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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梦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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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6: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首发]              梦的解析

——试较杜丽娘之梦与贾宝玉“太虚幻境”之梦艺术结构之异同




  汤显祖与曹雪芹所处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有别,使用的文学体裁也不同,一为戏曲,一为小说。但同为文化巨匠、文学大师、写情能手,则地不为隔,易时可通。汤显祖的《牡丹亭》和曹雪芹的《红楼梦》都采取了“梦”这一艺术手段,其中为学者所研究的重点是杜丽娘与贾宝玉各自的一场“春梦”。细探之下,这两场梦在艺术结构存在着许多相同与不同之处。

  两部作品都采用了共同的艺术手段。两人都不同程度地意识到梦是非理性的,是不受现实世界诸种法则束缚的自由空间,因而都选择了以梦抒情的手段。

  《牡丹亭》“梦”的情节设置在《惊梦》一出。此出描写正值花季年华的杜丽娘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冻结了所有的青春骚动,百般聊赖中,她在侍女春香的陪伴下游赏了花园,归来后在感伤青春流逝的情绪中进入梦乡,梦见自己与一位年貌相当的才子恩爱缠绵。
  
  曹雪芹的创作多少受到汤显祖的影响,《红楼梦》大大小小的“梦”有数十处,而贾宝玉第一次的“太虚幻境”之梦,是全书的序幕。此回描写贾宝玉梦到秦氏引领自己进入“太虚幻境”,警幻仙姑采用种种手段企图启悟宝玉,但均未见效,宝玉始终未能回头最后更是跌入了万丈深渊。

  虽然都设置了“梦境”这一情节,但由于作者艺术构思的不同,故“梦”在各自文本的地位不同,因而其作用也有所差异。

  汤显祖重视梦境在全剧中结构中的作用,巧妙构思,收到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杜丽娘的梦是连接现实和冥间的重要环节,她的梦可以是其枯燥乏味、单调空虚生活的结束,又是她后来追求爱情,反抗斗争经历的开始。

  南安太守的女儿杜丽娘从小接受封建统治阶级教育的严格训练,她的生活不是终日绣房,就是随腐儒诵诗、识礼教。住官衙三年。连自家的后花园都没到过。沉闷压抑的生活环境,空虚寂寞的精神生活,使正值花季年华的杜丽娘感到压抑、愁苦。在与春香偷偷地游赏了后花园的春色之后,长期闺禁里的沉郁积郁,一时倾泻而出。

  杜丽娘的游园兴致由高转底,变为感伤,而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则是由弱变强,最后毅然离开满目春色的花园。由于对现实的失望,又找不到出路,只好将希望寄托于梦境。梦境表现了杜丽娘青春的觉醒和对爱情的期待,反映了她的理想和愿望。而这种理想和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梦后觉醒的杜丽娘发出了“心内思想梦中之事,何曾放怀?”[1]的感叹。显然,梦中的理想爱情,成了她斗争的力量源泉。此外,“惊梦”之前的35出主要采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惊梦”之后的20出的浪漫主义色彩异常浓重。这两部分的风格截然相反,但“惊梦”这一出使这两部分融会贯通,把这两部分和谐的统一起来了。可见,梦作为全剧构思的枢纽,它本身就是情节发展的契机,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贾宝玉第一次的“太虚幻境”之梦,从旧小说的形式看,具有“家门”的作用,是《红楼梦》一书的序幕。贾宝玉出生在贾府那样的豪门且已经腐化的家庭中,不但从小不知贫穷的滋味,甚至过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在具备了丰厚的物质条件后,他期待与人以诚相待,特别是女子,他认为男子是很卑下的,女子却很纯洁高尚。因而他的一生的情感都倾注在贾府中诸位清净女子的关爱上。他始终关注着并为她们的十二金钗正负等册子就是一个例证。

  这些册子的判词预示了贾府众多女子日后的悲惨结局。如合写黛玉、宝钗的正册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2]黛玉和宝钗是小说中的两个女主角,她们分别是主人公宝玉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结合者,爱情和婚姻的对象,将她们合写在一首判词中,正好代表宝玉生活,也是普遍人生的两个不同方面。作者将她们在一首诗中并提,除了因为她们在小说中的地位相当外,还可以通过宝玉对她们的不同态度的比较,以显示黛玉和宝钗的命运遭遇虽然不同,但最终却都是一场悲剧的结局。

  不仅仅是宝玉梦中翻看的册子,听到的《红楼梦曲》,连梦中仙姑的名字都寓意深刻,昭示了贾府女子命运的发展。可见,曹雪芹借“梦境“描写,一再伏笔,制造预警和悬念在书中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蓄势和铺垫作用,和后续情节时时呼应,梦笔生花。

  杜丽娘的“梦”和贾宝玉的“梦”在作品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都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但由于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同,因而作用也有所差异。杜丽娘的梦是连接现实和冥间生活的重要环节,把前35回的写实与后20回的虚构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全剧构思的枢纽。她的梦不仅是她枯燥生活的结束,更为她日后的为爱抗争提供了依据,为后续剧情的发展指出了方向。相较之下,贾宝玉的并不是故事构思的契合点,次梦境描写在第五回,正是故事开端之处。因而曹雪芹更多的是在这个梦中设置了一个又一个的悬念,在吸引读者去解开悬念的同时,也为故事情节的发展设下了一条“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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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6: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标题不妥,抄袭、拼凑痕迹比较明显。

一个威望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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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9: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作业,贴出来丢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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