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ival/Departure record” (Form I-94) (表I-94,入境-出境记录):移民归化局文件,在美国入境地点签发,作为外国国民合法进入美国的证明。表上明确注明证件持有者许可在逗留的期限,或是确定一个固定的“截止日期”(expiration date),或是注上“D/S”字样。“D/S”意为“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允许证件持有者在美国逗留到 达成业经批准的目的为止。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守法证书):付税情况审查记录文件,签发给离境外国国民,以证明当事人业已付清全部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F-1、J-1和M-1非移民签证的持有者需要守法证书。守法证书也称“离境签证”(Exit Visa)或“离境许可证”(Sailing Permit)。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身份合格证书):即表I-20 A-B、表I-20 M-N或表IAP-66。表I-20A-B和表I-20 M-N由同意录取该外国学生为正规全日制学生来美学习的得到承认的美国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或其他非学术性院校签发。表IAP-66(交流学者身份合格证)则由组织该项交流活动的单位或同意其进入该校的美国高等院校签发。表I-20和表IAP-66均非签证,它们只是申请签证的先决条件,仅仅说明持有者具有申请非移民学生签证的资格。
Change of Status (改变身份):即变换所持非移民签证的种类。改变身份务必得到移民归化局的批准。
Foreign Student Office(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设在各大学的校园内办事处,负责为外国学生和交流学者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有些地方称为“国际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ervices)、“国际教育事宜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国际交流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Programs )等。Form I-20 A-B(表I-20 A-B):参阅“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身份合格证书)栏目。
Form I-20 ID Copy(表I-20 ID印件):签发给持有F-1和M-1非移民签证者,他们或是在入境地点领取,或是在美国境内获得这种身份时领取,用以记录与F-1或M-1学生非移民身份有关的一切事项。对持F-1非移民签证的学生,表I-20 ID印件可纳入表I-20 A-B,成为它的一个部分。对持M-1非移民签证的学生,表I-20 ID印件则可纳入表I-20 M-N,成为它的一个部分。
Form I-20 M-N(表I-20 M-N):参阅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身份合格证书)栏目。
Form I-94(表I-94):即“Arrival/Departure Record”(入境-出境记录)。
Form I-538(表I-538):持有F-1或M-1非移民签证者,要求延长在美国逗留期限、申请部分时间就业、从事实习或转换学校时,需要填写的申请表。
Form IAP-66(表IAP-66):由授权组织交流学者在美国活动的学校、单位、代理机构或基金会签发给安排在美国从事某项特定教育或文化项目的学生的表格。必须先得到这一表格才能申请进入美国所需的J-1“交流学者”非移民签证。
Responsible Officer(负责人):按照美国新闻署(U.S. Information Agency)的规定,负责主管一个具体的“交流学者”项目的人员,称之为“负责人”(Responsible Officer)。此人应在诸如同意就业、延长签证期、改变J-1签证类别、转换学校之类事宜上协助J-1签证持有者。 Sailing Permit(离境通行证):参阅“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守法证书)栏目。
Transfer(转科或转学):包括改换学业项目、学习赞助人和学习单位。学生要求开始一项全新的学业项目必须事先得到移民归化局的批准。仅仅转换学习单位而不改变学业项目则不需要申请同意。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任何转科或转学都应事先征得有关学习单位外国学生咨询顾问的同意,并须领取一份新的“身份合格证书”(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美国移民归化局):参阅“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移民归化局)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