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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该由谁来紧盯国企高管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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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0: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6/30/content_8463730.htm

推荐理由:
国企高管的薪酬向来是谈论的焦点,其主要原因就是薪酬制度的合理性,现在是应该加强监管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紧盯垄断国企员工高薪:在分组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国企经营班子薪酬的总体状况是“内部纵向差距已不小,外部横向差距仍较大”,建议建立起公平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据6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读罢这篇报道,不免心生想法:国企经营班子薪酬“内部纵向差距已不小,外部横向差距仍较大”显现的是薪酬失控,分配不公。对此,专门成立、并受托负责直接监管国企资产的代理人――国资委不急,却让站在一边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着急,岂不怪哉?

  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国有资产着急也没错。一者,国企的资产是全民的,人大就是最有资格代表人民的最高机构,有资格过问国企资产的保值增值;二者,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中,发现其中不完善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但问题在于,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的国资委在干啥?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说法,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失衡并非今日始。几年前就曾规定的大中型国企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不得超过12倍,可眼下“这一比例有逐渐拉大之势,并未得到很好执行”,国资委失职是显而易见的,可失职的国资委受到谁追究了?

  对一个国有大型企业,无论是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也好,还是企业高管的薪酬也罢,或者是企业员工的房改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国资委其实都有依据、有权力,也有能力进行有效的控制――“管人、管事、管资产”,权力集于一身,不就是国资委手中的最有力法器?失控,原因不在无法控制,而在没去控制。至于为什么没去控制,原因也许种种,但无论有多少原因,一个关键还在于国资委虽身受委托负责监管,事实上却可以不对资产流失承担任何责任。

  所以笔者认为,要逼着国资委紧盯垄断国企高薪,新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就必须加上一条:国企资产流失,直接承担监管责任的国资委必须承担责任;作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当追究国资委的责任。

  但接着又有问题冒出来了:国资委并非一个实体的经济组织,名为“老板”,却更像个“婆婆”,谁来具体承担责任?怎样承担责任?追究责任,人大依据什么、怎么追究――靠审计监督、工会举报,还是人大直接检查?想来,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内的法律不在这些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国企经营班子薪酬失控的现象还会继续下去。(李北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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