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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医闹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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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7: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让现在的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不知道是否有关于医闹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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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9: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干这一行真的好难!!看得太多了,也亲身体验的不少!疲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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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1: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闹――医疗怪圈的新群体(转帖)

今天看报纸,又看到了一个新的名词――医闹。因为我现在所从事的工作的关系,对凡是与“医”字有关的都特别敏感,因此安心把文章读了,在唏嘘之余,不由感叹我们这些记者朋友真是厉害,至少对于汉字的运用真是厉害呢!各位看客,现在赶紧搜刮一下您的脑袋瓜子,能猜测一下这个“医闹”代表什么吗?第一次听说吧?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所谓“医闹”,从字面意思就是要集中到一个闹字上!应该说,这个闹字概括了这个群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实质。这个医闹就是指:专门帮那些出现医疗事故的患者及患者家庭到医院进行“大吵大闹”的人。据报纸上报道,现在这样的人已经逐渐的形成了相当的气候,几乎成了一个群体,甚至说成了这么一个行业!有专门的人组织,有专门的人联系,当然也有专门的人来策划要如何“闹”才能达到效果!

  看到这里,不知道读者朋友是什么心态,我第一眼看到医闹,并了解到其意思后,第一时间是佩服,真是佩服到家了!看来智慧真是在广大的人民群众头脑里啊!相对于医闹,医托、医串串啊什么的全都是小巫见大巫,虽然相同的都是围绕医院吃饭,围绕病人生存,但差别却很明显,收入不是一个级别的!目标是完全相反的!而最后的社会响应呢?或许要拭目以待了!

  从报纸上的报道说,现在医院里专门有一批人,在医院等着找医院麻烦的患者上门。他们最高兴的是有医疗事故发生,并且是越严重的事故越好!当患者在医院遇到麻烦时,他们就出面了,帮助患者出谋划策,而就目前来看,也没有什么高招,方法很简单,组织一批人到医院“闹”!当然身份肯定是患者的亲戚朋友,要么在医院门口吵闹,要么到科室吵闹,要么打标语横幅,更狠的时候是把灵堂直接摆到医院门口。

  就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招,把医院可搞的够呛,医院的保安一般不敢管,因为事实确凿,存在医疗事故,如果冒然上去干涉,得到一顿暴打以后只能自认倒霉,更何况是为医生和医院挨打,所以保安一般也就无可奈何,那么医院呢?去解释么?没有用,说白了,就是专门来找你麻烦的,并且所参与的全是故意不讲理的主,您说一句,马上有十句骂声等着!甚至还将孝布直接往头上套,于是医院方基本上也是无可奈何,而医生更是不敢出面的,因为一样的道理,挨了打可能也是白挨的,而且他自己肯定清楚,这些人下手绝对轻不了!那么怎么办?

  医院面对这样的情况只有两个办法:主动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希望通过这个所谓的鉴定结果能赶走这些瘟神;另一个方法就是满足他们的要求!或者是和他们进行谈判,直到对方接受的程度为止。对于第一个选择,医院很头痛,因为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一段时间才能出来,这些人在出来之前是一科也不会停止吵闹的,更何况,哪怕是鉴定结果出来哪怕医院没有责任,这些人仍然可能继续闹,警察能起的作用就是不让这些“家属”有过激行为,可不能把这些人抓起来啊!更何况警察也不是医院养的,不能24小时给医院站岗啥,而这些人却可以24小时换着人的来骂,来闹!因此,对于这个选择,医院很头疼,一般不选择!

  那么剩下的就是满足这些“闹客”的愿望了?没有办法,这是唯一的办法,于是谈判,唯一的内容就是价格!赔偿多少的问题。一般是这样的,组织这些闹客的人和患者家属谈好,彼此通过合作来达到共同的目的,要么是分成,各占多少先说好!要么是先让家属报个自己的希望价,然后他们就全部代办的去闹,要回来的钱把患者家属的给了后剩下的全是自己的!不管是上面哪一种合作方式,对于患者也好,对于‘医闹’也罢,都是只赚不赔的。也正因为如此,一般就是狮子大开口的漫天要价!

  对于这样的漫天要价,医院方面很头疼,总是要通过谈判不停的来进行压价。至于价格压到什么程度,看医院自己对于事故的责任大小,如果责任很大,一般是想尽快了事,于是价格也相对高一点,而如果医院方本来没有什么责任,只是烦透了,也就会只给一部分很少的钱,甚至不给!但是,现在的医疗事故,有多少医院敢肯定自己没有责任呢?因此,据报纸说,这样的“医闹”居然成功率非常之高!而且价格都不低,一般都是十万以上!

  看到这里,朋友们知道我为什么佩服第一个“医闹”了吧!这些人的脑袋真TMD滑啊,这样的钱挣的还真轻松,只要找一些没有文化、不怕丢脸、不讲道理、甚至最好还能嗓门大的人,由患者家属带头,他们一股脑的跟在后面煽风点火。对于患者来说是非常欢迎的,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几天,甚至一天下来,可以分个几千上万元的,可别什么有文化,讲道理的白领工资高多了!实在不得利,顶多也就相当于白吼了几天,可是谁没有无聊的时候呢,更何况还是骂医生,呵呵,于是哪怕没有搞到钱,能这样理直气壮的骂医生,他们好象也是乐在其中的!

  只是苦了医院!据说现在医院特别害怕这群瘟神,不过由此引发出的问题更是让我心里暗自担心:因为听说很多医院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已经在开始面对疑难杂症时出现不治疗,进行推委的情况!从医院内部的人发出的消息说这是最好的避免‘医闹’的方法。看到这里,相信任何一个有点忧患意识的朋友都可能会额头冒汗:到底谁是因谁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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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3: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流行主义于2007-12-23 17:12发表的 医闹如何定性? :
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让现在的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不知道是否有关于医闹的法律条文?


医闹和正常的医疗纠纷可是不同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患者及其家属与医院之间出现的纠纷。病人家属的闹事尽管也不被提倡,但是可以理解。而医闹是一个有目的有组织的团体,他们类似于现在的讨债公司,只不过讨债公司多数采用隐蔽、威吓的手段,而医闹是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医院,它们同样都带有黑社会性质。

“医闹”一词的使用,大约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以非法手段解决医疗纠纷的人,二是指以非法手段解决医疗纠纷的行为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一、借医疗纠纷之名或制造事端,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或干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医护人员)的正常生活。二、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途径解决纠纷,名为协商实以闹索赔或诈赔。三、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体,可能是患者及其亲属,也可能是与患者没有亲属关系的其他人。四、职业“医闹”以获取占赔偿金额一定比例的报酬(非法所得)为目的。五、不惜扩大影响,以引起各方注意,利用医方害怕声誉受损的心理,达到获赔目的。六、方式是多样的,如冲击医疗机构,甚至打砸抢。对医疗机构人员施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非暴力形式(跟踪、纠缠等)相威胁,以及漫骂、侮辱医疗机构人员等。

法律对“医闹”的定性是明确的,但是在现实中却又无可奈何。这里面不仅有界定“医闹”性质的困难,更有执法者对病人的同情。

“医闹”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工作,是一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和医院协商解决不了医疗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不应该采取极端行为。在医疗机构闹事会给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不再敢于实施一些风险性大的治疗方案,多采取保守治疗。医疗技术的停滞不前,让一些得疑难病症的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患者。 “医闹”的最终效果不利于解决医疗纠纷,甚至对整个社会的医患关系也不利。

总之,“医闹”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正常医疗纠纷的区别就在于行为方式的非法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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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4: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医院在某些方面真得很窝囊,我们医院最近条文,如果有纠纷不管是不是医闹还是正常的,只要自己摆平的,医院有奖励,如果上升到维权部,涉及赔偿方面由以前医院负责七成,本人负责三成,变为医院负责三成,本人负责七成,大家说说,就这环境医生还敢出事?不用学别的,天天想尽办法做律师做法官好了,调解成了医生第一要务悲哀。觉得律师朋友可以成为最好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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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7 19: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待遇
现在似乎就医是富贵的象征
农村人看不起病
只能在家等死
得一次病就穷一次.


医闹是病人花了很多的钱,却治不好病
甚至是拿一家人全部的积蓄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
代价大了,希望也越大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如果我们的就医是廉价的
大家都能承受的
或许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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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6 2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一起动手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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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7 15: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现在的医生好像都变成弱势群体了,整天担心医闹或者是医疗事故。
且不说医疗事故定性也不容易。有医生的医疗水平问题也有本身医学的不完全正确的原因。
做一辈子医生,谁敢说自己每次都是恰当都是合适的?其他行业出现差错,好像问题不是很大。但是关系到人的生命,大家看的都重了。那么这样说,高风险的高技术的行业,例如医生,是不是应该收入高点?高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支付自己出现的差错。要是医疗事故少,或者差错少,自己相对收入就高。反之则低。有利于鼓励医生不断学习。
那么现在医生的收入不算是高收入了,我看只能是低收入。
但是现在很多人都说医生的收入高,是不是有点愿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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