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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十年 为什么近半百姓看不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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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1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评论部策划 编撰:陈阳波

  近日,卫生部发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过去5年,老百姓年均收入水平增长远远小于年医疗支出增长,医药支出已成为我国居民的第三大消费,因为经济原因,48.9%的老百姓看不起病。1994年开始的医疗制度改革至今已有十年,人民收入增长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什么近半老百姓看不起病?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

 “公医”不公  体制之痛值得反省

  医疗体系生了病。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今天,农村还有近一半的农民看不起病,城市居民生病后自我医疗的占47%。按理,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了,作为公益事业的医疗卫生,居民生病了去医院消费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但越来越多人反而看不起病。充分说明现在的医疗体系已经“生病”了,最起码这种医疗体系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如果医疗体系的“病”还不及时治疗,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保健问题,而且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要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又从何谈起。

 “公医”不公,扭曲的体制是祸根。从医院体制上看,以事业单位名义出现的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绝对主体,具有垄断性的市场地位,照理,既然医院是国家兴办的公益性机构,其费用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以低廉乃至免费价格普遍服务于公众,就应是其基本的经营格局。但现实又是,政府既对公立医院投入严重不足,也无力完全负担其经费,为弥补这种差距,容许医院“以药补医”、提高服务价格就成了政府的一般做法。在这种用政策换投入的管理背景下,加之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受逐利冲动驱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疯长、“公医”不公便成为一种必然。这样,一方面公立医院仍然还打着“事业”、“公益”的旗号,享受各种税费优惠,而一方面却实质上已是企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功能。显然,这种扭曲的医院体制正是今天居民“有病自己医”的祸根。

  反省医疗体制之痛,加速改革。近年来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话题没少议论,相应的举措也时有尝试,但毋庸讳言的是,现行不合理的医疗体制格局远未因此而有根本触动。当然,慎重对待改革没什么不好,但现在的问题是,老百姓在这种医疗改革的迟滞中正感受着越来越严重的“病痛”:“36%的居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而是“有病自己医”,且这一比例逐年增加;农村由1998年的23%增加到31%、城市由44%增加到47%;无疑,面对这种的医疗困局,反省医疗体制之痛,加速推进有关改革进程,为广大民众的健康福祉真正负起责任来,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编辑说话:始于上个世纪后期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是“减轻政府及企业负担”,这种改革思路为何造成了如今的医疗困局,有关部门值得好好总结。

医疗市场化 低收入群体看病谁来买单?

  消费者缺位,医药市场竞争是怪胎。按市场规律,竞争一般可以促使商品价格趋于合理,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但在生产厂家众多、竞争态势已经充分形成的医药市场,这个规律却似乎被颠倒了,竞争越激烈,给出的回扣就越高;回扣越高,药品价格就愈加不合理。

  其实,在这种所谓的“竞争”中,真正的消费者是缺位的,而且只有真正的消费者一方被“无知之幕”遮蔽了真相。在这种情况下,药商和医院之间的博弈只需基于己方利益而无须考虑患者,于是在回扣的“润滑”下,双方便成了“同谋者”。而不同药商之间的竞争,只会使此种“同谋”发生、再发生。不难看出,在这个三角或多角关系中,或许药商也会“各擅胜局三五天”,但医院是永远的胜者,而患者一方的经济利益却永远都只能任人宰割。此,是当前不合理的药品交易模式,让医药市场“赶跑”了市场规律而衍变成一个怪胎。

  医疗完全市场化是不负责任。在任何社会,市场经济不能垄断一个国家资源配置,在一些特殊产品特别是公共产品的配置方面,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正因为如此,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健这种公共产品也是由政府提供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没有看到现代社会资源配置的双重性,试图在一夜之间将所有社会资源配置的责任都推给市场,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政府之所以能够进行资源配置,在政治上源于公民的共同委托,在经济上源于法律赋予的征税权。所以,政府直接向公民提供医疗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不是政府的恩赐,而是政府的信托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市场主体,或者抛弃自己的责任,这是说不过去的。

  编辑说话:医疗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这种需要不是患者能说了算的,再没有钱的人生了病也得治疗。在医疗问题上搞“市场化”,需要周全的考虑与谨慎的实施,否则很容易失去公平性,让低收入看不起病。

医疗腐败 还要侵吞多少患者血汗?

  幕后交易导致药价虚高。当下许多或明或暗的流行在医疗领域的怪现象:在医药的起点,药品的虚高定价到了离谱的程度,在药品交易会上,大部分参与交易的药品都能以“20扣率”(即以政府部门定价为基准打两折)左右的价格进货;医药代表以高额回扣,请吃请玩等方式一路买通院长、药房主管、科室主任,使高价药打进医院;“药品穴头”和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都有特殊的关系,可以打通各种“关节”。药商赚得钵满盆溢,医药代表成了令人羡慕的职业,医生靠回扣富起来了,医院的设备越来越先进,可老百姓却越来越看不起病了。

  黑心“院中院”谋取暴利。所谓“院中院”是指那些在大医院内又衍生出来的“小医院”,这些“院中院”一般为独立会诊、独立收费、独立核算,是挂着大医院的牌子,在干着自己的“业务”,这种“院中院”多为“黑心院”,他们的医疗水平低下,收费却很没谱,已成为医疗腐败的另一种罪源。大凡“院中院”多是得到了大医院的默许,从事着“挂羊头卖狗肉”的营生,他们利用大医院的牌子和影响力,从事着所谓的“特色门诊”活动,本来几元钱甚至十几元钱就能治好的病,非要开上成百上千的药,甚至,“院中院”已成为大医院倒卖病人和开虚价药的集中地。可以说,“院中院”已成为公立医院医疗腐败的另一“特色”。

  医生收红包成了惯例。在医疗腐败现象中,医生收取患者的“红包”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事情了。病人向医生“奉献”红包则成了惯例。患者的普遍心态是:我不送红包心里不踏实,因为别人都送。而且多大的手术送多大的红包,已经是约定俗成的“秘密”了。收取红包等行为败坏了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阻碍了卫生改革与发展。应尽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收入与绩效挂钩,医生胡乱开药。有些医院给各科室的医生下达处方额,然后把处方收入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让许多的医生不得不尽最大能力给病人多开些药。这样一来,治个小感冒花上几百上千元就成了不奇怪的奇怪现象了。说不奇怪,是见多而不怪。只是,这样直接导致了市民怕看病、不敢看病、看不起病的现象发生。

  编辑说话:蔓延在医疗领域的各色各样的腐败早为人们所痛恨,然而几经医患双方的博弈,人们只能对这种腐败忍气吞声,竟至“不送红包不正常”的境地。老百姓看不起病,医疗腐败难辞其咎。

医疗保障 何时才能阳光普照?

  外来工,被医疗遗忘的群落。一些地方制定的低保及起码的医疗救助政策,也必定会首先验证常住本地的“绿卡”。由于固有的思维定势或财力所限,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不敢说出“只要他居住在……”这样响当当的话来。其实,都是在阳光下劳作,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付出,在祖国大地上挥汗如雨,理应让党和政府关怀的阳光全面普照到这些弱势群体身上。

  把外来工看作“医疗皮球”踢来踢去的作法,无疑会进一步加重整个社会的医疗“病情”。其实,每一个住在城市高楼下的病人,不管他来自何方,他都是你的病人。我们除了进一步遏制医疗医药费虚高的不正常态势外,应尽快像深圳这样,建立一套解决弱势群体就医难的救助体制。

  保障面过窄 医疗公正刻不容缓。按照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一方面是保障面过窄,拥有完全医疗保障的不过是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分集体企业的人员,只覆盖我国人口的10%,另外高达50%以上的城市人口、80%以上的农村人口无任何医疗保障;据卫生部统计,我国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农民人均卫生费只有12元,仅为城市的28%;另据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卫生保障公平性进行的评价,中国位列倒数第4位,为最不公平国家之一。(据中央党校出版社《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

  显然,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现代社会健康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因此,彻底改革现行明显缺乏公正性的医疗体制,使广大公众免于“有病自己医”的尴尬、无奈,刻不容缓。

  编辑说话:改革应该让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受益。1994年开始的医疗制度改革实际上是非常片面和狭窄的,仅仅是针对了城镇职工,而把广大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村居民排除在外。这种误区造成了今天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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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21: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城市里的医院看病,一次感冒就要花上几百元钱。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看不起!!!
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也舍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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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22: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问题很难回答——这是个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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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22: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与其说是进步,不如说倒退了。现在的人都乞求不要生病,否则就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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