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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临时价格干预以来首宗企业调价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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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3 22: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money.163.com/08/0203/06/43OO5SAB002524SJ.html



市物价局按照规定在广州皇上皇禽蛋食品有限公司提交鲜蛋销售价格调价备案三天内明确回复,该公司该批鲜蛋调价金额不得高于440元/吨,即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7860元/吨。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蓝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1月30日广州皇上皇禽蛋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鲜蛋销售价格的调价备案函,要求对该公司1月29日的鲜蛋销售价格调整进行备案。这是广州市自1月24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接到的首宗企业调价备案。广州市物价局三天内明确回复批准。

广州皇上皇禽蛋食品有限公司在调价备案报告中称,因近期北方天气寒冷、大雪封路等原因,阻碍了交通运输,导致北方鲜蛋不能及时向南调拨,运输费用也有增加,鲜蛋进货价格有所提升。广州市物价局由市场监管处、价格管理处、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联合组成调查组,专程前往广州皇上皇禽蛋食品有限公司了解市场状况、企业经营情况并进行成本审核。经对有关成本资料进行审核,该公司这批7.11吨鲜蛋的单位进货成本为7600元/吨,与1月24日7160元/吨的单位进货成本相比,成本增加额为440元/吨,其他成本增加未能提供有效证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经营者申请提价的商品及服务单位提价额不得高于单位成本增加额。因此,市物价局按照规定在广州皇上皇禽蛋食品有限公司提交鲜蛋销售价格调价备案三天内明确回复,该公司该批鲜蛋调价金额不得高于440元/吨,即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7860元/吨(1月24日销售价格为7420元/吨)。

市物价局表示,市民群众若发现不依法实行调价备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物价部门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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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22: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涨点还是合理的,不然利润不大谁这么大雪运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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