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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llwang1115于2008-02-02 15:44发表的 : 呵呵,我倒觉得含笑兄引用的判决比较公平。
引用第7楼含笑饮砒霜于2008-02-02 15:46发表的 : 该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把对刑事案件被告处以刑罚看作是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一种精神抚慰
引用第5楼含笑饮砒霜于2008-02-02 15:41发表的 : 另外 这个也可以讨论讨论 尤其是第一条 比如 贷款诈骗案被告被判处刑罚后 债权银行经过刑事追赃程序 仍未能实现债权,可不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引用第8楼llwang1115于2008-02-02 16:08发表的 : 是的,我能理解,确实在实践中有这种观点。 但是我对“另行”的理解是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
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若干问题 3、关于因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 因犯罪行为致被害人遭受损害,刑事被告与民事被告是同一人、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论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和标准均参照省法院《关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 因犯罪行为致被害人遭受损害,刑事被告与民事被告是同一人、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或者刑事被告与民事被告不是同一人,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均按照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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