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198|回复: 0

[【社会视角】] "舍身炸碉堡"遭质疑 妹妹要为董存瑞讨清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5 07: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05月25日 06:04燕赵都市报【大 中 小】 【打印】

董存梅说,让她和家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小学课本里学了半个世纪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如今却遭到了质疑。

2006年4月,《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以《〈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为题刊登了署名为沙丹的文章,介绍了导演郭维讲述电影《董存瑞》的创作过程。文章中写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另外,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导演郭维讲“郅振标(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

看到这样的报道和节目,董存梅坐不住了,气得好几天吃不下饭。“我哥哥16岁参军,19岁牺牲,根本就没有结过婚,哪来的媳妇?再说,那袜底在哪儿呢,哥哥在隆化烈士陵园的墓内除了一个木牌,没有其他遗物。”董存梅认为,董存瑞不仅是他哥哥,也是全国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英雄岂能就这样被颠覆、被推翻?这种不负责的说法,严重损害了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2006年9月,在一个名为“铁血社区”的网站里,网友“文存”发表了一篇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帖子。因为这个帖子,网友“文存”被中国电影家协会告上了法庭。

无形中,这一诉讼为董存梅的诉讼埋下了伏笔。在没有得到道歉之际,董存梅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英雄的名誉权。2007年 3月29日,董存梅一纸诉状将《大众电影》杂志社、导演郭维、中央电视台告上法庭,称三被告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誉权,要求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截至目前,该案还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也没有结果。

-一定要还烈士一个清白

据了解,在该名誉侵权案最初的诉讼中,原告除董存梅外,还有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隆化县存瑞小学、隆化县董存瑞研究会研究员吕某,以及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三位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政委等。

几经调整,该案的原告除董存梅外,其弟董存金也参与进来,被告是《大众电影》杂志社和导演郭维。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三位部队的老同志,将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14日,程抟九老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几位老同志看到关于董存瑞炸碉堡的非议后,十分气愤,“我们明明是董存瑞牺牲时的见证者,怎么说没有人看见?”程抟九表示,董存瑞牺牲时的见证人,如今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在他们有生之年,将尽最大的努力支持董存梅。据悉,为出庭作证,程抟九等三人还特意在大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

5月12日,也就是记者采访董存梅的前一天,董的代理律师王凤鸣还到法院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情况不容乐观,没能达成协议。不过,只要活着,我就会坚持到底,一定要还烈士一个清白。”董存梅说。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805/0525_344_560576.shtml
英雄形象不容恶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3 07:09 , Processed in 0.13074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