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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推荐]] 英语中的右置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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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23: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英语中右置定语的类型
  
  上期文中我详细分析了英、汉两种语言在思维表达上朝着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展开的,汉语是“向左走”,即将长长的定语放在被修饰词的左边,而英文则是“向右走”,即将复杂的定语置于被修饰词的右边,或将其他各种复杂成分置于句尾,即“尾重现象”。
  本期内容我就其中的定语问题与大家进行探讨,希望对各位有所启发。
  在上期文章中我强调过,“向左走”的中文思维表达是将定语置于被修饰名词的左边,
  比如我们说:
  
  (1) 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
  这里的“人”是中心词,它的定语位于其左边。与其相反的是,“向右走”的英文则主要是将定语置于被修饰词的右边,所以这个短句译成英文是:
  
  (2) a man who has no education
  这里的英文结构是:限定词(比如这里的不定冠词a)+ 中心名词(如man) + 定语从句,所以英文是将主要的定语右置了。当然,英文里右置的定语有多种形式,比如这个短句我们还可以有以下两种翻译:
  
  (3) a man having no education
  
  (4) a man without an education
  大家看到,上面句(3)、(4)分别采用了分词短语和介词短语作定语来修饰中心词man,并且都右置了。英文中的右置定语除了我们刚刚见到的1)定语从句;2)分词短语;3)介词短语这三种之外,还有另外两种:4)不定式短语;5)形容词短语。这后两种右置定语大家也许不是很熟悉,但其实也是较常见的。下面这个很美的句子读者朋友不妨谨记在心:
  
  (5) Love is the reason to live.
  这句中的不定式to live就是充当右置定语的,来修饰其前面的名词reason和language。我们再来看形容词短语作右置定语的例子:
  
  (7) a mistake typical of beginners of English
  这里typical of...是一个形容词短语,右置来修饰mistake,如果是一个形容词如typical作定语则置于左边,请比较:
  
  (8) a typical mistake
  
  综上所述,在英语里,修饰名词的定语,其语序位置是极有规律的,以下是我给出的一个“黄金公式”:
  
  由此可见,在英语里,左置的定语只有两个:限定词和形容词,而更多的是右置的定语,共有五种(尽管可以有副词做右置定语,但因较少用到,在此不作讨论):定语从句、介词短语、分词短语、不定式短语和形容词短语。所以,英文就是按照这种我称之为“左二右五”的分配原则来排列其定语位置的。读者朋友以后在阅读英语时不妨细心考察一下,会发现英语里所有的定语都适用于我上面给出的这个公式。
  
  右置定语的组合形式
  
  我们下面来进一步分析各不同定语的位置关系。大家也许很快就会发现,左置的两个定语其位置关系非常明确和严格:必须是限定词在形容词左边,比如我们要说:a typical mistake,而不能说成:typical a mistake*。当然,左置的这两个定语可以同时都有,也可以同时都没有,还可以只有其中任何一个。
  左置定语结构简单,但右置定语却问题多多。我把右置定语组合关系分为三大类:串联型定语、并联型定语和串联并联混合型定语,我们下面一一分解。
  
  1.串联型定语
  我们先来看在上期出现过的两个例句:
  (9) The rapidity of the motion of the wings of the hummingbird is remarkable.
  (10)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我们看到,在句(9)中,介词短语of the motion修饰其左边名词rapidity;同理,of the wing修饰motion;of the hummingbird修饰wing,也就是说每个右置定语都是修饰紧靠其前面的名词,然后多个叠加、环环相扣,向右发展延伸,这即为我所定义的串联型定语(借用初中物理电学中的名词)。同理,在句(10)中,每个定语从句都是修饰紧靠其前面的名词,当然,实际应用中,不大可能这么变态,搞出6个定语从句一字排开,一般3、4个串联定语可以说就是极限了,我们来看下列这个正常英语句子:
  (11) Behaviorists suggest that the child who is raised in an environment where there are many stimuli which develop his or her capacity for appropriate responses will experience greater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行为主义者的观点是:如果一个小孩是在有许多刺激物的环境中长大,而这些刺激物又能培养其做出适当反应的能力,那么他就会有比较高的智力发育水平。
  这句中有三个环环相扣的串联定语:who is raised in an environment修饰child;where there are many stimuli修饰environment;which develop his or her capacity for appropriate responses修饰stimuli。
  我们看到,串联型定语其实并不复杂,所以,即使像上面句(10)这样“变态”的句子,我们也能轻而易举知道在说什么。真正难倒我们的是下面讨论的并联型定语。
  
  2.并联型定语
  所谓并联型定语,就是一个中心词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定语,来共同修饰这一个中心词。比如下列句子:
  (11) A: I誨 like to return this bikini.
   我想把这件比基尼换掉。
   B: Sure. You can exchange it for anything in this store of equal value.
   行,你可以随便换店内的任何一件等值物品。
  这里两个介词短语in this store和of equal value都是修饰anything,充当右置定语,所以是并联型的,而不是串联型的,即of equal value不是修饰store,因为我们不能说“等值的商店”而是“等值的商品”。
  关于并联型定语,有两个重要问题:
  问题一: 一个中心词可以有几个定语并联来共同修饰它?
  问题二: 这几个并联定语如何排序?
  我们这里主要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在并联定语中,95%的情形都是一个中心词带有两个并联定语,我称之为“一拖二”;一个中心词也可能带三个并联定语,我称其为“一拖三”,但是该情形极少见。至于“一拖四”的句子,我还没有见过,因为这样的句子过于复杂。我们来看下列这个句子:
  (12) Social support consists of the exchange of resources among people based on their interpersonal t这是2000年6月份四级考试的一道翻译题,虽然不长,但其实也不简单,因为其逻辑关系结构有些复杂。该句结构就是“一拖三”的并联型定语,即一个中心词exchange其后接有三个并联定语:它们都修饰exchange,我们把三个定语拆开来就是the exchange of resources,the exchange among people,the exchange based on their interpersonal ties。
  译文:社会资助是由人与人之间的资源交换所构成的,而这种交换乃是建立在他们的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
  我们现在来看几个“一拖二”的句子,他们各自有不同的组合,就是将上述五种右置定语中的任意两种进行组合。
  (13) A man without an education, many of us believe, is an unfortunate victim of adverse circumstances deprived of one of the greatest twentieth-century opportunities.
  分析:介词短语of adverse circumstances和分词短语 deprived of...共同修饰victim。
  译文:我们很多人相信,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是逆境中的不幸牺牲品,他们被剥夺了20世纪最优越的机会之一——教育。
  (14) He bought a picture of the house that many people thought to be a replica.
  分析:介词短语of the house 和定语从句that many people thought to be a replica共同修饰picture。
  译文:他买了一张那房子的画,许多人认为那画是件复制品。
  
  3.串联并联混合型定语
  搞清楚串联型定语和并联型定语,那么串联并联混合型定语,即是二者的组合,请看下列例句:
  (15) There was a very interesting remark in a book by an Englishman that I read recently giving what he thought was a reason for this American characteristic.
  分析:这句中串联型定语是:
  (16) remark in a book by an Englishman
  in a book修饰remark;by an Englishman修饰book。
  这句里并联型定语有两组。第一组是:
  (17) a book by an Englishman that I read recently 这里的中心词是book,by an Englishman和that I read recently是它的两个并联定语。
  第二组带并联定语的是:
  (18) remark in a book by an Englishman that I read recently giving what he thought was a reason for this American characteristic.
  这个短句的中心词是remark,带有两个并联定语:in a book by an Englishman that I read recently和giving what he thought was a reason for this American characteristic,所以这里关键是要看到giving的逻辑主语是remark。
  译文:我最近看过一本书,它是由一个英国人写的,我还记得书里有一句十分有趣的话,作者认为这句话说明了美国人为什么是这种性格。
  这句译文反映了中英文思维表达的差异,一句带有复杂右置定语的英文句子,我在译成汉语时,要用4个短句来一一交待。假如我按照英文字面直译的话,译文就会显然生涩得多。
  
  并联定语的排序
  
  现在我们讨论一下在并联型定语中,各个并联定语如何排序。总的语序规律是:结构越是复杂的定语,位置越是靠后,这同样仍是遵循英语的“向右走”规律。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五类右置定语中,只有定语从句是句子,而其他的都是短语。而句子一般来讲自然要比短语复杂,因此,定语从句一般总是放在最右侧,而将其他短语定语置于定语从句的前面,比如例句(14)。但是也有例外,我曾见过这样一个句子:
  (19) Related to this is the sense each friend gives the other of being a special individual, on whatever grounds this recognition is based.
  分析:我们从句子逻辑结构入手理解它的含义。该句中心词是sense,然后由sense带有两个并联型定语:定语从句each friend gives the other和介词短语of being a special individual。所以,这两个并联定语可以这样理解:
  (20) the sense (that) each friend gives the other朋友之间给对方的感觉
  (21) the sense of being a special individual作为特殊个体的感觉
  这句的难点在于,很容易误认为of being a special individual是紧接着the other的作为定语从句的内容,其实不是,而是作为sense的右置定语。所以句(19)可以把两个定语换位后说成:
  (22) Related to this is the sense of being a special individual / each friend gives the other, on whatever grounds this recognition is based.
  译文:与此相关的是,朋友之间彼此使对方感到与众不同,无论这种感觉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在众多右置定语中,为什么定语从句必须要置于最右侧,因为要不然其他短语所充当的定语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定语从句内的成分,从而造成句子结构不易分析。所以,右置定语的一般语序是:
  
  中心词 + 其他四种短语 + 一个定语从句
  
  前面提到,在这五类右置定语中,只有定语从句是句子,而其他的都是短语,其实这四类短语都可以看作是由一个定语从句简化而来的,英文这五类右置定语也具有内在统一性。
  我上面的这些分析,只是为了向大家揭示出英语里关于定语的习惯表达规律,具体地说,就是英语右置定语的组合规律和语序规律。这些规律其实都体现了英文表达“向右走”的习惯,由此我想到:
  世上本无路,走得人多了,便成了路。
  语言本无法,说得人多了,便有了法。
  这就是语法。所以说语法其实就是语言表达的一种习惯,所以各位读者千万不能把这些当作是教条来死记——这就是我们传统语法教学的死胡同。而应当是灵活掌握,这样你所运用的英语才真正是鲜活灵动的思维表达!
读者朋友若对本文有什么疑问或感想,或是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语法难题,请e-mail到:clintzhang36@163.com。我们将请作者回复,并选取问题刊登。一经选用,我们将免费为您寄送《新东方英语》杂志一本,所以请在来信或邮件中写明通信地址。
  
  回音壁
  
  读者来信:
  张老师,您好:
  一直非常喜欢您的《语法新思维》,希望这个专栏能够一直办下去!!!佩服您对语法透彻的分析!
  我有一个定语从句方面的问题,请求您的指教:
  下面是考研阅读真题中的一个句子:
  New ways of organizing the workplace all that re-engineering and downsizing are only one contribution to the overall productivity of an economy, {which is driven by many other factors such as joint investment in equipment and machinery, new 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手头有两本参考书,对大括号中定语从句的分析是不一样的。一本说该定语从句是修饰productivity的,另一本说是修饰economy的。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了,觉得说的好象都有道理。
  于是我就想到了一直以来我对这个知识点的问题(惭愧):
  看法1:
  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定语从句到底是修饰谁的是从语意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不是从语法的角度来分析的。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看法2:
  我参考了一本关于词语分隔的书,该书中所提到的句型“中心词+第一后置定语+第二后置定语”,与我所提到的问题比较类似。
  书中说的:中心词带有两个后置定语,其第二个后置定语多为定语从句。其中“中心词+形容词(或短语)+定语从句”的例子为:
  Those guilty of a serious crime {who refuse to reform} must be severely punished.
  这个句子与我第一个例句比较相似。那么如果按照该书的理论,第一个例句中的定从应该是修饰productivity的,而不是修饰economy的。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呢?
  我的两种看法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呢?
  期待张老师的解答。谢谢老师,祝老师工作顺利!
  王倩
  张满胜回复:
  王倩:
  你好!谢谢你的来信及问题。
  你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判断定语从句的先行词。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且不易的问题。如果联系到我们本期内容,那么这个问题就是判断是串联修饰,还是并联修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你的理解非常正确,“定语从句到底是修饰谁的是从语意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不是从语法的角度来分析的”,重点是看逻辑语义来判断修饰关系。
  有时语法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先行词,但还是要以语义为主,尤其是定语从句本身的意思。一般的方法步骤是:先将定语从句意思正确理解翻译,然后拿着这个从句意思去和前面的各个名词进行搭配,看从逻辑语义上,哪个名词最能和从句意思相吻合,即为先行词。
  针对你问到的这个句子,从句意思和前面名词productivity和economy好像都说得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得看整个句子甚至是上下文,看看上下语境主要是在讨论什么问题。我认为从整个句子来看,这里主要是在讨论the productivity of an economy \"经济生产力\",及各种不同的因素都可以促进经济生产力的发展。我个人认为这里the productivity of an economy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出现,所以定语从句的先行词既不是productivity,也不是economy,而是整个概念the productivity of an economy这一短语。因此,我提醒大家,说到先行词我们不要误认为只是一个词,它完全可以是一个短语、从句、甚至独立的句子。“先行词”的英文是antecedent,它指the word, phrase, or clause to which a pronoun refers,所以汉译“先行词”很容易让人误解以为定语从句只能修饰单个的词。
  祝进步!
  张满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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