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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2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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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怀疑版主理解力的意思,我觉得你可能是误读了相关信息。
我们要清楚现在的奥运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运动会了。自从它商业化以后,举办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最终获得利润,至于所谓的什么“人文奥运”不过是个噱头,要不然那么多国家争办奥运会干什么?那么国家的钱多得没地方花?
如果从商业化角度来看这些相关法规就很容易理解了,当然你还要认为现在的奥运会还是为是展示什么,为了更强更快,不以利益为最终目的,我想以下问题就没必要讨论了。
引用第0楼天人合一于2008-07-07 20:11发表的 请教一下,各位法律法学专家,关于奥运会 :
奥运会来了,今天不许干这个,明天不许干那个。这也就忍了,昨天看电视,说是在奥运会期间,凡是广告提到2008,提到北京,提到运动员的,都不允许播出,这个合法吗?而且给非奥运赞助商代言的运动员的广告,也不许播出。这个合法吗?我看世界杯期间全用足球来做形象广告,但是从来没看见这个禁止那个禁止啊。
关于你所提出的这一点,我认为你还是误读了相关新闻,如果把你所说的这些单列开来是没有侵范主办方和赞助方的权利,但你把这些在一个广告内都提到,会让观众直接想到什么那肯定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有“(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根据条例我们知道所保护有范围限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都不合适。
关于你所提到的“我看世界杯期间全用足球来做形象广告,但是从来没看见这个禁止那个禁止啊。”我想还是你误解了,在世界杯期间用足球做形像广告并未侵犯世界杯主办方、赞助方的权利,但你未经许可用它的吉祥物、会歌、口号等也是侵权的,一方面世界杯未在我国举办,另外一方面我们的电视台在转播世界杯时未详细报道相关新闻。
如果说不允许带非奥运赞助商的产品进入比赛场馆,这还算可以理解,毕竟有可能出现在镜头面前。但是不允许播出合理吗?今天在某处看见,从机场进入的路旁的户外广告,非奥运赞助商的一律撤下,这个合法吗?这是抢吧?而且说在9月18日以后可以自由恢复,这个合理吗?难道奥运来了,大家一律不过日子,给奥运让路?似乎岂有此理吧?
政府有权利下达这样的命令吗?那天的那个不许播出广告的,是什么广告协会,广告协会有强制权吗?其他国家如何做的?难道奥运会一来,老百姓就要不吃不喝,不拉不撒?
没有那个官方出来说过在奥运期间不允许在任何场合播放的,它的不准播放是有条件的,并不是说在所有时间所有地点不能播放的。比如说我播一个健身的器械广告,我只介绍我这个器械的相关参数,只说它能使你的身体更加强健,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olympic/2008/07-07/018@082407.htm
这是新京报的报道。
这条新闻当中,我认为市政管委的处置本身没有太大问题,我主要观注的:市政管委是否给予这些广告商一定的补偿?如果是无偿拆除我认为是不恰当的。
http://www.yangtse.com/epaper/yzwb/2008-07/03/content_11003839.htm
这是扬子晚报。是百度的头条,其他报纸大同小异,所以顺手拷贝过来了。
这个到也没什么,在从8月1日至27日之间,这些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官员代言这些广告,大家在看这些广告的时候会想到什么?而且从这个规定的时间点来看主要还是保证在奥运期间主办方和赞助者的利益。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6620689.html
这是人民网
http://news.china.com.cn/chinanet/07news/china.cgi?docid=11953515626033359297,18310252733866409715,0&server=192.168.9.114&port=5757
中国网
http://sxsd.groups.tianya.cn/bulo/ShowArticle.asp?idWriter=0&Key=0&buloid=13703&ArticleID=316575
竟然搜到有人和我一样的看法。
上面说的有点过了,你可以仔细看看官方的说法,限制是有地点、时间等限定的,并不是在奥运期间你什么也不能干。比如说你在你们家通过电视看比赛,你就可以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谁也管不着,但你要来比赛现场,那对不起请你遵守相关法规就可以了。
http://sports.china.com/zh_cn/2004/08bj/news/11041277/20080707/14953801.html
奥运经济研究会会长魏纪中(这是个什么东西?)竟然说,擦边球让中国蒙羞。
里面举了具体的例子,比如:
某运动服装品牌身上,通过赞助体操等国家队,同时在自己的广告宣传中以“英雄聚首,剑指2008”为主题,制定了“英雄团队”、“英雄手势”、“英雄荣归”三大计划,导致了不少人认为该品牌才是奥运会的服装赞助商,而真正的赞助商阿迪达斯,得到的认知度却要低。
http://guide.ppsj.com.cn/art/9939/csdlpjggalkayyxzfbsf/
这个三得利啤酒,也是隐形的。
这个其实还是如何认定隐形侵权的问题,因为对于隐形侵权认定并没有相关具体的规定,是否侵权还是要看相关的证据才能最终认定,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不牵涉国情问题,个人认为主要靠相关的证据链才能最终认定是否侵权。
http://tech.163.com/07/0720/03/3JQJ1HU1000915BF.html
搜狐也在和新浪他们打口沫官司,还是有争议的。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7-09-17/000002689193.html
腾讯竟然说,搜狐没有奥运独家广告权益。
这不过是大家为了分一杯羹的口水仗,没啥意思,主要还是国内大家知识产权的意识不足。
http://hi.baidu.com/thinking1983/blog/item/92ffb20146b02906738da5c7.html
这里很明确的记录了电视上的话,他说“新规一条接一条,却没有什么条理,宛若泼妇骂街,看谁不顺眼就骂谁”,这位兄台还提出更花样百出的建议,都很有趣。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对于这位兄台我只能说,你不研究法律吃亏的只能是你,你不与时俱进吃亏也只能是你。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807/44151.html
这位兄台也在质疑,是办奥运会 还是做买卖?
现在奥运就是一场买卖,没想可质疑的。
http://health.sohu.com/20080707/n257987151.shtml
卫生部要禁止大家用血,虽然说的好听,一套套的。我们中国人都明白,就是要暂停任何手术,留着血液给友邦人士做手术用。
要说我这是说错了,他应该还是不明白中国的国情,说一套做一套的。
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用血,而是“其中,要求酌情暂缓用血量较大和使用RhD阴性等稀有血液的择期手术,以有效控制临床用血需求总量,保证奥运期间血液供给平稳有序。”这是很正常的一种做法,为了应对可能存在需求所采取的一种应对措施,主要还是保证奥运的应急用血,并非停止所有的手术用血,而且主要是在奥运期间储备用,不要想的太多。友邦人士最好用不上,过了奥运我们人民还不是一样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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