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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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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理解中国百姓为什么不爱打官司:
百姓不是不想维权,而是维权的成本太高了!
首先是仲裁和诉讼的繁杂程序,要投入人力和财力,一般的老百姓忙生计还忙不过来,哪里有多余的来投入呢?
其次,最重要的,我国非法治社会,这个不争的事实地球人都知道,百姓一定会考虑付出的可能付之东流,或者是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法律条文有一定的了解后,看到事实与之的出入,那种深深地权利得到侵犯的受打击的感觉就会更加强烈......就象鲁迅所说,在一间铜墙铁壁的房间里沉睡的人,是唤醒他,在痛苦绝望中死去,还是在甜美的梦中死去更人道呢?一旦人的眼界开阔了,越发感觉到自己在处处被侵犯合理的权利,又很难做什么,那么人生就不快乐,不快乐也什么都做不了,如果是年纪很大的人,他的仅有的很宝贵的余生不是完了吗?我身边的一位老人就处在这种人生境况中......
如果是年轻人,建议走走法律途径,这个过程走下来,也许浪费了时间,也许经受了打击,但是会彻底改变观念的,最起码在以后的人生路途中,终于明白该信什么而不该信什么了!还有,鲁迅的铁房子子里昏睡的人们,如果不去唤醒,肯定是死,如果唤醒,还有一线希望生.
最后,法律是灰色的,这句话该适用整个人类社会吧.
关于你叔叔的事,如果是仅仅为了市场能让你继续做买卖不去起诉的话就太懦弱了.致残的官司该多少都能拿到些赔偿的,劳动官司也建议打一下,只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多少也是能得到些赔偿的.钱也许不够,但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总比没有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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