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7-4 05: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1826年7月4日——美国总统杰斐逊逝世
托马斯·杰斐逊,美国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科学家,第3任美国总统(1801~1809),民主共和党创始人。
1743年4月13日生于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1762年毕业于威廉-玛丽学院,1767年出任律师。1769年当选为弗吉尼亚议会议员,1773年与p.亨利等人仿照马萨诸塞的先例成立弗吉尼亚 通讯委员会,协同其他殖民地进行反英斗争。1774年撰写《英属美洲权利综论》,阐述人民有天赋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宣传殖民地独立的思想。1775年5月,杰斐逊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参加在费城举行的第2届大陆会议。会议指定杰斐逊和b.富兰克林等5人组成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宣言是由杰斐逊执笔,富兰克林和j.亚当斯略加修订而成的。
1776年10月,杰斐逊回到弗吉尼亚任州议会议员积极从事改革该州的立法工作,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等重要法案。此法案于1789年通过,对欧洲产生重大影响。他还提出废除《长子继承法》和《续嗣限定法》两项封建法令,以限制大量土地集中到少数 封建大地主之手。他赞同废除奴隶制度。1778年成功地通过禁止输入奴隶的法案。1779年起任弗吉尼亚州州长。1781年辞去州长职务,退居蒙蒂塞洛私邸,对弗吉尼亚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和自然环境考察工作,发表《弗吉尼亚纪事》(1785)。1783年重返国会,提出一系列重要法案,包括建立十进位的货币制度和著名的1784年《土地法》。1784年5月,杰斐逊被派往法国协助富兰克林签订商约。1785年任驻法全权公使。1789年4月联邦政府成立,g.华盛顿就任第1届总统。9月杰斐逊被任命为国务卿。在任期间与a.汉密尔顿在经济和外交等方面的施政方针上发生分歧。1793年底辞去国务卿职务,建立和领导民主共和党,与汉密尔顿领导的联邦党相抗衡,对 日后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影响。
1800年杰斐逊当选为美国第3届总统。1804年再度当选。在两届总统任内废除了前届亚当斯政府所颁布的《归化法》、《客籍法》、《敌对外侨法》和《镇压叛乱法》,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积极推行向西扩展的政策。于1803年向法国购买了路易斯安那,使当时的美国国土约增1倍,为美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他废除国产税,重视发展农业,维护民族经济。 1804年颁布新《土地法》,允许人民购买面积较小的土地,扩大白种男子所享有的选举权范围。1808年宣布禁止奴隶贸易。但他对黑人和印第安人仍实行迫害政策。 1809年退居蒙蒂塞洛私邸。晚年致力于研究建筑工程、哲学、古生物学和自然科学。还制定出一套大、中、小三级教育制度。1812~1825年,亲自筹划并建成弗吉尼亚大学。1826年7月4日逝世。
评论:伟大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人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