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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有五个好汉纹身刺青,书中但称做“花绣”。
一个是九纹龙史进。从他的绰号,便可知他身纹九龙。第二回,史太公向投宿的东京禁军教头王进说道:
“老汉的儿子,从小不务农业,只爱刺枪使棒。母亲说他不得,呕气死了。老汉只得随他性子。不知使了多少钱财,投师父教他。又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肩臂胸膛,总有九条龙,满县人口顺,都叫他做九纹龙史进。”
一个是花和尚鲁智深。鲁智深是他出家后的法号,他的本名鲁达,原是延安老中经略相公帐下的一员提辖。他身上的这花绣,也是在出家前刺的。本来赵员外在求五台山文殊院真长老剃度鲁达时,众僧但见“这个人不似出家的模样。一双眼恰似贼一般”,未曾见他身上的花绣,想这花绣,是刺在身上衣服能遮盖处。到得受度后四五个月,闲极无聊的鲁智深下山喝了一回酒,酒后乱性,才露出这花绣来:
“只说鲁智深在亭子上坐了半日,酒却上来。下得亭子,松树根边又坐了半歇,酒越涌上来。智深把皂直裰褪膊下来,把两只袖子缠在腰里,露出脊背上花绣来,扇着两个膀子上山来。”(第四回)
原来花绣是刺在脊背上的。鲁智深的浑号叫做“花和尚”,还主要不在他是酒肉和尚,全不在意佛家的禁忌,而是“因他脊梁上有花绣,江湖上都呼他做花和尚鲁智深。”(第二十七回)
第三个刺花绣的,是病关索杨雄。他的花绣,是刺在双臂上的。因为他做着两院押狱,同时兼着刽子手的脚色,大约总是上捋衣袖,所以杨林第一次在街上见到他,便看到他“露出蓝靛般一身花绣”。施耐庵更做一首临江仙赞杨雄,首句便是“两臂雕青镌嫩玉”,大约他的这身花绣,是翠绿之色,所以以“嫩玉”比喻。
最美的花绣,刺在最美的人物身上,这个人物便是浪子燕青!
“这人是北京土居人氏,自小父母双亡,卢员外家中养的他大。为见他一身雪练也似白肉,卢俊义叫一个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一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第六十一回)
史进的花绣是刺在“肩臂胸膛”上的,鲁智深刺在“脊背上”,杨雄但刺在两臂上。只有这个燕青,是刺了“一身遍体花绣”,是“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这身花绣,成了燕青的个人名片,随处惹人嘱目:
“却待拽拳再打那前面的,反被那汉子手起棒落,正中燕青左腿,打翻在地。后面那汉子扒将起来,踏住燕青,制出腰刀,劈面门便剁。燕青大叫道:‘好汉!我死不妨,着谁上梁山泊报信?’燕青道:‘你问我待怎地?’那前面的好汉,把燕青手一拖,却露出手腕上花绣。慌忙问道:‘你不是卢员外家什么浪子燕青?’燕青道:‘左右是死,率性说了,教他捉去,和主人阴魂做一处。’便道:‘我正是卢员外家浪子燕青。今要上梁山泊报信,教宋公明救我主人则个。’二人见说呵呵大笑,说道:‘早是不杀了你!原来正是燕小乙哥!你认得我两个么?’穿皂的不是别人,梁山泊头领病关索杨雄;后面的,便是拚命三郎石秀。”(第六十二回)
这是他的主人卢俊义中了吴用题在墙上的藏头反诗“卢俊义反”被官府拿获、将正典刑之时,燕青上梁山泊搬取救兵时的一番情景。正是因为杨雄和石秀看到了他身上的花绣,才认出他的身份,否则,难免做了这两汉的刀下之鬼。
而最著名的,则是惹起了赵官家的婊子李师师的绮思:
数杯之后,李师师笑道:“闻知哥哥好身文绣,愿求一观如何?”燕青笑道:“小人贱体虽有些花绣,怎敢在娘子根前揎衣裸体!”李师师说道:“锦体社家子弟,那里去问揎衣裸体。”三回五次,定要讨看。燕青只的脱膊下来。李师师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燕青慌忙穿了衣裳。李师师再与燕青把盏,又把言事来调他。(第八十一回)
这是宋江带同燕青去东京,到勾栏院里通款李师师,欲借裙衩上达道君皇帝,把梁山泊全盘招安时的一段情景。这李师师大约历史上是实有其人的,在勾栏中不但因着与道君皇帝的一段姻缘,颇为知名,而且据宋人笔记,她与当时的大词人周邦彦亦曲尽绸缪,为此惹得道君皇帝曾经大为吃醋。是这样一位不同寻常的烟花女子,当然眼界肯定是颇高的,也居然对燕青的这一身花绣,爱慕不已,不但“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而且“又把言事来调他”,可以想见这团花绣,是如何的动人心魄了。燕青的这身花绣,在去泰山和任原放对厮扑时,更是先声夺人:
“燕青除了头巾,光光的梳着个角儿,脱下草鞋,赤了双脚,蹲在献台一边。解了腿绷护膝,跳将起来,把布衫脱将下来,吐个架子。则见庙里的看官,如搅海翻江相似,迭头价喝采。众人都呆了。任原看了他这花绣急健身材,心里到有五分怯他。”(第七十四回)
第五个便是最后一个同没羽箭张清一道入伙的花项虎龚旺。那龚旺又自不同:“浑身上刺着虎斑,脖项上吞着虎头”,“斑烂锦体兽吞头”。全身的刺青,都显着武夫的雄壮,和浪子燕青的花团锦簇形成对照。(第七十回)
除了这五筹好汉,书中还提到那一群“三二十个都是花胳膊”的。那是太原的相扑力士任原的跟班。
“前面列着四把绣旗,那任原坐在轿上。这轿前轿后,三二十对花胳膊的好汉,前遮后拥,来到献台上。”(第七十四回)
在《水浒传》里,写到花绣的地方,无一处不是赞叹,无一处不是因着这花绣而表彰人物。单从这一点,就知道作者施耐庵对封建礼教的叛逆精神,如同全书把一伙犯了十恶不赦大罪的强人写成英雄好汉一样。为什么说以赞叹的笔意写花绣,透着叛逆精神呢?因为不但在宋以前,而且在作者施耐庵生活的明初以及此后,纹身都被看做市井下人的作为,为士大夫阶层所鄙夷,为礼法所不容,甚至还为政治生活所排斥。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九:
“(南宋咸淳七年十二月)贾似道欲制东南士心,乃令御史陈伯大请籍士人,开具乡里、姓名、年甲、三代、妻室,令乡邻结勘,于科举条制无碍,方许纳卷。又严后省覆试法,比校中省元卷字迹稍异者,黜之。覆试之日,露索怀挟。有李钫孙者,少时戏雕股间,索者视之,骇曰:‘此文身者!’事闻,被黜。时边事危急,束手无策,而以科举累士人,其谬至此。”
贾似道是南宋末年的权相,为揽权固庞,诡计无所不用。对最爱发表意见的知识分子,先打后拉,又打又拉。上引文就是打的一计。科举考试是知识分子进入仕途的重要关节,历朝历代科举是否清明,关乎朝廷是否能得天下士子之心。取士公平,主司巨眼,有才之士得幸;科场舞弊,试官无能,才俊不幸,同时也是国家不幸。所以,严科场规矩,不能说是不对。但贾似道本意根本不在为国求贤,而是为了控制士子,所以他所采取的一些措施,都带有刁难的性质。覆试,即对乡、会试取中者进行复试,本来是科举中重要的一环,借以考察取中过程,是否有上下交通舞弊情形。但贾似道的复试,对士子已是污辱了。“覆试之日,露索怀挟”,即让复试者袒胸裸体,以检查是否有夹带。结果就出现了滑稽的一幕:有个叫李枋孙的,一脱掉衣服,居然少时“戏雕股间”,在两臀之间刺了绣,以至“索者”骇之,检查的人很惊异。这一节的记载,除去贾似道王权乱政的一节不谈,客观的情况是,以正统眼光来看,士子在身体上刺绣,是一件很骇俗的事情。
又《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六:
“(仁宗天圣二年)十二月,丙寅,权判都省马亮言:‘天下僧以数千万计,间或为盗,民颇苦之。请除岁合度人外,非时更不度人;仍令自今毋得收曾犯真刑及文身者系籍。’诏可。”
“都省”即尚书省,时马亮权判尚书都省兼知审刑院,掌管刑狱。宋仁宗年间,因为乃父乃祖时期采取开明的宗教政策,天下僧道人数增长很快,以至到了害民的程度,兼以僧人之中,确有不守法纪之徒,“民颇苦之”,所以建议采取限制僧道人数。方法之一,是建议除了按照法定人数每年发放度牒以外,不再发放额外的度牒。方法之二,则是重申:“仍令自今毋得收曾犯真刑及文身者系籍”。“真刑”,即是不可赎之刑,马亮特别在这里提出,犯了不可赎之罪和文身者,没有资格求取度牒为僧。于此可见:早在宋仁宗之前,宋代就已经规定,在度僧方面,文身者和犯科做奸、而且是不可赎的罪犯一律看待,纹身不容于世,昭然若揭了。按照这样的规定,那我们自然就知道,象鲁智深,根本就没有资格在五台山落发的。不过,因为他是赵员外特荐的,而且赵员外本身已经有了度牒,所以,文殊院的真长老,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佛门亦有舞弊,是历朝历代常有的现象,在《宽讲水浒之和尚与行者》中还会谈到。)
案:今天所说的纹身,古来有各种名称,宋时称花绣、刺青、点青,唐人称箚青、箚肤,前代则称为雕青,又称雕题。而最早的文献《庄子》中,所称最通俗,就叫“文身”。
《逍遥游》:
“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
河南人到浙江绍兴一带去帽子,但浙江人断发文身,帽子没有用处。这就是说,至少在孟子(前369-286年)的时代,已有文身的习俗。
稍后的宋玉(约前290-222年)在《招魂》中有:
“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人骨为醢些。”
他是说,在极南方有国,其国人镂刻额头,涂黑牙齿,用人肉祭祀祖先,用人骨制作醢酱。(《楚辞补注》,宋洪兴祖撰)“雕题”,朱熹按照《礼记》的解释,训其为“雕,画也;题,额也。雕刻其肤,以丹青涅之也。”则完全同于现今的纹身。
在汉代文献中,说到“文身”、“雕题”的资料开始多了起来。
《史记》周本纪:
“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
这是历史上传说甚盛的故事之一。古公即古公亶,殷时封在今西北地区的诸侯,他生了三个儿子,老三名叫季历,给他生了一个孙子,叫做昌,昌就是后来做了殷纣王的三公、被囚在羑里而演《周易》的周文王。季历和他的妻子太任生下的这个儿子昌,“有圣瑞”,古公亶看了很高兴,就说:“我们这一族如果要兴盛,是不是在昌身上呢?” 古公亶的大儿子太伯、二儿子虞仲听到父亲的这句话,知道父亲将要把国传给孙子昌,而要传给昌,按照父以传子的成法,必定先要传给昌的父亲、也就是他们的三弟季历。为了让父亲的这一愿望得到实现,兄弟两个就悄悄出走,到了荆蛮,太伯自命其地为“勾吴”,也就是今天江苏无锡的梅里一带。
稍宕开一笔。在清朝雍正夺嫡一案中,雍亲王胤禛夺得皇位以后,为了平息上上下下怀疑他得位不正,想出了很多理由,其中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仿效上面这个故事,声称康熙皇帝有意把皇位传给他的儿子,宝亲王弘历,因为康熙曾对他说过:“看起来朕的这个孙子,比朕的福份还大。”比皇帝的福份大,当然至少也要当皇帝。而要传位给弘历,就必得先传给弘历的父亲胤禛了。雍正所编造的这个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实际是完全效法太伯让国的故事,可惜他的兄弟们,却没有一个有太伯、虞仲的“贤德”。
话收回来。太伯、虞仲出走到吴地以后,“断发文身”,做了当地人。后来,因为他们的贤德,当地人就推他们为主,成了春秋战国时期吴国的始祖。既称“荆蛮”,可知当时吴越之地,尚在化外,仍很落后。在这一地区,有一风俗,便是“断发文身”。断发即削发,但未必是指把头发全部剃掉。中原文化之所以视荆蛮之地的“断发”为异俗,是因为中原的风俗是“全发”,即受之父母的头发,如同皮肤一样,不可毁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曾子全书•内篇•仲尼问居》)
《史记》鲁周公世家:
(哀公)七年,吴王夫差彊,伐齐,至缯,徵百牢於鲁。季康子使子贡说吴王及太宰嚭,以礼诎之。吴王曰:“我文身,不足责礼。”乃止。
春秋末年,吴国在夫差时期开始强盛,有北向称霸之心。鲁哀公七年(前488年),吴国要伐齐国,在路过鲁国的缯(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北)时,要求鲁国供奉百牢:牛、羊、猪各一为一太牢。季康子那时为鲁国的执政,派孔子的弟子子贡去责备吴王和太宰嚭,认为这种要求是不符合礼法的。当时吴王夫差回答的很妙:“我文身,是不值得用礼法责备我的。”是吴王夫差时期,仍然保留着“文身”的习俗,而他本人也清楚,文身之俗,本身就不合乎中原的礼法。
事实上不但吴地,连同今天浙江地区,在当时称为“百越”,都有断发文身的风俗。所以,《史记》中有所谓“夫翦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卻冠秫绌,大吴之国也”的说法(《赵世家》)。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后二十余世,至於允常。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
既是禹之后代,并早在夏初就封于会稽(今浙江绍兴),那么句践的先祖当然是外来人,在他乡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文身断发。则可知,延至战国末期,吴越之地文身断发的风俗,相沿至少千年以上了。到唐代时,仍有文身的遗迹。唐段成式《酉阳杂记》:“越人习水必镂身以避蛟龙之患,今南中绣面狫子盖雕题之遗俗也。”“镂身”,是文身的另一说法。
但文献之中,除了记载百越人“文身”是作为一地区的习俗而外,并不见于有其它地区的记载。这说明,在中原文化范围之内,至迟到战国时期,文身作为风俗,已经不再大范围的存在了。
对于周边民族,关于“雕题”的记载颇多。甚至以其习俗而命其国名。例如“雕题交趾”。交趾即今我国云南和越南相邻的一片地区,自汉初置交趾郡以治。其所以命名为“交趾“,是因为当时该地人民有男女共浴的传统,“水下交趾。”而雕题,即大约今之缅甸、老挝一带,因其地有文身的习俗,而径命名为“雕题”。
历朝历代,总的舆论倾向,是认为断发文身,为不开化、不文明、不合乎礼制的。西汉淮南王刘安《上书谏伐南越》就说:“越,方外之地,断发文身之民也。不可以冠带之国法度理也。自三代之盛,胡越不与受正朔,非强弗能服,威弗能制也,以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烦中国也。”(《全汉文》卷十二)认为对于断发文身的化外之民,不足以冠带之国的法理来衡量,中国根本不值得去征服那些“不牧之地,不牧之民。”
晋武帝司马炎在位后期,亲近小人,紊乱朝政,纲纪渐失,四民不安。《晋书》对此议论说:“帝道王猷,反居文身之俗;神州赤县,翻成被发之乡。”(《晋书》帝纪第三武帝)形容其乱,以“文身”、“被发”喻之。于此可见,中原文化对“文身”之俗的鄙夷态度。《旧唐书》所谓“如文身祝发之乡,久习而莫知其丑;以吐火吞刀之戏,乍观而便以为神”,(《旧唐书》卷一十九本纪第十八上)也是相同的意思。
尽管在社会上遭受如此的鄙夷,大概纹身的习俗从没有断绝过,只不过可能因为纹身主要发生在下层,史料绝少记载。史载,唐、五代至宋,纹身的风尚转盛。
“杨虞卿为京兆尹时,市里有‘三王子’,力能揭巨石,遍身图箚,体无完肤,前后合抵死数四,皆匿军以免。会有过,杨令所由数人,捕获闭关杖杀之,判云:‘刺箚四肢,口称王子,何须讯问,便合当辜。’”(《中国社会吏料丛钞》第100页)
唐代的京兆尹,是京师长安的最高长官。唐文宗太和九年四月(835),杨虞卿出任此职,但六月份即被斥贬谪。就在他任职的两个月内,他杖杀了“三王子”。这“三王子”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地头蛇,孔武有力。遍体刺青,以至体无完肤。
《说郛》《酉阳杂俎》卷八:
(唐)上都官肆恶少,率髡而箚肤,备众物形状,恃诸军张拳抢劫,至有以蛇集家捉羊胛击人者。今京兆薜公元赏上言:白令里长潜部约三十余人,悉杖杀,尸于市。市人有点青者,皆炙灭之。时大宁坊力者张幹箚左臂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
这是发生在唐武宗会昌年间(841-846)时京城长安的故事。“髡而箚肤”,即剃光头纹身,与今之情形颇为相似了。令人吃惊的是,有三十多人被杖杀,而且陈尸街市,居然还有人敢于“生不怕京兆尹”,可见纹身之风,何其难扫。这个大宁坊扛大个儿的张幹,连同他左右臂所刺的名文,也被收入《全唐诗》卷八七三。
《全唐诗》同卷还记载另两位在左右臂上所刺的诗句,一位是赵武建,其所刺诗句为:“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全唐诗》卷八七三)据说,这赵武建共在身上刺了一百六处,除了这首诗,还刺有“番印盘鹊等”。(明王圻纂《稗史汇编》页1047)
另一位宋元素,所刺为:“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全唐诗》卷八七三)这宋元素是高陵人,据说他在身上刺了七十一处,除左臂上这首诗, “右臂上箚瓠卢,上箚出人首,如傀儡戏。有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曰:瓠卢精也。”案:瓠卢,即今之葫芦。
又:蜀小将韦少卿,韦表微堂兄也,少不喜书,嗜好箚青。其叔父尝令解衣视之,胸上箚一树,树梢鸟集数十,其下悬镜,其鼻系有人止于侧牵之。叔不解,问焉,少卿笑曰:叔曾读张燕公诗否?《挽镜寒鸦集》也。(《中国社会史料丛钞》第100页)
《中国社会史料丛钞》:
荆州街葛青川,自颈已下,遍箚白居易诗。段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闇记,反手指其箚处,至“不是花中偏爱菊”,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黄荚缬窠寒有叶”,则有一树,树上挂缬窠,窠纹绝细,凡箚三十余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这就非常令人骇异了!一个人自颈以下,刺上白居易三十多首诗,而且诗图搭配,且“窠纹绝细”,需要多么高超的文身技术?这样的技术,恐怕令今人也汗颜吧?而刺字技术的高明,亦必然是因需求者众多且高所致。
《旧五代史》卷十七,记一名叫雷满的,本来是湖南武陵的渔民,在唐末王仙芝起义的时候,投靠节度使高骈,因犷悍勇敢,自己也渐次升至澧朗节度使,累官至检校太傅、同平章事,居然做了宰相。这雷满有个十分怪癖的爱好,他在治公之所挖了一个很大的深潭,在上面构了一座亭,经常在亭上招饮。每逢酒醉,就把筵宴上的宝器乱扔到潭中,然后脱光了衣服,下水一一捞起。而就是这位宰相,当他把衣服脱光时,就露出满身的文绣!
不仅唐末的荒唐宰相,五代离乱之际还出了一位“雕青天子”,那就是后周的开国元君郭威。《画墁录》:
“郭祖微时,与冯晖同里閈\,相善也。椎埋无赖,靡所不至。既而各窜赤籍。一日有道士见之,问其能,曰:吾业雕刺。二人同令刺之。郭于项后作雀,左作谷栗,冯以脐作瓮,中作雁数只。”以此后来人又呼郭威为“郭雀儿”。
道士既然以雕刺为职业,当然可以想见社会上有广泛的需求,需求者也大约主要是象郭威、冯晖这样的底层不安分之人。但郭威实在是难得的英才。他仕后汉,东征西讨,为一时中流砥柱,官至枢密使。后汉是短命王朝,二帝不过四年。后汉高祖死后,遗命郭威顾命。而继位的后汉哀帝听从权臣、后宫之言,诛戳朝臣和在外统兵大员,郭威亦是被杀对象。但派去杀郭威的命官不忍也不敢下手,并据实以告。在外征战的郭威怒而还京,时哀帝已被乱兵杀死,人人以为郭威必将取而代之。但郭威虽然胸无点墨,却深有城府,反而向太后建白,应当选高祖弟子刘旻之子刘贇为新帝,因为当初高祖把这个侄子当成亲生儿子看待。有人劝说刘旻,郭威早有反相,应当及早下手除掉。郭威洞悉朝中有人对他疑虑,对刘旻的使者指着自己的脖子说:“自古岂有雕青天子?幸公无以我为疑。”结果,刘旻信以为真,对郭威坦然不疑。及至领兵在外的郭威,为部下裂黄旗为袍加身,拥戴为天子,并逼迫太后废刘贇为湘阴公,刘旻悔之无及矣。以此而论,赵匡胤的陈桥黄袍加身,不过是略师了郭威之意而己。(《新五代史》)
而值得一提的是,那个被郭威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刘旻,脸上也是有刺纹的,不过,那是因为他年少时无行,嗜酒好赌,被“黥面为卒”的。在中国历史上,最显达而刺身的,郭威是唯一一人了。
经五代而入宋,纹身之俗在社会上似乎愈加广泛。《水浒传》的描写,不光是出于塑造人物的需要,也是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一种准确反映。
梅尧臣(1002—1060)为苏舜钦贬归苏州后写过一首诗《寄题苏子美沧浪亭》,其中有句:“莫与吴俗尚,吴俗多文身。”是其时吴中仍然有文身的习俗。
苏东坡(1037—1101)谪居海南岛诗《和陶与殷晋安别》:“孤生知永弃,末路嗟长勤。久安儋耳陋,日与雕题亲。海国此奇士,官居我东邻。卯酒无虚日,夜棋有达晨。”则是时儋耳人民普遍有雕题之风,这个风气一直保留到解放以后。
南宋时福建一带农民多文身,陈藻(1136—1185)诗《过建剑书所闻见》:“日夜滩声急,相忘不闹人。见孙犹弃水,农圃各文身。”“建”、“剑”即建州、南剑州,今福建建德、南平一带。
南宋著名的“紫清道人”白玉蟾(1194—1229)有一首诗《陶弓手弃役入道》:“青黑文身志气豪,生擒六贼脱尘劳。当年尚有弯弓手,射杀三尸入大罗。”这个陶弓手是军队的一名弓箭手,并且有“生擒六贼”的勋劳,大约因为厌倦了尘俗生活,做了道士。而他在做军人时,就已是“青黑文身”了。
宋代对于纹身的态度,基本上还是比较开放的。这除了其他多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宋代的士兵,有刺臂、黥面的规定。对兵士刺臂、黥面,源于宋以前的唐末期和五代十国时期。唐末五代之时,天下大乱,遍地用兵,而各地割据政权用兵打仗的目的,也无非是掠地守土,根本与民众的利益无关。青壮被征从军,多数不得己,少数混饭吃,没有什么可以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士兵逃亡现象很普遍。为了制止士兵逃亡,就在他们的手背、胳膊或面额之上,雕刺花纹,以为标记。凡是身有刺纹而逃亡的,被捉以后严厉惩罚。有宋一代,基本上沿袭了唐末五代的这一传统,在很多士兵身上刺纹。宋代军队有三个军种构成:禁兵、厢兵和乡兵。禁兵原是指拱卫京师的军队,是禁卫军,后来不光驻扎在京师,也有被派往各地的,因此禁兵就相当于中央军。厢兵原是指京师以外的军队,因为主要驻扎在边境地区,才被称为边兵。乡兵,则是民兵,农忙为民,农闲训练,负责当地的治安和参与当地的战事。士兵刺面纹身的,主要是厢兵。禁兵作为中央军,有很好的待遇,要加入禁兵行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一般不必担心禁兵会逃亡,就用不着刺身文面了。乡兵在身份上是农民,虽然要有时要参加战事,也主要是保卫家乡的职责,不必东征西讨,没有逃亡的必要。厢兵就不同了。绝大多数的边兵,都是远离家乡的,而且宋代还有“更戍”的规定,各地军队要定期轮流换防,厢兵必须要不停地移驻。一般来说,厢兵戍所既危险又艰苦,所以,逃亡事件总要多一些。此外,驻防边境的军队,也经常策略性地招募当地土著居民,这些土著,大多数是少数民族,没有在正规军中按照规章制度行事的习惯。为了这两方面的原因,宋代对厢兵刺臂纹面,以加强约束。北宋败亡以后,南宋长期和金、元处在战争状态中,禁兵、厢兵和乡兵的划分不那么严格了,有战事全民皆兵,更不用说军队内部的分工了。因此,刺臂、纹面的范围,不仅限于厢兵了。庄绰《鸡肋编》卷下:
车驾渡江,韩、刘诸军皆征戍在外,独张俊一军常从行在。择卒之少壮长大者,自臂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 。
这条资料透露了两个信息:第一是宋室南渡以后,将领对士兵的文刺,有随意化的倾向。既如本条所记张俊一军,已经是相当于禁军的角色,也居然“自臂而下文刺至足”,简直是全身刺遍了;其二这样的做法是仿效旧时京师开封“浮浪子弟”的做法,说明流俗的好恶,已经深入军队。于此可见,在南宋以前,就是京城这样所谓的“首善之区”,纹身也曾作为一种时尚。值得说明的是,所谓的“浮浪子弟”,大多是指殷富或权贵之家的子弟,与一般的市井之徒不同,可见进入宋代,纹身作为时尚,已经进入社会上层的一些人中。综合分析,军队把纹身作为士兵身份的标记,必然使得社会上一般人,不再把纹身作身份低下的标志。相反的,却以此自夸。
不特如此,纹身者还有自己的组织,并且在各种节日上进行比赛。《水浒》中李师师口中的“锦体社”,就是纹身者社团组织的名称。周密在《癸酉杂识》中记载南宋京师杭州端午节的风俗,讲到各类比赛表演性质的活动,其中就有“锦体社”的比赛,大约就是展示花绣的高低优劣。
宋代对于纹身采取的是宽容态度,但到了元代,情况发生了变化。元代对于纹身严行禁止。有趣的是,对犯人的刑罚,仍有黥面的,这常常会与纹身冲突,所以元代的法律,还特别煞有介事地详细规定了对于纹身者黥面的办法。
《元史》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诸应刺左右臂,而臂有雕青者,随上下空歇之处刺之。诸犯窃盗已经刺臂,却徧文其身,覆盖元刺,再犯窃盗,于手背刺之。诸累犯窃盗,左右项臂刺遍,而再犯者,于项上空处刺之。”
如果应该刺字的地方已经纹身,那就找没有纹的地文刺,如果全身纹满,就覆盖他的原刺。于此可见,元代纹身者定不在少数,而且所纹的部位也是五花八门,否则,不必劳动立法者如此苦心地专门定出法律。
明陆容《椒园杂记》卷十:
“元时,豪侠子弟,皆务为此,两臂股皆刺龙凤花草,以繁细者为胜。”到明初,仍“有为雕青事发充军者”。“洪武中,禁例严重,自此无敢犯者。”朱元璋以布衣起自田间,所部领之众也多为寒畯之士,其中不免有雕青文身者。朱元璋这个人,行事颇为机敏,凡是助他得天下的,在他登基为帝后,一律禁止。例如,元末的起义,本来是奉明教的,朱元璋就是在这杆大旗下,托庇于明王韩山童的儿子小明王韩林儿。做了皇帝,就严禁明教的任何活动,大肆镇压。同样的,雕青文身者,多为豪侠不逞之徒,易聚易滋,是很不安定的因素。所以,他甚至对文身者,施以流放充军,以为儆尤,而“自此无敢犯者”。因为这个原因,大约在明代,文身者大为减少。
文身这种社会现象,自古有之,中外有之,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社会含义。周清泉先生甚至考证:金文的“文”字,其本义就是文身的意思,文身以记事,和“结绳记事”有同样的功效。 则按此说,文身倒确实是一种最早的文化现象,“文而化之”,其起源在此。但总起来说,中国自从进入礼法时期,文身就被看做一种有违礼教的陋俗,不但排斥,而且时有法禁。但它从来没有中断过,甚至在思想控制稍稍宽松的时期,还曾盛行,——当然,主要是在社会下层。至今,文身似乎成了一种时尚,甚至许多“大人物”也有文身的癖好。足坛巨子贝克汉姆和他的xxx,便是其中之著名者。据说小贝正请在马德里的文身大师给雕刺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而这已是他的第十个文身了;他的太太xxx则在手臂上刺下了“VIII V”这几个数字,以纪念她和小贝九年前初次的浪漫之夜。名人尚且如此,况凡人乎?喜也,悲也?“吾不得而知也”。
“……燕青便起身,推金山,倒玉柱,拜了八拜。那八拜,是拜住那妇人(李师师)一点邪心,中间里好干大事。若是第二个在酒色之中的,也坏了大事。因此上单显燕青心如铁石,端的是好男子!”
这样的好男子,才不枉了那一体锦绣软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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