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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违法”与“救死扶伤”,你选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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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0: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qq.com/a/20071121/002156.htm
链接是具体内容,不多讲了。
  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难道真的分不清楚“遵纪守法”和“救死扶伤”孰轻孰重??难道中国的领导都是法盲??难道就没人知道法律中有“无因管理”????卫生系统的领导都是PIG&DOG带出来的?舆论都在强调和谐,总有那么些人不和谐。似乎一根筋就能保住乌纱帽,如果不是官官相护,如果我是他的直接领导,我会直接把他拉出去毙了。教唆犯的罪比被教唆的人的罪严重的多的多。
  本来在情理之中的事,结果变质了。从类似此类事件中,体现出了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急功近利,个人认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不是有点学历就行!本科,硕士,博士,又能怎么样?当领导的,第一想的老百姓,第二想的还是老百姓,第三也应该想老百姓。现在就没看明白老百姓把自己的代表选出来是干吗的!整天玩开会游戏??搜刮老百姓??还是什么其他的???
  不敢担责任的领导能当什么领导?连厕所的所长职位都难以胜任,还领导谁???趁早自己有点自知之明打个辞职报告,回家找个僻静的地方上吊算了,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浪费国家资源。死了还能给国家和老百姓造点福。
  看了这种新闻报道气就不打一处来,北京市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居然没有一个敢说手术的???这种时候全都龟缩在角落,拿着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于理不亏,于情难却!但是有没有想到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最低下线,仅仅守住这个下线是不够的!
  不说了,希望这篇新闻不会搅了我的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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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没找对,死得冤。不关别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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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给出的选项让我无法选择:“违法”与“救死扶伤”?

同意醉版的观点,那个男人太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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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8: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救死扶伤”重要,法律上不是还有“紧急避险”的规定吗,所以我选“救死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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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8: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就是这个样子:好人不能做也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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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8: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死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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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0: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者的冷漠;刑法上的不作为;紧急避险;职业道德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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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0: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悲哀+男人的冷酷+女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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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0: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醉乡常客于2007-11-23 00:15发表的 :
男人没找对,死得冤。不关别人的事。
醉版是客观地从现在的制度评价,只是觉得:
法律上将一个人连生命都依托在别人手里是什么感觉?
说实话,楼主这题咱也有点选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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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pudqx于2007-11-23 08:43发表的 :
楼主给出的选项让我无法选择:“违法”与“救死扶伤”?

同意醉版的观点,那个男人太可恶!
没办法,俺还没研究明白怎么设置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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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2: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两个选项似乎是一样的,不过我不会选择“违法”去“救死扶伤”。

手术具有风险性,如果男子不签字,女子死在手术台上,那么后面的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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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i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1-23 12: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穷疯了”三个字,在这里有着特别的含义……

以上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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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2: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生产是以身体为舟从另一个世界接引一个新生命来到人世间,所谓一只脚在阳间、一只脚在阴间。所以在医学不发达的时代,难产而死的女人很多。现在医学发达了,某些地方剖腹产甚至超过正常产的比例。难产而死的例子大大减少。
影片中的男子大概觉得女人生孩子就象母鸡下蛋,是毫无困难的,因此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也就是拒绝付高昂的手术费用,等到真的看到一尸两命,等到忽然之间失去天伦,发现自己只剩下孑然一身,才猛醒自己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留住妻子儿女,可惜醒得太迟了~~~~他为那一刻的犹豫,那一刻对金钱的重视,付出了代价~~~只是这个代价似乎过于沉重,让人难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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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2: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louselice^_^于2007-11-23 12:02发表的 :
楼主这两个选项似乎是一样的,不过我不会选择“违法”去“救死扶伤”。

手术具有风险性,如果男子不签字,女子死在手术台上,那么后面的责任谁承担?
丈夫并无对妻子生命健康的处分权。以当时的情形,已经几乎不存在其他的期待可能性了,不手术就极有可能出现死亡的结果。在德日刑法上,已经具备了阻却违法性的情形。相反,如果医护人员不作为,倒很有可能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杀人,当然学说上有争议,判例也互异。
在我国现阶段,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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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被医院的某些做法给弄的。

我7月份的时候到医院去看眼睛,结果医生连眼睛怎么样,看都不看就说要使用仪器,先去加交仪器使用费。交完钱后用仪器东鼓捣一下西看一下,结果说没啥问题。我说医生我觉得眼睛里难受,视力有时会模糊。于是医生用手撑开眼皮一下,跟我说是长了针眼!

你说这都是什么医生?看了一下她的资历和头衔,居然还是该三级甲等医院的五官科的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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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3: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linsi于2007-11-23 13:10发表的 :
都是被医院的某些做法给弄的。

我7月份的时候到医院去看眼睛,结果医生连眼睛怎么样,看都不看就说要使用仪器,先去加交仪器使用费。交完钱后用仪器东鼓捣一下西看一下,结果说没啥问题。我说医生我觉得眼睛里难受,视力有时会模糊。于是医生用手撑开眼皮一下,跟我说是长了针眼!

你说这都是什么医生?看了一下她的资历和头衔,居然还是该三级甲等医院的五官科的副主任医师。。。。

不赚你仪器费,月底怎么可能有奖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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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3: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0@_@0于2007-11-23 12:41发表的 :

丈夫并无对妻子生命健康的处分权。以当时的情形,已经几乎不存在其他的期待可能性了,不手术就极有可能出现死亡的结果。在德日刑法上,已经具备了阻却违法性的情形。相反,如果医护人员不作为,倒很有可能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杀人,当然学说上有争议,判例也互异。
在我国现阶段,无话可说..................

好像欧美大多数国家都有这一条吧?

由于这一条,在戴安娜事件中,当初好像有多名记者受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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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lucy12345678于2007-11-23 13:17发表的 :


不赚你仪器费,月底怎么可能有奖金拿?


是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般人对医院的印象都不会好,隐瞒病情、夸大病情、多开药。。。就是医院的这些类似的做法造成了人们对医院失去了信心。

在这个例子里的男子很明显是受过医院的这种“礼遇”的,所以对于医院的即使好言规劝也置之不理。

这个例子里除了那个男子过份固执,医院是该遵规守法,还是违法救死扶伤是焦点之外,也应该提到医院医生的黑手和内幕,因为正是医院和医生的某些做法使那个男子在妻子是否就医的问题上过份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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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9: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孕妇感染重症肺炎

   前天下午3点左右,肖志军和妻子李丽云来到了京西分院。肖志军说,妻子几天前开始出现咳嗽等症状。前天下午,他先是将妻子送到一家个体小诊所就诊,小诊所的医生当即建议他们到大医院去看病。一个事实可以证实李丽云病情的严重。肖志军说,是小诊所的老板急急忙忙开着车主动将他们送到了京西分院。此时,李丽云已经有9个多月的身孕。

  “我们是来看感冒的。”带着100元钱的肖志军首先将妻子送到呼吸科看病。接诊李丽云的是医院呼吸科主任杨汀,他诊断李丽云感染了重症肺炎。这对一个产妇非常危险,呼吸科当即建议李丽云住院。“当时她已经躺不下来了,只能坐在床上喘。”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

  住院需要交纳押金。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他们曾经询问肖志军是否有钱,对方回答:“有钱,但在老板那里。”

  由于情况紧急,妇产科随即向医院申请对其进行减免费用入院。在入住妇产科二病房后,医生们诊断,肺炎已经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产妇和胎儿都有危险,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

  “如果这时候手术,大概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可能可以救活母子两人。”赵会荣说。

  按照规定,进行任何手术前,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由于李丽云已经陷入昏迷,肖志军成为唯一有权签字的人。当医生将手术单递给肖志军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肖志军拒签。

错过三次手术机会

  肖志军拒签的理由是,“你们把她的病治好了就行,她自己会生的!”

  直到昨天,这仍然是肖志军的重要理由。他说:“我们是来看感冒的,不是来生孩子的,还有一个月才会生孩子。”

  几乎与此同时,李丽云的病情急转直下,她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被送到手术室。医院当即将有6个床位的妇产科二病房清空,只留下一个床位。B超、呼吸机等机器全部被运到妇产科二病房。“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京西分院呼吸科、ICU、胸外科多科室的多名医护人员全部守在第二病房和走廊。“得有30多个人,走廊都挤满了。”一名隔壁患者说。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肖志军签字。

  刘宝玉说,担心肖志军不明白手术的必要性,她对肖大声说:“人都快死了,你签不签!”

  下午5点10分,李丽云出现了严重呼吸、心肺衰竭,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在为她紧急进行了心肺复苏后,李丽云才缓了过来。

  “这是第二次手术机会!”赵会荣说,在产妇刚刚被送到妇产科时,是第一次进行手术的机会。当李丽云第一次心肺复苏后,医生已经听不到胎儿的胎音———这意味着,孩子已经死亡。

  下午5点50分,李丽云再次出现严重衰竭,医生又进行了心肺复苏的按压,李丽云又一次缓了过来。“如果现在做手术,大人还能保住。”赵会荣说。

  “我吓他说,你不答应,出事会把你送到法院的。”刘宝玉说。然而得到的回复仍然是:“她就是得了感冒,感冒治治就好了,她自己能生。”

  众人百般劝说始终没有打动肖志军,他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在第三次手术机会丧失后,悲剧已经不可避免。晚7点20分,李丽云因为严重的呼吸、心肺衰竭而不治身亡。

  刘宝玉说,当李丽云慢慢走向死亡时,多名女医生当场大哭。肖志军也走到妻子尸体前,大哭了一声。“他突然说:‘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签字?’”刘宝玉说,当时她们都快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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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9: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孕女记者力劝不得

  在惊心动魄的抢救期间,10多名隔壁病房的病人和家属目睹了整个过程。《检察日报》女记者吕卫红当时正在住院安胎。在得知肖志军拒签手术单后,她急忙跑去劝说。当时,她看到病房内已经安置了手术仪器,医生戴着医用手套,随时准备手术。李丽云躺在病床上,露在被单外的脚微微抽动。“我亲眼看见,病人的脚还在抽动,人是活着的啊!我受不了,受不了看着一个活人就这么没了,她是有救的!”

  吕卫红苦苦相劝,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莫非他缺钱不敢手术?吕卫红转身回到自己的病房,“我们大家给他捐助些钱吧,虽然我没什么钱,家里人看病也要用钱,但我们都愿意捐助他,一条人命哪!”她的建议得到病友家属的赞同。“当时都不敢指责他,只能好言好语地安抚。”吕卫红再次苦苦劝说,“赶紧签字吧。只要你签字,给你一万块钱!”

  吕卫红的丈夫贺先生说,他一度担心肖志军过于紧张而无法做出判断,将他强拽到走廊,让他放松心情。“我握着他的手想让他签字,但他的手肘是硬的。”这是肖志军做出的惟一反应。

无常肖志军

  肖志军终于有反应了。昨晚6点,他再度出现在医院中。在回答为什么不签字时,他有些答非所问地说:“不签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人道啊……我就是不签字,也不能活活地把她医死!”

  在理清思路后,这个一口浓重湖南话的男子解释说,他不愿意签字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妻子在病床上,大夫去按她的肚子。“这是医生活活压死的啊!”对此,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当时医生一直在对李丽云胸骨下多次进行按摩,以帮助她呼吸。当被问到,为什么会认为医生的举动是错误的时候,肖志军只是反复说,不该如此。

  “谋杀!”肖志军大声宣布医生这一举动的性质。

  “医生与你妻子有仇吗?”

  “没有!”

  “有怨吗?”

  “没有!”

  “那医生干吗要害你妻子?”

  “我怎么晓得啊!”肖志军拖着长长的哭腔回答。

  肖志军说,自己拒绝签字的第二个理由是,妻子只是来看感冒,没想生孩子。有记者试图向他解释,肺炎对一个孕妇的严重影响,但他似乎根本听不进去,只是坚持称:小感冒,治治就能好。

  “是他们方法不对,把我老婆害死了。”肖志军一边“控诉”,一边自言自语,“我要找湖南省领导,我有熟人!”

  普通人似乎很难断定他是否正常———前天晚上,医院在苦劝肖志军不得时,一度怀疑他的精神是否有问题,他是否真的是李丽云的丈夫。医院曾经报警,但在警察面前,肖志军表现得思维清晰。

  “他问警察是哪个派出所的。得知是八角派出所后,他说自己是鲁谷派出所辖区的,不归八角管。”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警方还拿到了肖、李的身份证。经过查实,双方确为夫妻关系。这也最终导致医院不能自行决定进行手术。

  肖志军大嫂苏女士和大姐夫曹先生均向记者证实,虽然与肖志军联系很少,但他“看起来挺正常的,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贫穷肖志军

  肖志军是否担心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拒绝签字?肖志军自己也否认了这一点,他只强调,医生治疗有问题。刘宝玉说,在苦劝肖志军说,她曾经明确告诉他,不用考虑钱的问题。

  但一个事实是,肖志军是个穷人。

  肖志军穿着深蓝色旧上衣,鞋子上满是泥浆,手腕戴着一块硕大的廉价电子表。他说,来到北京是妻子的愿望。“她说大城市好找工作。”肖志军说,他们去年 12月到北京后,他先是做保安,月工资750元。今年11月,他来到京西分院附近的一家饭店做洗碗工,月工资700元。“没积蓄,全花光了。”肖志军说,妻子怀孕后,从来没带她看过专门的妇产科医院。只是因为妻子感冒,才去过两次小诊所。

  肖志军说,他曾经给市长热线和一些媒体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都没有消息。”他沮丧地说。

  他说,自己听说过,剖腹产要花5000多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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