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者安和死者宁……
一
3月19日下午,某市东方集团中学球场。
初中某班正在上体育课。老师在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报告老师,我头晕。”说话的是一个叫做陈红树的男生。是附近村庄村民的孩子。
“你头晕就不参加体育课了,在旁边休息。”
老师安排陈红树退出队列休息后,继续组织学生上课。
20多分钟后,陈红树被人发现跌倒在教室里不省人事,地上有一大堆呕吐物。医院尽管及时予以抢救,终归回天乏术。
谁也想不到,几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小伙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谁也想不到,几个小时后,在这里,竟然成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地。
二
晚上9时,东方集团中学来了近百人,老师吓得早就没了踪影。找不到学校的人,这群人便去找集团领导。
信息报告到了当地政府,公安、司法等单位迅速组成工作组介入。
工作组稳定群众的情绪,把群众集中在集团办公楼的院子里。接着开展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弄清了事情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向群众讲清楚陈红树不是他杀,是意外事件,是“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亡”,不存在追查凶手问题。但是就赔偿问题,直到20日凌晨3时,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第二天上午,群众作出很大让步,但仍要求东方集团中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死亡赔偿金19万元,丧 葬 费1万元。东方集团中学提出,学校没有过错,不应赔偿;即使有过错,要承担全部责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也只是赔偿6万多元;中学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补助1万元。下午,群众提出赔偿20万元,因为最近就是本区一中学生死亡也是赔偿这个数额;而东方集团中学提出补助2万元。此时,陈姓群众串联到本县其他镇及附近的四个县市的宗族兄弟,准备采取更大规模的行动。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与兄弟县镇联系,制止外地群体介入纠纷,并增派队伍。由区政法委牵头,抽调公安、卫生、教育等单位人员开展工作。晚上,群众松口要求赔偿15万,但是,东方集团中学仍不接受。东方集团中学提出,合理范围内的数额可以接受,如果超出了此范围,则由当事人起诉法院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人员向群众再三说明,本案与其他高额赔偿案不同,那些高额赔偿案中,赔偿方有过错,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没有过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在学校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学校“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有多大的过错,承担多大的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即使学校有过错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额也只有6万多元。当然,如果调解不成,你们认定学校要赔偿15万元,可以起诉法院,不能采取极端措施。在政府已出面协调处理的情况下,在东方集团中学已同意给付合理补助款的情况下,如果群众仍然坚持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采取非法措施时政府不能任由事态恶化。目前最紧迫的,是处理好尸体,不能把尸体放在医院急救室内,影响社会公共场所的秩序。如果双方仍达不成协议,政府就得对尸体采取必要措施;尸体处理好后,民事赔偿问题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好端端的一个小伙子,突然间就这样去了,怎么能说学校没有责任?”说话的代表对调解人员抱着很大的敌意。
“赔偿15万元有什么多,前几个月本区某中学死了个女中学生也是赔了17万元。”另一个代表抢着说。
“老师干什么了?学校干什么了?我们把子女交给学校,学校就这样把人教死吗?”代表们激奋了起来。
“一千万元我也不要,我只想要人。” 死者的姑姐、妹妹等几个女的嚎哭着冲进调解室。“你们不知道,对这孩子我花费了多少心血……”
“不赔钱不要紧,把尸体拉到那个老师家去得了。”外面的人跟着起哄。
“要那个老师赡养死者的家人。”
“走,去找那个老师!”
“不听他们的,这里都是官官相护的,没有我们说话的地方。我们到区里,到市里。”
几个群众走到会议室里,砸坏玻璃、椅子等办公用品;几个群众走到校长面前,要拉校长到他们的宗族词堂“做孝”。外在近百群众跟着起哄闹事。局势以难控制,调解工作异常艰辛。
面对这种局面,调解人员沉着冷静,阻拦砸毁物品的人,劝说群众不要冲动,不要意气用事。待大家情绪平稳后,向大家讲清楚:调解人员也为这事感到非常难过难过,也和大家一样不能正常吃饭和休息;调解人员是在为他们解决问题,与群众没有利害冲突。与你们不同的是,我们的工作得不到大家的理解,大家对我们出气。这不要紧,我们能够理解。但是,骂人、毁物,甚至采取其他极端手段能够解决问题吗?要取得最好的解决方案,就得听从调解,否则,大家想想后果……经过反复细致的疏导教育,最终双方于晚上9:30达成了调解协议:东方集团中学一次性补助死者家属4.5万元;死者家属于2008年6月22日凌晨3时前,自行把尸体运回处理。待拿调解书到死者父亲家中,由死者父亲签字办理完有头手续,时间已是当晚的11时.
三
东方宾馆1号厅。虽是深夜,四周已静悄的,但这里却灯火通明。
“感谢各位为我们排忧解难。大家辛苦了,在这我敬各位一杯。”东方集团董事长举杯说。
“为了完满处理好该纠纷,来,干杯。”区政法委书记举杯说。
“来,干杯。”大家一干而净。
这是特殊的晚餐。说是特殊,一是指在凌晨吃的晚餐;另外,过度的饥饿和疲劳,很多人没有食欲,只想好好地休息,只是盛情难却,才勉强参加——事实上,有好几位同志已病了不在宴席上,现在正在医院里。三是尸体没有入土(该地允许土葬),意味着纠纷没有最终解决,调解人员也没有好心情吃。调解人员草草的吃了饭,就地待命,直到尸体确实被家属运回,并确认了死者家属已经开始办理后事时,调解人员才得回家。此时,已是早上7时。调解人员倒在床上,很快便进入了梦乡。这天是星期六,调解人员奋战了几个昼夜,也该好好补偿了。但是,就这点要求也不能实现!
早上8:30,有些调解人员还没有睡,有些刚刚进入梦中,急速的电话声便把大家惊醒——某炮竹厂发生爆炸,造成一死二伤(后来一伤者死亡),他们立即出发,再次奋战六个昼夜,化解又一起群体性事件。
注:文中人名和地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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