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390|回复: 13

[【刑事法学】] 吃了没点的菜要付钱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7 1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出去吃饭,服务员上菜的时候给上错了,我们也没注意就给吃完了,结果最后吃完饭结账的时候,老板非得收那个菜的钱,其实才十几元,我们和老板吵了起来,最后老板收了一半的钱。大家来讨论一下需要付钱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1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付账,不过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19: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当得利吧

应该全收的,楼主这下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1: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善意的不当得利,应该全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1: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讨论一下,个人的浅见,

(1) 如果饭馆由于自己的错误而多上了菜, 属于典型的非债清偿, 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对于食客而言,

上错了菜一般其不可能不知道, 一般都会提醒商家的,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消费了,

此时食客属于恶意受领人, 由于返还已不可能, 应该按照价值偿还, 支付菜款,

(2) 如果食客确实不知道上错了菜, 比如人数很多, 菜的种类很多, 或者喝醉了, 属于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
一般属于善意受领人, 如果已经被消费了, 则一般可以减轻甚至不负偿还义务.

(3)如果商家明知非债而清偿,属于赠与,食客消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情况也很多,如赠送额外的果盘.

具体情况必须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分析,结合楼主的表述,感觉你们不可能不知道上错了菜,所以,你们其实应该承担责任的.

需要说得时,也许你当时确实没有注意到上错了菜,但是由于主客观来看,你们是恶意的,所以,应该承担付款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1: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cuplav于2008-06-27 21:12发表的 :
非善意的不当得利,应该全收的


完全同意cuplav专家的意见,应该全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0: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楼主的措辞“我们也没注意就给吃完了”,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他们点完菜之后,并没有义务去注意商家上的是什么菜,并且很多时候众人聚餐时,可能是多人点菜,更会出现模糊的情形。

  商家作为经营者,对于自己上菜正确度是其经营环节中重要一环。如果上错菜,那么至少表明是其主观上存在重大失误。此处尽管可以套用民法之不当得利来进行研讨,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商业环境中,商家作为商事主体,其所负有的注意义务是和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消费者截然不同的。

  我国奉行民商合一的传统,但是对于民法基本原理应用于商业环境适用不宜直接套用,实际情况中更加应当尊重商业传统和惯例。

  从法理学的角度,法律的存在在于促进公众福祉的增加,在现实情况中如果一味套用所谓法言法语,而讲求具体应用的场合与环境,未免与公众意见相左,出现曲高和寡的态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makeeoe于2008-06-27 21:24发表的 :



完全同意cuplav专家的意见,应该全收,

偶不是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9: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cuplav于2008-06-28 00:18发表的 :


偶不是专家


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好, 我觉得你是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30 00: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g652于2008-06-28 00:10发表的 :
  商家作为经营者,对于自己上菜正确度是其经营环节中重要一环。如果上错菜,那么至少表明是其主观上存在重大失误。此处尽管可以套用民法之不当得利来进行研讨,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商业环境中,商家作为商事主体,其所负有的注意义务是和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消费者截然不同的。.......
如果商家“没注意”上错了一对“熊掌”,又上了N盘鱼翅,接着燕窝等高档产品鱼贯而出,而消费者也“没注意”都给消费了,这事情就有意思了。

于是我想起了前段时间的自动取款机恶意取款案,如果某人取了10000元,结果取款机多给了100元,则银行埋单。如果某人去了100元,而取款机多给了10000元,则取款人埋单。

呵呵,偶也不懂法,这个比方不知道是不是恰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 11: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看来法律真的有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 12: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为去当兵的两朋友践行,也就6个老友,点四季豆这菜,服务员说没有,她推荐了令一个,我们没点,点了另一个菜,后来上菜时多上了推荐的那个,我们没有“不经意”地吃了,要不然又得付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tar255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7-1 18: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要是店家故意上某种比较贵的菜呢?
就象郑州天价理发店一样,那又如何处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4 16: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了白吃。
顾客是上帝!
可惜中国人不相信上帝,所以坚持要付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3 01:24 , Processed in 0.18577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