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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策略]] 学语言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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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15: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语言的益处

谈瀛洲

古今中外的外语教材,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不肯教粗话。尽管你可以不喜欢粗话,可它仍是语言的一部分,为什么就要把它排斥在教科书之外呢?如果说是为了纯洁语言,那也应该主要靠以这门语言为母语的人来纯洁,不能靠不让学这门语言的外国人学会用这门语言说粗话来纯洁。说粗话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但人总有想说几句粗话发泄一下的时候。而且如果别人用了粗话骂你,你听不懂,岂不是吃亏?

能否会说一门外语里的粗话,也是衡量我们对这种语言了解多少的标准之一。一个人如果学了多年的外语,却连这门语言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些词汇也不知道,岂不可笑!在上海的外国人,常以会说“戆徒”来显示自己对于沪语并非一无所知;说相声的加拿大人大山,也喜欢学几句北京方言如“二百五”之类的,每回总能逗人发笑(连老外也知道说“二百五”!这便是观众们的反应),就是这个原因。

吾师陆谷孙曾言,学外语学到能用它来吵架与谈恋爱,才算到家。于此境界,吾辈实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但聆先生之训后,小子退而窃思,又觉得能以外文来与外国人吵架固须精通外文,须精通外文才能与外国人谈恋爱倒是未必。我们见过多少人,外语还说不上几句,就和同样不会中文的外国人结了婚;等到和外国丈夫或妻子把外语练熟了,倒要离婚了。有人说,结婚不是出于理解而是出于误解,照此说来,语言不通反而更佳。

要会用外语吵架,那当然要会说几句外语的粗话了。但因为教材不教,大家只好“自学”。有机会去国外留学与进修,或与外国人接触较多的人,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学,但没有教材的指导,学得总是不够“系统全面”,事半功倍。专门作文学翻译的人,常常会在文学作品中碰到一些粗话,翻一些大的词典,一般也能解决。至于这些粗话的来源出处,微妙色彩,就难以明了了。

对学英语的人来说,幸运的是现在有了一本帮外国人理解英语粗话的书(对英语是母语的人来说,读读这本书也肯定能学到一两样东西),题目叫《作为第二F*cking语言的英语:如何有效地咒骂,并用取自日常生活的许多例子加以说明》(English as a Second F*cking Language:How to swear efficiently, explained in detail with numerous examples taken from everyday life)。F*cking是粗话,只能存之不翻,其意义也太复杂,只有在读完这本书后才能弄清。作者是著名的斯特林•约翰逊(Sterling Johnson)教授。此公以教授外国人英语为生已二十余年,深知一般英语教材的弊端,所以著此小书,以“填补空白”。

这是本很“酷”的书,我在波士顿的时候,一般的书店里没有,只有“高塔唱片店”(Tower Records)等时髦少年光顾的地方,才陈列在架上。薄薄的88页,居然要卖6.95美金。

这本书里有许多据说连“卡车司机听了都要脸红”的粗话,这里不便举例,也有一些匪夷所思的不雅却非下流的词汇。书中收了两个俗语中关于“排气”的缩略语,一个是SBD,意谓“短促却致命”(short but deadly),另一个是LBH,意谓“悠长却无害”(long but harmless),读到这里我不禁捧腹大笑!还有什么教科书,能教给我们这么活泼有趣的语言呢?

编词典要研究语言的学者,这本书倒是不可不看,因为它把一些粗话的来龙去脉、微言大义,说得清清楚楚。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把哪些话现在流行,哪些已经过时,也加以说明。粗话也属俚语的一部分,而英语俚语的一个特点,就是时间性特别强。如果你在说俚语上犯了时代错误,比如在90年代说了一句你在词典上学来的60年代或70年代流行的俚语,你可能会被视为十三点。

《暴风雨》中的卡列班对普洛斯比罗说“你教会了我语言,我从中得到的益处是/我知道了如何咒骂。”可我们现在教语言,显然不想让人得到这样的益处。弥补这一缺陷的办法是:去读约翰逊教授的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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