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759|回复: 0

[【经验与求助】] 服药首剂加倍不可滥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6 06: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患者赵某,因感冒流鼻涕、打喷嚏、浑身发冷。从药店买回感冒药后,赵某想起曾听人说,服药“首剂加倍,利于治疗”,便自行将说明书上注明的剂量加倍。不久,赵某感觉恶心、头晕得厉害,慢慢地手也有些不太好使了。待家人将其送至医院时,赵某已昏迷。经过紧急抢救,赵某终于脱离了危险。医生确认赵某系过量服用药物导致中毒,神经系统受到麻痹所致。

药学上确有“首剂加倍”的概念,它是指第一次服药时,用药量要加倍,但赵某误以为服用任何药品,只要“首剂加倍”,都可以提高疗效,加速痊愈。实际上,“首剂加倍”只适用于某些抗菌药。

在服用某些抗菌药时,之所以要“首剂加倍”,是因为在病菌繁殖初期,加倍服用可使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迅速达到有效值,增强杀菌、抑菌的作用。如果首剂不加倍,不能迅速达到有效浓度,会给病菌的快速繁殖留下时间,从而使病菌产生耐药性,延误疾病治疗。以磺胺异唑片为例,它的半衰期约为6小时,即如果首剂加倍,口服后6小时血药浓度趋于稳定,可有效杀灭病菌。如果首剂不加倍,则需12个小时才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病菌可能在这几个小时内迅速繁殖。

“首剂加倍”不能曲解,更不可滥用,服药时要严格遵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或谨遵医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3 22:50 , Processed in 0.089006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