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1974年1月5日中文成為香港法定語文
香港语文指香港常见的语言和文字。目前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和英文,中文和英文享有同等地位,而香港政府所提倡的语文政策是“两文三语”,两文指中文和英文;三语指粤语、英语和普通话[2],但实际上香港大部份学校以粤语及英语为教学语言,自幼稚园开始即教授英语,不少学校只是近年才开始教授普通话,只有极少数以普通话作为主要教学语言。绝大多数香港人除了与境外华人沟通等情景外,日常生活几乎不使用普通话。
广东话是香港最主要的语言。2011年,香港人口有89.5%以粤语广州话为惯用语言,其次为“其他中国方言”(4%)、英语(3.5%)、普通话(1.4%)[3]。而“其他中国方言”则以客家话、潮州话、福建话(闽南语)、上海话为主。
现今香港大部分居民都是国共内战后从中国大陆以至世界各地迁居的人。1950年后限制大陆移民使偷渡来港的绝大多数来自邻近香港的地区,当中多数操白话(粤语),使白话有了成六七暴动后通用语的基础。
虽然广州话在香港作为交际语言占绝对优势,但广州话并非香港原居民语言。香港原居民可分四大民系,即客家、围头(又称“本地”)、闽南(鹤佬)和疍家,各有方言,其中以客家与围头占大多数,原居民中纯客家村落和纯围头村落分别占54%和32%。新界在1898年租给英国,英国早期对新界的开发远不及港九。在新界和今日九龙北部(新九龙)的农村和海上艇户,各种方言依然是当地的主要语言,当中客家话保存得很好。
香港开埠后,市区除原居民外,涌入了来自四邑、东莞、潮州等地的人,各族群没有形成统一的交际语言。至太平天国战争漫延至广州,大批广州市民涌到香港市区,才使广州话开始立足香港。另外,早期大量移民东南亚的闽南语系(潮汕、福建)人士,加上江浙民系的上海人和很多其他民系的人,以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各主要通商口和南洋各国的贸易港口,使香港除了以客家民系为主的原居民外,亦居住了广府民系、闽南民系和其他中国地区的人。当时,来自各方的人通常在自己圈子里使用方语,按需要或会学习其他方言如官话或英语,使初期使用广州话人口不多,但1930年起使用广州话或粤语方言的人口已明显的增加。
满清灭亡前后,因为战乱,不少人避难至香港,香港人口由1906年的326,961,急速增至1916年的530,000。中国局势持续动荡,香港人口由1931年的849,800,升到1941的1,600,000。其后的日军入侵香港,在港鼓励用日文,并实行归乡政策,人口降到1945年的500,000。日治期间不停有难民进出,语言使用情况比较混乱。
二次大战后至国共内战后的一段时期,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人口由1945年前的500,000,急升至1950年的2,200,000,其中包括数量极多的非广州话人口,使香港市区于1950年代变得方言纷陈,新兴语言势力主要为因解放军占领上海而涌港的上海人(上海话)和来自各省市的人(地区方言或官话)。人口上升,亦使原先的人口只占后来的1/4至1/5。其后,英国和中国新政府在1950年达成共识,限制来港人口,之后来港的人便以邻近的珠三角地区偷渡来港为主,很多是来自广州、中山、顺德、佛山及深圳,他们绝多数说纯正粤语,如夏雨及刘千石等,属广府民系。
香港人口由1950年的2,200,000,到1960年的3,000,000,再到1970年的3,995,400及1980年的5,145,100,增长增度差不多是每10年一百万。这使二战后香港方言纷杂的情况,逐渐变为广州话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学校多使用广州话教学,电视、市民沟通也使用广州话,而本地出生的移民第二代亦多转用广州话,使广州话逐步从不具垄断地位的主流语言变成占絶对垄断地位的华人惯用语言,而各种方言则只保留在家庭内部使用。
另一方面,很多已掌握了当地经济或有一定财富的东南亚华侨商人来港经商,甚至移民香港,当中多数祖籍福建(见闽商),闽海民系成为香港第二大社群。不过,他们来港后不少改用广州话或官话与其他籍贯人沟通,但香港岛北面市区也有不少老一辈的人以闽南话沟通。香港第三大族群是客家民系,虽然1945年50万人当中只有很少是原居民,但深圳、惠阳、梅县地区的客家人语言和香港的一样,1945年合法或偷渡来港的客家人达70万。香港的客家话还通行于新界部份村落和新市镇的老一辈人口。
而1950-1980年的新移民如夏雨、卢海鹏多数操纯正粤语,反而老一辈非偷渡来港的如李嘉诚、董建华甚至在新界的老一辈原居民至今均不能说纯正广州粤语。这和六七暴动后在香港出生的一辈多数都操纯正粤语,而广府民系外的新移民不能操纯正粤语不同。香港亦有不少1970年代以后出生的误以为香港老一辈不能操纯正粤语的香港早期移民为偷渡客,而操纯正广州粤语为原居民不同,1950年代起的偷渡客其实大多数能操纯正广州粤语,亦有不少操广东客家话和少量操潮州话。而能否操纯正广州话其实只能分辨1970年代以后出生的非广府民系新移民,而要分辨广府民系的新移民与否则要问到一些香港特有用语和香港的民生常识,而现在不少广府人也有收看香港电视的习惯,一般广府民系的人无论是1950-80年代的偷渡客以至来港不足3年的人,在语言上与香港媒体,政府,教育,日常沟通无异。而反而很多来港已达百年什至在开埠时期已到香港经商的福建或潮州商人及其后代,因为聚居在北角或北角半山,日常生活都使用闽语,反而被部份1970年代后出生的港人误以为是大陆新移民,而这情况亦出现在吴语人口上,但香港的吴语人口不及闽语,被误会情况不及闽语多。
六七暴动是香港方言统一的最重要时期.香港政府此前很少关心市区流行的华人语言.但在六七暴动后,因为英国人深明统一华人语言才可有效地控制市民,方便加强公民教育和加强警方执法的可能性.在此事仍保存得很好的闽南话(包括潮汕话,客家话,四邑话)也在此事慢慢消失.当然在六七暴动前,大量白话区人口偷渡来港已使市区已经以白话沟通为主。
当时香港人口中一大部份是1945年后的大陆移民或偷渡客,难以推行英文,而香港的广府人十分重视文化的传承,力劝香港政府推行最多人使用的语言而非华人通用语普通话,此后香港在教育,广播,公共机构等只限用广州话,但不是来自广东西部及广西东部的香港人亦有参与电视广播和社会活动,而各自民系的广州话读法亦不同,连带香港在英治时期中学以上的英语教学,使说话时中英夹杂,慢慢发展成一套独特的港式粤语。由于不停有男性人口从香港周边偷渡来港,香港未婚男女比例一度去到4:1-5:1,1980年后中国改革开放,不少香港人回大陆娶妻,香港普通话群体的人口大增,但香港的人口已经大多数为年青一代日常生活以粤语沟通的人口,新来港家庭基于生活需要都会很快转以港式粤语对外界沟通。
至于新界方面,香港政府于1970年代大规模发展新界新市镇,香港的城乡差异逐渐模糊,加上农村年青人口大量往市区谋生,电子传媒开始流行,这些因素都加速了原住民语言被广州话取代的地位。其后由于香港不同民系的心理界线开始消除,很多原住民不再坚持族内通婚,令广州话进一步成为了家庭内部语言,原居民语言则主要保留在原居民的老年人之间,在中年人、青年人里面会原居语言的很少。香港的水上人家本来有自己的方言,由于长期被陆上人歧视,及经济上难以到陆上定居,因此受广州话影响较少,至1970年代末,水上人家开始上岸定居,其子弟亦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使水上人和陆上人界线开始模糊。由于水上人对自己的口音多抱自卑感,使他们一旦接触主流社群后,很快就转用了市区的广州话,而努力掩饰自己原来的口音。
而香港政府在六七暴动后,限制学校只用粤语广州话授课,及电台停止其他语言节目,使得其他方言群体在香港逐渐消失。
在,广州西关话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香港最多人收看的翡翠台腔调式说话,有时会出现懒音很多的现象,比如把“恒生银行”读成“痕身银行”。
香港老一辈非广府民系的移民可能至今亦不可说纯正粤语,情况和近20年非广府民系的新移民一样,而广府民系的新移民一进香港亦很快学会香港现今的通用语。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条和《法定语文条例》第5章第3条第1节,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绝大部分政府公文、街道指示牌等都是中英并用。现时香港政府内部的语文政策由公务员事务局法定语文事务部统筹;律政司设有双语法制委员会,向政府提供法律双语化的意见;教育局辖下的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语常会)则就语文教育政策提供意见。
法律里的“中文”并无明确指定定哪一种口语,因而衍生出政府所推行的“两文三语”政策,即以中文、英文为书写文字,粤语广州话、普通话和英语为口语;例如于立法会会议或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官方场合,都会提供以上三种语言的即时翻释。然而这三种语言并无法律约束力,2002年10月29日,时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就通过司法机构表明在法庭审讯过程中,“口讲的中文包括普通话,及不排除其他中国方言。”另外,“中文”也没有指定哪一种字体,因此政府公文或网页除惯用的繁体中文外,亦常另备简体中文。
香港采取双语政策并非一朝一夕的事。香港自成为英国殖民地之后,大部分政府文书都以英文为主,英文亦长期是唯一法定语文,中文没有宪制地位。香港教育界及大专学生从1970年起开始争取香港人最常用的中文成为法定语文。香港政府于是在1971年成立公事上使用中文问题研究委员会,并最终给予中文与英文同等的法定地位。1974年,政府正式修改《法定语文条例》,中文获立为法定语文。1987年起则进一步规定所有法例都必须以中英文制定和颁布。1990年《基本法》颁布,确认香港回归后的语文使用政策。1995年至1997年,政府再度就司法程序上可使用的语文进行法例修订。
香港法庭首次以中文(广州话)进行审讯,是在1995年12月4日。一名90岁妇人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其3名子女侵吞财产,案件涉及大量中文文件,加上原讼人、与讼人皆不谙英文,当时的外籍主审法官认为以中文审讯更为适合。
由于英文是世界通用语,而香港是一个国际都市,所以,虽然中文在香港是日常生话中的优势语文,法律上中文和英文亦是地位相等的法定语文,英国亦已结束管治香港超过十年,但从不少社会现象中,可见中文的地位实际上仍较英文低,重英轻中的风气仍普遍存在。例如教育方面,所有学生从幼稚园阶段已经要学习英文,而且英文在整个教育体制内均属于必修科,中文则非必修,除了主要招收非华人学生的学校通常不设中文课程外,即使是以华人学生为主的本地主流学校,部分(通常是传统名校)亦容许学生选择修读法语、德语等而不修读中文。将于2012年实行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的语文科目,亦设有六科非法定语文科目,考生可以其中一科取代中文科,作为报考大学的资格,但英文科就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被取代。以英文授课的中学(英文中学)(但自2010/2011学年起,香港教育局实施“微调中学教学语言”政策,实际上不再二元地区分“英文中学”及“中文中学”),甚至小学、幼稚园,通常比以中文授课的学校受欢迎。专上院校绝大部分课程均以英文授课(涉及中国文化、历史、语文或中医学等范畴者除外)。在香港,所谓“英文授课”,一般是指课本、讲义等书面上学习材料上完全使用英文。但是,讲师一般会以广州话解说部分生字,除非讲师或某部份学生不懂广州话,或该校(或属下的学术单位)、该讲师,或在教育当局的要求下,严格执行英文授课政策。
政府、公营机构、专上院校和大企业的处事方式,更有很多重英轻中的写照。例如其大部分职位的入职条件、专上院校的入学条件,虽然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中文和英文能力有一定要求,例如要求申请人在某些公开试(通常是会考)的中文科和英文科考获及格或良好成绩,但对从来(或在最近若干年内)无在学校修读过中文课程的申请人(例如一直在外地就读,或在香港就读某些容许选修其它语文而不修读中文的学校),通常会豁免中文能力的要求,造成大部份接受香港主流教育的申请人,亦即是大部分主流华人居民,如未能在公开试的中文科考获及格成绩,即使懂书写和阅读中文,也不符合入职或入学条件,但某部份申请人,即使完全不懂书写和阅读中文,甚至完全不懂说和听广州话,也可能符合入职或入学条件的双重标准现象。至于英文能力的要求,通常都不会有所豁免。亦因此,不少人即使完全不懂中文,仍可在上述机构内身居高职。但不懂英文的话,就连很多初级职位和简单工作也难以胜任(即使如文件传递这类简单工作,亦须看懂其往往以英文书写的传递指示)。
至于其内部文件,即使发文者及受文者双方,都是以中文为母语的华人,亦绝大部分以英文书写,通常只有须供初级职员(通常英文能力较低)阅读的才可能会备有中文版本。而供顾客或公众阅读的文件,虽然大部份都备有中文和英文版本,但通常都注明中文版本仅供参考,两版本的文意如有不同,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如果是中文文件,绝大部份都会以英文注明取得英文版本的方法,但英文文件就通常不会提供取得中文版本的方法。其对市民、顾客、雇员、团体等的资料(名称、地址等)处理,通常都要求提供者必须提供英文版本资料,中文版本则不是必须,有时甚至只接受英文版本。例如香港身份证上,持证人英文姓名属必有项目,但中文姓名则非必须。金融机构要求客户提供的资料,更除了中文姓名外,其它(住址、就业资料等)一概只接受英文版本。
主流社会观念中,往往会看不起英文能力不佳的人,亦视英文能力不佳为低学历、低技能、欠缺竞争力的同义词。但对中文能力不佳、甚至完全不懂中文的人(尤指非华人及/或自幼就读国际学校、外地学校等,从无在学校修读中文课程的人),却有甚大的包容。即使是华人,如果声称从无在学校修读中文课程,因而中文能力不佳或完全不懂中文,不单会为人接受,甚至可引以为荣。如有人(尤指非华人及/或自幼就读国际学校、外地学校等,从无在学校修读中文课程的人)因中文能力问题,而在就业、就学、日常生活等有任何困难或不便,往往会被批评为歧视、不公、以语言关卡扼杀人材等;反之如因英文能力问题而有同样困难或不便,却会被认为是绝对正常和合理,甚至会对因英文能力不佳而遭遇困难或不便的当事人冷嘲热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