任都与她们无关。“我写了14份保证书,到凌晨4点多她们才走,5点我就打电话报警。”


朋友们,用你们的键盘敲打出对小雪的同情和支持,以及唾弃行凶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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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coo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7-17 11: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园暴力该打击,早就应该和刑法接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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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高校学生也都已上了20岁,也应该懂点事了;居然群体做出了性质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真是连听者都愤怒……
恶人要用国法磨,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那些行凶犯法者,实行从重从严的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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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向楼主提一点小意见:文章错别字也太多了,希望能修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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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是我抽上班时间敲打上来的,都来不及检查了。我马上检查一下,把错别字改过来,以方便大家的阅读。
多谢楼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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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2: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何在~~~~~~~~

真是无语!!!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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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3: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泪之梦于2008-07-17 12:26发表的 :
法律何在~~~~~~~~

真是无语!!!BT
法律一直在!
法律意识不在,魔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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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3: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hetao8858于2008-07-17 11:39发表的 :
这篇文章是我抽上班时间敲打上来的,都来不及检查了。我马上检查一下,把错别字改过来,以方便大家的阅读。
多谢楼上提醒。

有报纸原文啊,不要费时间打字吧。

昆明:10女生暴殴舍友强逼脱裤拍下手机裸照
2008年07月17日 10:19:22  来源:云南网


  一起内衣丢失的小事,激化成一桩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4月13日晚11时许,觉得自己被误认为偷了内衣的小丽邀约9名同学,到宿舍内与小雪“谈话”。随后,10个人围住小雪不停殴打,有人向她头上浇淋吃剩的方便面汤,有人在她脸上用眉笔写字。更为恶劣的是,当着男生的面,这些人强迫小雪脱下裤子暴露下身,并用手机拍下施暴与受辱的照片和视频。

  暴力过程长达5个多小时,持续至次日凌晨4点……

  口角之争引发被辱噩梦

 
 22岁的小雪是昆明某高校学生。直到今天,她都没有想通,4月12日下午,自己和舍友小月的几句简单对话会引发一场一生都难以挥去的噩梦。“我们宿舍有人丢东西了,你是否有贵重东西要收好;另外小丽搬到我们宿舍,睡在你的铺,你是否知道?”小月当时回答说“没事”。

  然而,“事情”到了下午6点钟左右就来了。小雪突然接到小丽的电话:“怎么我才搬到你们宿舍,你就说我偷你的内衣?”正在外陪妈妈逛街的小雪表示有什么事情回去再说。第二天下午6点钟左右,两人因此事发生了争执,于是打电话叫小月等人来对质。七嘴八舌中,有人说小雪趁小月不在时,用小月的盆洗头、洗菜。小雪和小月也起了争执。正说着,小丽上来就打了小雪几耳光。

  “接着小月也上来打我耳光,扯我头发,并用脚踢我的肚子;之后小丽也上来打我,还用板凳砸我的头,一边打一边就我们发生过的矛盾‘扯’了一个钟头左右。”当时,小月的男朋友和另外两个舍友也在宿舍。

  头上浇方便面汤逼其脱裤子

  晚上8点钟左右,打累了的小丽等人离开宿舍吃饭。小雪也打电话给同宿舍的小欣,告诉她可能也要被人打,让小欣留意。谁知等小欣回到宿舍,小丽等人听说后,认为小雪挑拨离间。结果,不仅小欣也成了打人者,小雪又陷入到更大的险境。事后,小欣交代,她是为了避免和小雪单挑,假装打了4个耳光,很快就离开了。

  小雪向办案人员回忆小欣离开后的情景:“她们接着打我,我只感觉到有很多人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盆凉水,接着有人拿饭盒里吃剩的方便面汤浇到我头上。”之后,有人叫小雪把头放在小丽的洗脚盆里,把头洗干净。这样的要求连小丽当时都觉得过分,小丽自己向办案人员说,当时她还表示反对,因为盆里是她的洗脚水。小雪记得,当时宿舍里大概挤了20个人。

  用洗脚水洗完了头,殴打暂时告一段落,小雪以为没事了,她不知道噩梦并没有结束。这时,有人“好心”建议她换下湿衣服,小秋说:“两人内衣型号都不对。”有两人就上前强行脱下小雪的内衣挂在她脖子上。然后,有人叫她转过来,拿出眉笔在她脸上写上“狗×脸”3个字,写好后有两名同学就用手机拍照。

  接着,有人又叫小雪脱掉吊带外衣,有人叫嚷着要小雪把裤子也脱掉,换上红色长袜在宿舍里走两圈。“当时宿舍里有男的,我不愿脱裤子。她们就用烟头烫我的大腿,我没办法就脱了。”有人上来扯她的内裤,开始拍照。男生小旭说,有两名女生把小雪的内裤脱至大腿下照相。接下来的羞辱场面让小雪更难堪:有人要她用一只手摸着下体给她们拍照。

  小雪被迫暴露了下身后,有人用脚使劲踢她的脊椎,倒在地上的小雪刚刚站起来,有人又一耳光把她打倒在地。

  写下14份保证书保证不泄密

  在10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里,记者还看到一些恶劣的侮辱施暴行为。小丽说,有人叫小雪一边打自己,一边骂自己,直到喊停为止,小秋嚷着“打重点”;有人要小雪一边比动作,一边带侮辱性地唱两只老虎;有人说要把小雪的这些裸照传到QQ空间……

  在这场女生主导的暴力中,女生的男友也成了帮凶。小月走之前打了她一拳,她男朋友朝小雪的胸口吐口水;那个叫小旭的男生离开前,也踢了小雪一脚。这些人走后,认为小雪以前欺负过她朋友的小瑞又开始新的折磨。打完后,小瑞要小雪写下保证书,保证当晚所有的责任都与她们无关。“我写了14份保证书,到凌晨4点多她们才走,5点我就打电话报了警。”

  受害女大学生被打成轻伤

  “头皮血肿,左眼钝挫伤,口唇挫伤,面部多处挫伤,头外伤后神经反应。”4月16日,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给小雪做了鉴定,小雪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挫伤面积累计为1338.5平方厘米,占体表总面积约10.3%,构成轻伤。

  检察官点评

  犯罪性质恶劣批准全部逮捕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谈及这一案件,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极其恶劣”。

  检察官认为,小丽只因两句口角之争,就纠集大量人员对受害人进行伤害,而涉案的其他嫌疑人,不分是非,人云亦云,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伤害,足见犯罪嫌疑人不同于其他案件的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大,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难以预料;也是历年来罕见的侵害人身民主权利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因为涉案者多是高校学生,过去,曾出现过高校学生初次涉嫌犯罪,检察机关根据情况施用宽严相济处理的案例。但面对本案,五华检方最终形成了统一意见:此案涉及《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从严情节,不适用从宽政策。5月2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全部10名犯罪嫌疑人。

  “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不仅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也能以此案例对在校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为此,检察官还对校方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希望学校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校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要求完善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

  昨天,昆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检察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庆幸手机拍下的照片和视频最终没有传到网络上去。“尽管如此,它依然是云南高校历年来性质最为恶劣的事件之一。”至于这些大学生是否模仿了近年来网上传播的当众虐待视频,检察官认为还没有那么严重,还只属于小团体欺负个人,因为连手机里的照片都没有传播,跟网上传播的虐待视频的性质和出发点不一样。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云南网-春城晚报 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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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3: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blueicenan于2008-07-17 13:19发表的 :

法律一直在!
法律意识不在,魔由心生!

根由是平时教育不够,缺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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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5: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oops1于2008-07-17 13:43发表的 :


有报纸原文啊,不要费时间打字吧。

昆明:10女生暴殴舍友强逼脱裤拍下手机裸照
.......


早上上班的时候云南网的这篇报道还没有呢,要不我费这么劲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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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5: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网的那篇报道比我上传的晚了将近一个小时。看样子我是网络上最早上传这篇报道的人哦!

早上上班的时候,《云南晚报》已经送到办公室了,看到这篇报道的第一时间,我就想到让各位朋友也看看,现在都是些什么人,那些女学生怎么像菜市场的某些泼妇一样,一点人格也没有,法律意识淡薄到什么程度。人将不人,畜牲尚不至此。

好女人不好找啊,现在的某些女人都已经变态到什么地步了,就像报道中的那些打人者和围观者,纯粹是一种人格的扭曲和变态。严重鄙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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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0: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社会道德现状的一个极端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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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1: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磨合罗于2008-07-18 10:32发表的 :
全社会道德现状的一个极端范例。。。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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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1: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者不就是鲁迅笔下的看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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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1: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建设一个人人为我,我还为我的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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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2: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hetao8858于2008-07-17 15:44发表的 :
云南网的那篇报道比我上传的晚了将近一个小时。看样子我是网络上最早上传这篇报道的人哦!

早上上班的时候,《云南晚报》已经送到办公室了,看到这篇报道的第一时间,我就想到让各位朋友也看看,现在都是些什么人,那些女学生怎么像菜市场的某些泼妇一样,一点人格也没有,法律意识淡薄到什么程度。人将不人,畜牲尚不至此。

好女人不好找啊,现在的某些女人都已经变态到什么地步了,就像报道中的那些打人者和围观者,纯粹是一种人格的扭曲和变态。严重鄙视她们!

下面这几个女生更BT啊:

一场被欲望导演的谋杀:丽江女大学生杀人案调查
http://news.sohu.com/20080112/n254612206.shtml

市公安局就开平少女被轮奸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http://www.jmnews.com.cn/c/2008/07/11/09/c_962585.shtml

凌辱少女。新华网

开平一少女被轮奸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
http://www.jmnews.com.cn/c/2008/07/11/09/c_962592.shtml


开平中学女生惨遭轮奸的思考!
http://cq.people.com.cn/NewsCenter/20080714155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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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yanl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7-22 14: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反思我们的教育体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另外,整个社会大环境也对学生成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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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了无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7-22 15: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不严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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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16: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blueicenan于2008-07-17 13:19发表的 :

法律一直在!
法律意识不在,魔由心生!

说得好!中国的下一代如此素质,真让人担忧啊。“开平事件”,现在又是“昆明事件”,唉,不知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此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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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t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6 12: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不严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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