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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客车司机拒绝“小偷”上车被刺 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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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6: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几张“熟面孔”想混上车
  9月27日早上7时半左右,杭州观光3号线司机金掌火从临平起点站出发。因为是早高峰,车上一下子涌上来不少乘客。
  当车开到九堡站时,金掌火突然在上车的乘客中看到了几张“熟面孔”,他们眼睛不看前方,只盯着乘客的包和口袋。开了7年多大客车,金掌火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这条线路上,哪几个人“手脚不干净”,他一眼就能认出,而且就这么几张脸。
  “绝不能让他们混上车。”这是金掌火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当最后一位乘客上车后,他下意识地关上了车门,把两个“熟面孔”挡在了外面。
  但不等他缓过神来,突然有两人从下车门蹿了上来,后面还跟着几个人,恶狠狠地盯着金掌火。
  “不要多管闲事,老子要上车你管不着。”为首的一个小个子叫嚣着,几个同伙也在一边帮腔,车厢内一片混乱。
  “请你们下车,不要影响乘客。”金掌火从驾驶座上站起来,再次下了“逐客令”,同时提醒乘客们注意。
  金掌火的坚持让“熟面孔”们恼羞成怒,但却也畏惧于一股正气,一步步往后退。
  当退到下车门的台阶后,其中一个小个子突然拔出尖刀朝金掌火的大腿刺了过去。一阵撕裂感刺痛了金掌火的神经,但剧痛并没有让金掌火退缩。
  行凶后,小个子拔腿就跑。金掌火拖着一条“血腿”拼命追赶,追了十几米后,终因失血过多,倒在马路上。
  车上女售票员吓得面无血色,颤抖着手拨通了110。
  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当金掌火被同事送到九堡医院时,伤口喷出的鲜血已染红了半条裤子。
  医生查看了伤口,发现有3厘米深,立即进行了缝合包扎。事后,民警给他做了笔录。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争议:该不该让“小偷”上车
  究竟该不该让“小偷”上车?自己的做法是不是正确?为了乘客的安全而流血值不值?金掌火坐在那里,一直在问自己,内心很矛盾。
  当天中午12点,金掌火在妻子的搀扶下离开医院,回家休养。
  就算是小偷,也不会写在脸上,所以金掌火的这个举动都是凭经验,他不想看到车上乘客的财产受到损失,不希望助长小偷的嚣张气焰。但把仅凭“经验”判断出来的“小偷”关在车门外,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观点。
作为一名大客车司机,眼睁睁地看着小偷上车,他心里有愧;如果不让他们上车,又违反了客运规定。但一旦让小偷混入乘客中,乘客的钱包就可能不保。最后他选择把小偷挡在了车门外,却付出了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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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述说我的观点:
从道德层面讲,既然知道对方是小偷,而且可能上车作案,当然应该把小偷挡在门外,保护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从法律层面讲,法律讲的是证据,如果司机确定对方就是小偷,完全可以报警,寻求警方保护。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有关的线索和相关证据,通过调查,来确定对方的身份,等确定后,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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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8: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换个角度考虑下,假如“小偷”因为司机不让上车没有乘上公交车而向法院提起公交公司的违约之诉,我认为“小偷”的胜诉率是百分百,让不让小偷上车的答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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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9: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选让“小偷”上车但要及时提醒 哈哈 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再偷就是 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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