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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下载】] 讨论  药品不良反应之《莲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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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0: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8期)2005年04月12日 发布
莲必治注射液与急性肾功能损害


  莲必治注射液成份为亚硫酸氢钠穿心莲内酯,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的功效,临床上用于细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体炎的治疗。给药途径为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1988年至2005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莲必治注射液的病例报告50例,不良反应表现为急性肾功能损害、皮疹、头晕、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等。其中急性肾功能损害17例,并有1例合并肝功能异常。
  1978年至2005年2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检索到有关莲必治注射液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的病例共26例。
  典型病例:患者,男性,29岁,因急性肠炎给予莲必治注射液0.6g,静脉滴注。滴注一次后,患者自觉双侧腰部酸痛。辅助检查提示,肾功能:尿素氮8.7mmol/L,血清肌酐424μmol/L;尿常规:尿蛋白(++);24小时尿量1600~2700ml;肾穿刺活检:肾小管间质炎。临床诊断为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经住院治疗后,临床痊愈。
  现有临床病例报告显示:急性肾功能损害患者发病前多无肾脏方面病史;单独或联合使用莲必治注射液均有病例报告,其中联合用药情况占多数。莲必治注射液引起的急性肾功能损害的特点为:发病时间短,多在用药1次后即出现;主要症状为腰酸、腰痛;部分患者尿量正常;均有肌酐、尿素氮的升高;预后良好。
  鉴于莲必治注射液有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的风险,并且是产品说明书中未提示的新发现的不良反应,因此在要求生产企业修改说明书的同时,提醒临床医生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对用药患者肾功能的监测。避免与氨基糖苷类等有肾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对于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肾脏疾患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如患者用药后出现腰痛、腰酸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检查肾功能情况。
  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该品种安全性研究及上市后不良反应跟踪监测工作。

关于修订莲必治注射液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6]576号

2006年11月12日 发布

  根据对莲必治注射液的安全性评价,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决定对该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莲必治注射液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修订:
  【不良反应】项修改为“现有资料提示,本品可能引起皮疹、头晕、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等,少数患者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损伤。”
  【禁忌】项修改为“(1)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项修改为“(1)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2)本品不宜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及其他可能造成肾损害的药物合用。(3)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肾功能。如果出现肾功能损伤情况,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4)用药过程中建议尽量多饮水。(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6)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项修改为“应尽可能避免本品与其它具有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等有肾损害药物的联合使用。”

  二、涉及该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药品补充申请。自补充申请批准之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再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标签涉及上述事项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补充申请批准之日前已出厂的药品,准许其在药品有效期内继续销售使用。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订的内容立即通知到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和部门,并尽快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更换说明书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

  三、上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应同时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83号)有关要求。

  请即刻将本通知内容告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并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个人评说:
    莲必治注射液是穿心莲内酯及其衍生物制剂,具有抗菌、消炎、抗病毒、退热、调节免疫功能及抗肿瘤作用。但使大家认识它是因为关于使用该药物后部分病人出现急性肾衰竭的报道。
    之所以提及该药,主要想说的还是关于中药肾毒性的问题。首先本人想表明的是部分中药有肾毒性,同样部分西药也有肾毒性。对于任何有肾毒性的药物我们都要引起重视,要合理规范的使用,但要一视同仁,不要偏倚!
    个人不是很喜欢以“中药莲必治_穿心莲内酯_注射液致急性肾衰竭的临床病理分析”这样的题目,还是喜欢诸如“莲必治注射液……”这样为题,因为个人浅陋的以为穿心莲是中药,但一旦提纯成为穿心莲内酯注射液(莲必治)后,其或许只能说是西药,或许说是中西医结合的产物(用现代药理方法研究中药的产物),但不能简单的等同与中药。
  关于该注射剂肾毒性的研究,主要认为是以下几个方面容易引起肾损害:1。超剂量使用,这在动物实验中已得到证实;2.患者本身存在肾前性肾衰竭的隐患;3.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有肾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引发;4.过敏体质。因此该注射液肾损害的发生是有一定条件的,而至于关于其自身肾毒性这方面并没有见到相关报道。
  个人认为该注射液之所以易引起肾损害是因为:我们平时多用该药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病人,对于这类病人往往会有发热等现象,也就可能存在脱水或血容量不足的情况,加之如果联合使用抗菌素,尤其是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这时发生肾损害的几率就很大。所以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对这一情况要有所了解。关于如何采取对策,可参见上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引文及后面所附的文献中。

   关于药物肾毒性的问题,这是个大家都在争论的问题,部分中、西药物有肾毒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们不能因为马兜铃类药物有肾毒性而简单的命名为“中药肾毒性肾病”,我们应正确的称之为“马兜铃酸肾病”。同样设想一下如果因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肾毒性而命名为“西药肾毒性肾病”,那会是怎样一个局面?
  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药物(无论中、西药物)的肾毒性及其相关机制,懂得如何避免或预防,科学的去对待,这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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