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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台】] 惊世骇俗的言论是否该是教师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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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是先贤为追求诗词完美所作的自我要求,也为后辈所推崇。我不敢说,文人就该做社会的楷模,也不是说个个都做道德先生,但如今如果有一个号称教授的人,把自己的言论放大到惊世骇俗的地步,是否合适呢?
  
   法大教授杨帆事件炒到今天的地步,在下认为与有些号称教授的人“搅局”不无干系。杨帆教授言之过、行之过,无论如何指责他,也不外乎在课堂有纪律和师道有尊严的层面上,谅不该饱尝女生的飞脚。如果绕开这个关节,谈所谓的教师伦理,不是胡闹,就是另有所图。
  
   该校副教授萧翰在网上表达了对学生的理解和对同事杨帆的批评,说什么“和杨帆教授往日无私怨,今日无私仇,但是我和他有不共戴天的公仇,就是来自教师伦理之仇”,提出辞职后,希望学生“不要用任何有形的方式来支持我”。
  
   萧翰是谁,我确实不知道,尽管搞了多年的法学理论研究的编辑,还不曾记住此公的名字。这次,我倒是知道了,法大竟有如此的教师。
  
   我历来倡导“思想开放,学术自由”,不因一言废人,也不一言捧人,但对于公开倡导学生“逃课是自由的象征”,可以不尊重老师一类的言论,且是出自一个大学副教授之口,是万万不敢赞同的。
  
   自由,虽被喻为法律不禁止的皆可为之,但也不是胡来。路是行人走的,你可以自由地穿行,但高速路就只让汽车通行。茶楼酒肆,可以随便出入,但不能妨碍店家做生意。现代法治国家追求自由,但它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每一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纪律,凡进此门者皆须遵守之,只要它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道德,没有理由如萧翰副教授那样视而不见。如果觉得忍受不了学校的纪律,作为学生可以走人,作为教师也可以走人。我也不是说,只有大学教育才能培养出人才,像人家盖茨,就毅然退学,还搞成了世界首富。
  
   在下认为,法大有这种教师也算正常,因为出了个打老师的女生,不出个持同情观点的教师是不正常的。好在萧翰提出了辞职,至少他还有自知之明。但我也见了不正常的言论。辞职是个人的私事,到人事部门交个辞职申请就是了,何必对学生提出什么希望,要求他们不要用任何“有形的方式”来支持他?何谓“有形”,恕我愚钝,理解不了这位副教授此话的深层含义。是否担心出现万生“跪请”挽留的场面,还是希望学生不要揪出扬帆教授“游斗”,抑或不让学生把法大砸个稀巴烂?
  
   对此,我这个法大的毕业生倒不担心。法大不是今天才有的,她都存在了五十多年了,不是靠一两个人发展起来的。法大的学生素质不至于人云亦云,动辄就升华到那种“有形”的地步。毕竟,这么多年来,除去“文革”那段时间,才出现了那么一个对老师施加飞脚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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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2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一下,这篇文章非我所写,是从博客上转的。但我赞同文中观点。看到这里有人在讨论“杨帆门”,我也把这篇文章贴出来。
大家可以讨论,兼听则明。
我看了录像,也看了政法大学学生的留言,总的感觉是,杨帆的做法是正确的,无可厚非,他在课堂上严厉批评逃课者应该,这是尽教师本职,女学生当面走出课堂且出言不逊,确也是一种公开的挑衅,应予处分。
那一节课,据学生自己贴出的材料讲,之所以逃课,是因为在隔壁教室,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的“漏题”老师李东方在复习《经济法》,所以有些要考《经济法》的同学就逃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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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8: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扬帆事件炒作到今天,应该说有其必然性。
对于快餐时代的新的师生关系,以及家长、社会、教师的责任的再次讨论个人觉得刻不容缓。
如果社会、家长不把老师的位置给确认、摆正,我看这个书也没有办法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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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9: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i agre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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