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7-11-13 22: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七章 国际结算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结算的基本含义,掌握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方式、种类及应用。
[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汇票、信用证结算方式。
本章难点:票据行为、UCP500相关条款的理解。
[教学时数]
3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结算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
国际结算是国际金融的一个分支,传统的国际结算:处于两个国家的当事人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货币收付业务叫国际结算。
1.业务活动跨越国界。
2.一般地通过银行办理。
3.不仅仅局限于货币收付业务,还有保函这样的非货币收付业务。
二、国际结算的发展
国际结算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综观国际结算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四大变革,即现金结算变为非现金结算、直接结算变为银行结算、货物买卖变为单据买卖、人工结算变为电子结算。
(一)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
(二)从商人间的直接结算发展到以银行为中介的转帐结算
(三)从“凭货付款”到“凭单付款”
(四)新发展
1、EDI单据/无纸结算
2、三大清算系统——CHIPS、CHAPS、SWIFT
三、国际结算的主要研究对象
1、代表货物和资金转移的工具:商品单据和票据
2、完成货币资金转移的方式:结算方式
传统的:汇款、托收、信用证。
其他的: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保理、福费廷
以信用证内容为主。
3、以银行为中心的资金划拨
目的:以最科学、有效手段来实现。即要最简便的,能达到预期目的的,而付出最少代价的划拨清算。
四、国际结算中的惯例
国际惯例是指在世界范围内被人们反复运用与普遍承认的习惯做法和特定方式。它是在国际范围内日积月累地逐渐形成的。
国际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而是人们共信共守的规则。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一方不能强迫对方使用某惯例,也不能自己主动地去执行某惯例,除非在合同上引用了某惯例,则此惯例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国际结算中的惯例有:INCOTERMS 2000、URC522、UCP500等。
第二节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单据
一、汇票
(一)定义
(1)一人向(2)另一人签发的,要求他在(3)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2)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执票来人,(5)无条件支付(6)一定金额的(7)书面(8)命令。
八要点:(1)出票人 (2)付款人 (3)期限 (4)收款人 (5)无条件支付 (6)一定金额 (7)书面 (8)命令
(二)必要项目
1、写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3、出票地点和日期——重要项目
出票日期的作用:
(1)是否过期
(2)决定到期日
(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4)决定了利息的起算日
出票地点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事关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
付款时间:即期、定期(远期)、将来日期(板期)、延期
一定金额的货币
付款人名称及付款地点
收款人名称,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来人抬头
出票人名称及签字
(三)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
在汇票被承兑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汇票被承兑后,出票人是汇票的从债务人。
(2)付款人(Payer/drawee受票人/addressee接受命令的人)
接受别人的汇票且要对外付款的人。但他未在汇票签名之前,可承兑,也可拒付,他不是必然的汇票债务人,并不必然承担付款责任。
2、收款人(持票人)(Payee/holder)
收款人是收取票款之人,即汇票的受益人,也是第一持票人,是汇票的主债权人,可向付款人或出票人索取款项。
3.其他当事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参加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付(过)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1)背书人
是收款人(主债权人)/持票人签名于汇票背面表明将其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给一个指明的或不指明的第三者的人
(2)被背书人(Indorsee)
即接受背书的人。
(四)汇票的种类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按汇票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3、按承兑人的身份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按照付款期限的不同,分为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板期汇票和延期汇票;
5、按照汇票上用来标值的货币种类不同,可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
6、按照汇票的签发和使用是否局限在一国范围之内,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
二、本票
(一)定义
本票是(1)一人(债务人)向(2)另一人(债权人)签发的,保证(汇票下是:要求他)(3)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4)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执票人(5)无条件支付(6)一定金额的(7)书面(8)承诺(汇票下是:命令)。
与汇票定义相比有两处明显的不同。
英国票据法规定:以“我”为付款人的汇票为对己汇票=本票。
(二)必要项目
写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出票人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期限,一定金额,付款地点。
式样见教材。与汇票的要项相比少了一个重要内容:付款人。
(三)种类
商业本票、银行本票、国际小额本票、旅行支票(概念及使用方式)、流通存单、中央银行本票、各种债券、国库券。
三、支票
(一)定义
(1)银行的存款户(一人)对(2)银行(另一人)签发的,授权银行对(3)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执票来人(收款人)(4)即期(5)无条件支付(6)一定金额的(7)书面(8)命令。
与汇票的定义相比: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期限一定是即期的。此外与汇票无本质的不同。即“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所以凡适用于即期汇票的规定也适用于支票。
(二)必要项目
写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银行名称及地点,出票人名称及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写明“即期”字样,一定金额,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三)种类
1、来人支票与记名支票
记名式支票是:pay to ???______only,这是一种不能转让,只能由规定收款人收取票款的支票。
指示式支票:pay to ______ or order,经有关当事人背书后便可进行流通与转让。
不记名或来人式支票是: pay to bearer(holder)凭交付即转让。银行对持票人获得支票是否合法不负责任。
2、开放支票(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一般划线支票、特别划线支票)
3、保付支票
(四)支票的止付
银行存款户对银行提出要求,是出票人请银行注意,要求停止付款,要有书面通知才有效。此后该支票被提示时,付款人在支票上注明“Orders not to pay”(奉命止付)字样并退票。
四、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主要单据(商品单据)
(一)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简称发票,国际贸易中最主要单据之一。它是由出口商向进口方签发的,对所装运的货物作出全面细节性说明的货款价目总清单。
1、作用
(1)交易履约的证明文件
(2)审单时的中心单据
(3)交易双方的记帐凭证
(4)报关纳税的依据
(5)代替汇票
(6)买方凭以收货、核对货物情况及索赔的依据
2、商业发票的缮制与审核
发票并没有统一的格式,每个出具商业发票的单位都有自己的发票样式,但制作发票时所要填写的基本内容是大体相同的。
(二)货物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
2、其他运输单据:
非货物所有权凭证,不可背书转让。
(三)保险单据
海上运输保险单(Marine Insurance Policy)简称保险单,它是保险人已接受保险的正式凭证,也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契约的证明。保险单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货运单据之一。双方保险契约的证明,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之一。
1、保险单据的种类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的单独保险单,是完整的承保形式。在实务中,主要采取保险单的形式。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据,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保险条款仍以保险单的保险条款为准。
(3)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又称“承保证明”(Risk Note),是一种发票与保险单相结合的比保险单凭证更为简化的保险单证。
(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这是一种长期性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自动承保。它是保险人承保在一定期内多批货物所使用的一种保单。
(5)暂保单(Cover Note)。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前所出立的临时证明。相当于简化的预约保险单。暂保单不是保险契约的证明,保险人对保险经纪人签发的暂保单不负法律责任。
2、保单的缮制
第三节 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方式
一、汇款方式
(一)汇款的定义
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使用特定的信用工具,将一定的款项通过其国外的联行或代理行(汇入行)解付给收款人的-种结算方式。它属于顺汇方式。(解释:顺汇和逆汇)
(二)汇款方式当事人
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三)汇款的种类
按汇款的具体方式不同,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结合业务流程)
1.从支付工具来看:
T/T——使用Cable、Telex 或 SWIFT 方式,用 Test Key 证实;
M/T——使用 M/T Advice or Payment order ,用 signature 证实;
D/D——使用 Banker`s Demand Draft ,用 signature证实。
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
T/T——较高;
M/T、D/D较T/T低。
3.从安全方面看:T/T较安全,能短时间迅速到达对方。
M/T有可能在邮寄途中遗失或延误,不能及时收到汇款;
D/D有丢失或毁损的风险,背书转让带来一连串的债权债务关系,容易陷入汇票纠纷,汇票遗失以后,挂失或止付的手续比较麻烦。
4.从汇款的速度看:T/T最快。
(四)汇款的偿付
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根据其汇款货币帐户开立的情况,确定汇款资金划拨的办法。
1.汇出行与汇入行有帐户关系
(1)汇出行在汇入行开有帐户——汇入(解付)行的付讫借记
(2)汇入行在汇出行开有帐户——汇出行的主动贷记
这种方式较少用。在互开帐户的情况下,汇出行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若两者只是一般的代理,无帐户关系,则出现:
2.汇出行与汇入行在同一家银行开有帐户:(第三家偿付)即双方与同一家代理行有帐户往来——通过共同账户完成头寸划拨
3.双方在不同银行开有帐户(两者无帐户关系):汇出行在汇出汇款时,主动通知代理行将款拨给汇入行在其他代理行开立的帐户——汇出行嘱其账户行汇付给汇入行的账户行
(五)汇款的退汇
只能在汇款未被解付之前提出。
二、托收方式
(一)定义
托收是出口商(委托人)发运货物后,签发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行)通过其国外的联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国外进口商(付款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的特点:与托收有关的各银行对于付款人付款与否概不负责,委托人与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二)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三) 托收方式的种类
分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结合业务流程)
1、光票托收
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2、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承兑交单
指伴随物权单据的托收,可能使用汇票,也可能不使用汇票。实质上是指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3、直接托收
所谓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是委托人将从托收行获取载有银行预先编号的托收表格(Collection Form)作为托收指示的基础,直接将托收单据及已填妥的托收表格寄给代收行,同时将已填妥的托收表格的副本送交托收行,告知托收行他已将单据直接寄给代收行。
直接托收的意义在于委托人自己直接航寄托收指示和单据,在办理的时间上自然要快些。
(四)托收方式下对出、进口商的融资
出口押汇和凭T/R借得提单提货。(板书)
(五)办理国际托收的依据
URC522
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
三、信用证方式
(一)概念、特点及业务流程
1、概念: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
跟单L/C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1)银行付款不能无条件:①在一定期限内,否则失效;②凭规定单据才付款;即符合L/C条款,单据种类、数量及具体内容与L/C相符。(2)非进口商付款;它是进口方银行向出口商作出的承诺。(3)它是一种保证文件。
2、特点:(板书)
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开证行(或保兑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中,仅以单据为准;
3、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图表示)
(1)申请开证;(2)开立信用证;(3)通知信用证;(4)议付及偿付;(5)赎单提货。
(二)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有:开证人、受益人、开征行、通知行、付款行、议付行、保兑行、偿付行。
(三)信用证的作用
具有银行保证作用、资金融通作用。
1.对进口商的作用
(1) 保证取得物权单据
(2) 保证如质、数、按期地收货
(3)开证时交少量的保证金,甚至不交,避免资金大量积压。
(4)筹资困难时可凭T/R,先提货,后交款。
(5)买方远期信用证
(6)担保提货
2.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凭单付款
(2)保证在外管制下可以不受影响地收汇
(3)装船前可申请打包放款
(4)装船后可凭单叙做押汇,取得货款:
(5)避免钱货两空:万一开证行不能付款,出口商虽然在货款上受到严重损失,但由于仍掌握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亦可减少损失。
3.对开证行的作用
(1)开立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出口商授信的行为,开证行代进口商开立信用证贷出的是信用,非资金。
(1)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五) 对出口地银行的作用
出口地银行可不必动用自己的资金,收入服务费(如通知费、议付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是很可观的。
5.对保兑行的作用
保兑行有保兑费收入。且保兑金额越大,说明他的资信越高,它是一种无形资产可提高自身的价值。
(四)信用证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开证行名称,信用证类型、号码、开证地点和日期、信用证有效日期和地点、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金额、信用证的可用性(指定银行,使用方法——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对汇票内容的要求)、有关货物装运的规定(可否分运、可否转运、装运期、装运起讫地)、有关货物的描述(名称、包装、数量等),对所要求单据(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其他单据)的规定(名称、份数、有关内容等)、对交单期的规定、有关通知信用证事项、对银行索偿的指示、页数、签章。
(五)信用证的种类
1、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
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的所有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地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
指开证行开出L/C并经受益人接受后,有权随时修改或撤销信用证,不必事先征求或通知受益人。
2、保兑信用证
一家银行只能对另一家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保兑。即不可撤销保兑L/C,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要求,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不可撤销L/C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的L/C。它对出口商而言最有利,因为它取得了双重付款保证。只要单证相符,出口商即保证能收到货款,且可以要求任何一家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没有先后顺序限制。至于可撤销L/C,则不在加保之列。
3、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
即期付款L/C是指出口商向指定的付款行提交符合L/C条款的单据时,付款行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L/C。流程:
(2)延期付款信用证:
指规定了固定的付款日或交单后或装船后(以提单日期为装船日期)的一个确定日期付款的L/C。
(3)承兑信用证:
承兑L/C是规定付款人对远期汇票承兑的一种L/C。
(4)议付信用证:
议付是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
4、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L/C是指开证行授权出口地银行(通知行)在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即买卖双方的中间人)的要求下,将L/C的权利(出运货物,交单取款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者(第二受益人,即实际供货人,卖方,是第一受益人权利转让的接受者)的L/C。
可转让L/C的开证申请人即最终的买主。(图释)
5、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L/C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开来的L/C以后,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的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L/C给另一个人,这另开的L/C即为对背L/C。
6、对开信用证
主要用于易货交易,由于双方顾虑对方只使用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于是就采取互相开立L/C的办法,将出口和进口连结起来。对开L/C用于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加工贸易中为普遍。
7、预支信用证
即红条款L/C,是指允许出口商在装运交单前支取大部分货款的L/C。
8、循环信用证
循环L/C是指L/C全部或部分使用后,仍然恢复到原金额,可再使用的一种L/C。
(六)信用证项下的偿付条款
1.单到付款——议付行在开证行开设有该信用证货币账户,由开证行审单相符后贷记议付行账户或汇款至议付行的账户行贷记议付行账户
2.主动借记和授权借记——开证行在议付银行开设有该信用证货币账户
(1)信用证指示议付行主动借记开证行账户
(2)开证行审单相符或收到索偿电报/电信后,授权议付行借记开证行账户。
3.向偿付行索汇——开证行、议付行彼此均无该信用证货币账户
(七)办理跟单信用证的规范性文件:UCP500
四、银行保函
(一)概念
又称银行保证书,是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写明他要保证被保证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否则将由担保人负责支付受益人的损失。与信用证的比较。
(二)保函项下的当事人
委托人,担保行,受益人
(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最高金额
2.担保的责任范围
3.担保期限
4.付款办法及证明文件
(四) 银行保函的特点
1、银行保函是不依附于合同的独立的保证文件。
2、在保函业务项下处理的只是保函所规定的单据和其他证明文件。
3、担保行的偿付有时是第一性的,有时是第二性的。
4、银行保函是银行对交易双方的信用担保。
5、保函是一种或有负债。
五、国际保理
(一)概念
是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销售帐务处理,收取应收帐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金融业务,这一业务又称为承购应收帐款,或保付代理等。
(二)国际保理的基本运行程序
(三)国际保理的特点
[练习题]
1.名词解释
汇票、托收、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2.单项选择题
(1)承兑是(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门人 D.开证银行
(2)信用证上若未注明汇票的付款人,根据《UCP500》的解释,汇票的付款人应是( )
A.开证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出口人
(3)一张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须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的信用证是( )
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B 半自动循环信用证
C.自动循环信用证 D.有时自动,有时非自动
(4)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ABC.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内未对转让费用作明确规定,按惯例应由( )
A.我某进出口公司负担 B.香港某公司负担
C.美国ABC.Co.负担 D.香港某银行负担
(5)L/C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班套货运单据应( )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C.50%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50%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
(6)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 )的远期汇票对受款人最为有利。
A.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B.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C.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D.货到目的港后若千天
(7)信用证经保兑后,保兑行( )
A.只有在开证行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B.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C.需和开证行商议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
D.只有在买方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8)出口人开具的汇票,如遭付款人拒付时( )
A.开证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B.保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C.议付行有权行使迫索权 D.通知行有权行使迫索权
(9)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
A.进口岸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通知行
(10)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货物装船完中后,闻悉申请人已破产倒闭,则( )
A.由于付款人破产,货款将落空
B.可立即通知承运人行使停运权
C.只要单证相符,受益人仍可从开证行取得货款
D.待付款人财产清算后方可收回货款
3.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 )
A.预付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
(2)国际货款结算工具的主要分类是( )
A.支票 B.汇票 C.外币现钞 D.票据
(3)常见的银行保函有( )
A.投标保证书 D.履约保证书 C。付款保证书 D.还款保证
(4)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是( )
A.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B.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C.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D.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5)下列说法中,( )是正确的。
A.远期本票的当事人有两个,出票人、收款人
B.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C.远期本票不需承兑
D.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
(6)对于信用证与合同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信用证的开立以买卖合同为依据
B.信用证的履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C.有关银行只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办理信用证业务
D.合同是审核信用证的依据
(7)按《UCP500》规定,信用证( )
A.未规定是否保兑,即为保兑信用证
D.未规定可否撤销,即为可撤销信用证
C.未规定是否保兑,即为不保兑信用证
D.未规定可否撤销,即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8)以下对可转让信用证表述正确的是( )
A.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B.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无数次
C.第二受益人可将信用证转回给第一受益人
D.信用证经转让后,买卖合同中卖方仍应承担合同当中的卖方责任
(9)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是( )
A.备用信用属于商业信用,而跟单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B.银行付款的条件不同
C.适用的范围不同
D.受款人要求银行付款时所需提供的单据不同
(10)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是( )
A.开证基础不同 B.信用证条款不同
C.利息的负担者不同 D.收汇的时间不同
4.判断题
(1)只有银行承兑汇票才可在贴现市场上贴现。( )
(2) 出口商采用D/A 30天比采用D/P 30天承担的风险要大。( )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
(4)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须凭任何单据就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
(5)汇票经背书后,使汇票的收款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到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
(6)一张可撤销的信用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 )
(7)保兑信用证中的保兑行对保兑信用证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
(8)若错过了信用证有效期到银行议付,只要征得开证人的同意,即可要求银行付款。
( )
(9)根据《UCPS00》的规定。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或)和票据付出对价,只审单而不付山对价,不能构成议付。( )
(10 )汇付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交付款人的一种支付力式,所以属于商业信用,而托收通常称为银行托收,因而它属于银行信用。( )
[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
案例分析
[实验目的]
初步掌握国际结算的基本业务。
[实验要求]
写出每一个案例的分析过程。回答案例提出的问题。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
[实验时数]
课外
[实验内容]
1、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门丝绸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 100箱,价格为2 500美元/箱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依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条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末留意该条款。即组织/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银行结汇时,付款银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问:1)付款银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2.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澳洲某国出口鲜活制品一批,双方规定以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某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结汇单据交到付款行时,付款行以开证人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
问:银行拒付有无道理,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3.我某轻工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商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兑。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我方收到通知银行(即议付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
问:1)保兑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对此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4.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 5月18日签订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使用?《UCP5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5.我某贸易有限公司以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一份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50 000美元.装船期为5月份。证中还规定议付行为纽约银行业中信誉较好的A银行。我中行收到信用证后,于4月22日通知出口公司,4月底该公司获悉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
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
6、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日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末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
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7.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手续,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议付后,付款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8、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成交出口货物一 批,双方约定各交货50%,各自结汇,由B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外商开来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但规定允许分批装运。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及时通知了A公司,两家公司都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各出口了50%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作有关的结汇单据。
问:两家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八章 国际融资
[教学目的]
国际融资是国际金融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属于国际金融的主要业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 初步掌握一般的国际融资业务操作程序。培养解决国际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章的学习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我国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的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
[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点:出口信贷类型与运作流程;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类型、特点与风险;国际银行和银团信贷的概念、特征、利息费用与偿还及信贷货币的选择,国际租赁融资的概念、利弊、形式和国际租赁程序。
本章的难点:BOT项目融资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融资概述
一、国际融资的概念
资金融通涉及其他国家,超越了国境,则是国际融资。
二、国际融资的类型
(一)国际贸易融资。
(二)国际银团贷款。
(三)国际债券融资。
(四)国项目融资。
(五)国际租赁融资。
(六)政府贷款。
(七)世界银行贷款。
(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三、国际融资的特点
(一)国际融资主客体的复杂性。
1、国际融资的主体是指融资双方的当事人,包括筹资人和贷款人。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1)居民金融机构;
(2)居民非金融机构;
(3)非居民金融机构;
(4)非居民非金融机构。
2、国际融资的客体是指国际融资所使用的货币,它可以是筹资人所在国货币,可以是贷款人所在国货币或第三国货币,但都必须是可兑换货币。
(二)国际融资的风险性。
国际融资与国内融资相比风险较大。主要有:
1、商业风险。
2、国家风险。
3、外汇风险
(三)国际融资的被管制性。
国际融资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政府,从本国政治、经济利益出发,为了干预本国的国际收支,贯彻执行本国的货币政策,以及审慎管理本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金融机构,会对本国居民(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对外从事融资行为施加一定的干预和管制。
第二节 国际贸易短期融资
一、信用证融资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结算项下的最传统的融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打包放款
1.打包放款的概念。
打包放款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或出口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后,收到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用该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的加工、包装及运输。
2.打包放款的申请。
(1)贷款投向;
(2)贷款对象。
3.打包放款的主要条件。
(1)出口商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状况良好、领取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级AAA以上;
(2)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3)信用证应是不可撤消的跟单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结算不能改为电汇和托收等其他的结算方式,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4)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合同基本相符;
(5)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90天。
(二)信用证出口押汇
1.出口押汇的概念。
2.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的要求。
3.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资信良好的受益人。
4.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但银行如作为保兑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5.银行只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业务应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并承认银行对贴现垫款保留追索权。
6.贴现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60天,贴现天数以银行贴现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贴现利率将按规定执行并计收外币贴现利息,贴现利息将从票款中扣除。
7.出口押汇业务的特点。
(1)押汇贴现是短期垫款。
(2)押汇贴现是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客户。
(3)押汇贴现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何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贷款。
(三)进口押汇
进口押回是指进出口双方鉴定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二、其他短期融资方式
(一)进口托收押汇
进口托收押汇是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寄来的全套托收单据后,根据进口商提交的押汇申请、信托收据以及代收行与进口商签订的《进口托收押汇协议》,先行对外支付并放单,进口商凭单提货,用销售后的货款归还代收行押汇本息。
(二) 限额内透支
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账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三)出口保理项下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归还银行垫款的融资方式。
三、对销贸易
(一)对销贸易的概念 。
它是把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在进出中求得平衡或基本平衡。
(二)对销贸易的形式。
1.易货贸易。
2.互购。
3.补偿贸易。
4.按照偿付的标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产品补偿。
(2)其他产品补偿。
(3)劳务补偿。
四、票据承兑与贴现
票据承兑与贴现分为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和银行汇票承兑与贴现。
(一)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
1.概念。指由进口商承兑的汇票,进口商负有到期日如数支付的义务。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基本操作流程
(二)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
1.概念。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中,银行承担了进口商可能拒绝承兑和付款的风险,银行应对作为出票人的出口商保有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的操作流程
第三节 国际贸易中长期融资
一、出口信贷
(一)出口信贷的概念。是一国政府为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商品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行为。
(二)出口信贷的类型。
出口信贷按贷款对象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类型。
1.卖方信贷。指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贷款。
2.买方信贷。指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以解决对方购买本国商品时的资金困难。
(三)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操作程序
二、福费廷
(一)福费廷的概念。它是指在进口商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交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的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从而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中长期资金融通方式。
(二)福费廷业务的操作流程。
(三)福费廷业务与一般贴现的区别。
(四)福费廷业务利弊分析
三、信用安排限额
信用安排限额有购物信用限额和项目信用限额两种具体形式:
(一)购物信用限额 。
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提供一定的货款限额,以利于向进口商融通资金,帮助进口商购买出口方银行所在国的出口商品。
(二)项目信用限额
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提供一定的贷款限额,用以满足进口商购买本国工程设备或基础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第四节 国际项目融资
一、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国际项目融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为大型工程筹措资金的一种新方式。它是国际中长期贷款的一种形式。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
(一)贷款具有有限追索权。
(二)贷款要由多方担保。
(三)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元化。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当事人
(一)项目主办单位。
(二)项目公司。
(三)外国合伙人。
(四)贷款人。
(五)工程设计和承包公司。
(六)设备供应人。
(七)官方保险机构.
(八)托管人。
四、国际项目融资的类型与阶段
(一)融资类型
项目融资的基本结构有两种:
1.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贷款,依靠项目现金流量来还款;
2.用被称为“预先购买”或“产品支付”的方式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来购买项目的销售收益(或项目收益)。对适当的项目可以在上述基本结构中使用融资租赁、出口信贷、发行证券等技术。
(二)项目的阶段
1.在建造或开发阶段。
2.运营阶段
五、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
(一)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风险
1.项目选定欠优风险。
2.可行性研究障碍风险。
3.谈判不达协议风险。
(二)工程在建阶段存在的风险
1.中途停建、缓建风险
2.不能按期完工风险。
3.费用超支风险。
(三)营运阶段的风险
1.最低支付额合同。
2.差额支付协议。
3.直接担保。
六、BOT融资方式
(一)BOT的含义
BOT意为“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把急需建设而资金短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招标与谈判,交由私营部门(多为国际私人财团)直接投资建设,并给予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一定时期内的特许权。投资者在此特许期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特许期结束后把该项目完好地、无条件地移交给政府。
(二)BOT方式及类型
BOT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常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又被称为“公共工程特许权”,通常所说的BOT实际上至少包括以下两种建设方式。
1.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2.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
(三)BOT方式的优点
1.减轻了政府直接的财政负担。
2.政府在BOT项目中不对项目的借款负债务责任,政府的外债不增加,从而不会影响国际金融机构对政府规定的借款限额。
3.加速社会生产力的形成,提前满足公众的需要。
4.可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第五节 国际银行与银团信贷
一、国际银行信贷的概念
国际银行或其他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向外国借款人的贷款活动。或者从借款人的角度可以表述为: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的借款活动。
二、国际银行信贷的特征
(一)银行信贷在资金使用上,比较自由,不受贷款银行的任何限制。
(二)银行信贷的贷款期限较短,贷款利率水平较高,信贷条件较严。
(三)银行信贷的资金供应充分,借取方便。
三、国际银团信贷内涵与特征
(一)国银团信贷的内涵
国际银团信贷(又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银行牵头.联合多家银行共同对一个项目或公司提供的国际信贷。
(二)国际银团信贷的特征
1、金额较大,用途明确。
2、贷款期限长。
3、参加银团的银行数目,可根据贷款金额的大小灵活增减。
4、银团贷款可共同分担贷款风险,使贷款风险分散化。
5、可以灵活选择货币。
四、国际银行和银团信贷的利息与费用
国际银行信贷的“价格”和“代价”是由利息和各项费用组成。
(一)短期信贷利率
(二)中长期信贷利率
(三)中长期信贷的各项费用
1、管理费。
2、代理费。
3、杂费。
4、承担费。
五、国际银行和银团信贷的偿还
(一)国际银行和银团短期信贷的偿还
国际银行和银团短期信贷由于期限较短,金额一般不大,所以它的偿还采用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利息的偿还采取贴现法,即在贷款时从贷款额中扣除利息。
(二)国际银行和银团中长期信贷的偿还
国际银行和银团中长期信贷本金的偿还有三种方法:
1、到期一次偿还。
2、分次等额偿还
3、逐年分次等额偿还
六、国际银行和银团信贷的货币选择
第六节 国际租赁融资
一 国际租赁融资的概念
(一)狭义的国际租赁观点认为:国际租赁仅指跨国租赁,也称跨境租赁,是指分别处于不同家或不同法律体制之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一项租赁交易。
(二)广义的国际租赁观点认为:国际租赁不仅包括跨国租赁,还应包括间接对外租赁 ,又称离岸租赁,是指一家租赁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合资或独资)在注册地经营的租赁业务,不管承租人是否是长期居住地的用户,对这家租赁公司而言是间接对外租赁;
二 国际租赁融资的利弊
(一)对承租人的利弊
1、有利方面
(1)融资相对容易。
(2)融资期限长。
(3)融资额度高。
(4)额外成本节省。
(5)融资灵活方便。
(6)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
(7)不影响承租人的信誉和借款能力。
2、不利方面
(1)由于租赁中出租人往往要承担许多额外的风险和义务(如维修等),故租赁费用有时较普通信贷高。
(2)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故不能将其移动地址,进行技术改造,将其抵押。
(3)租赁期满时租赁物残值往往归出租人所有,这对承租人来说是一净损失。
(4)租赁期如需付一笔保证金给出租人,保证金利息很低,甚至无息。
(二)对出租人的利弊 •
1、有利方面
(1)如果出租人本身是制造商或销售商,则租赁能扩大其产品销售。
(2)有些租赁方式,由于出租人承担了租赁物所有权引起的成本与风险,故租金收入较分期付款中卖方能获得的收入要高。
(3)较之一般信贷,租赁提供的信贷能在租赁物上获得较可靠保障,如承租方无力支付租金,出租人可收回租赁物以避免损失。
(4)租赁能使出租人获得一些税务上的好处,如折旧免税、投资免税等。
2、不利方面
(1)租赁回收期长,不利于资金迅速周转。
(2)出租人常须承担所有权责任与风险。
(3)租赁常使出租人受到通货膨胀影响。
三 国际租赁融资的形式
(一)经营租赁。
(二)融资租赁。
(三).杠杆租赁。
(四)维修租赁。
四 国际租赁业务合同
(一)进出口购销合同
(二)贷款合同
(三)国际租赁合同
1、一般性条款
2、特殊性条款
五 国际租赁程序
按先后顺序可大致归纳如下:
(一)租赁物的选择和申请租赁
(二)租赁预约
(三)租赁申请的审查
(四)谈判签约
(五)租赁物交接与验收
(六)支付设备货款
(七)租金支付
(八)税金缴纳
(九)保险费的缴纳
(十)设备的维修保养
(十一)合同期满时租赁物件的处理
[练习题]
1、 简述国际贸易短期融资的方式。
2、 简述出口信贷类型与运作流程。
3、 分析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与风险。
4、 国际银行与银团信贷有哪些特点?
5、 国际银团中长期信贷的费用有哪些?
6、 国际银行与银团中长期信贷的利息和本金偿还方式有几种,各是什么?
7、 如何选择国际银行和银团信贷的货币?
[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
国际融资方式
[实验教学目的
使学生掌握出口买方信贷和BOT融资的具体操作。
[实验要求]
要求学生2人或3人为1组,完成实验选题中的一项,写出分析报告。
[实验时数]
课外
[实验内容]
1、分析上海石化总厂出口信贷的案例
2、分析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项目融资的案例
[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九章 汇率政策与国际金融协调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汇率政策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当前汇率政策和汇率制度选择方面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并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举措及发展趋势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点问题是汇率政策问题。本章的难点问题是汇率制度的选择和货币的自由兑换问题。
[教学时数]
3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汇率政策的影响与选择
一、汇率政策的目标和工具
(一)汇率政策的概念和目标
汇率政策概念:是指用一国货币当局用汇率工具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行动准则和措施。
汇率政策目标:
(1)维持本国货币对外价值的稳定
(2)维持本国货币对内价值的稳定。
(3)影响、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4)影响国际资本的流出和流入。
(二)、汇率政策的基本内容
1.汇率制度的安排
2.汇率水平的确定
3.汇率变动的控制
4.国际协调与合作
二、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
(一)汇率变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1.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
2.汇率变动对非贸易收支的影响
3.汇率变动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二)汇率变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
1.汇率变动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2.汇率变动对国内物价总水平的影响
3.汇率变动对国内利率水平的影响
4.汇率变动对一国国际储备资产的影响
(三)汇率变动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以上分析都是站在一个国家的角度进行的。实际上,汇率的变动还会影响到世界范围的经济活动。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汇率变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般来说汇率稳定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而汇率不稳则会增大汇率风险,从而不利于各国贸易的发展。
2.汇率变动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3.汇率变动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
(1)加深了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
(2)加剧了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
三、汇率政策的选择
(一)汇率制度的选择
汇率制度又称汇率安排,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水平的确定。汇率变动方式等问题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
1、汇率制度的类型
传统上,按照汇率变动的幅度,汇率制度可分为两大类型。
在当今,两极论已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也是IMF积极倡导的观点。两极论者认为,汇率制度除了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以外,还包括介于两极之间的中间汇率制度。
2、汇率制度选择的争论
(1)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的优劣之争
这一争论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①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效率问题;②政策的独立性和效应问题;③通货膨胀的传播问题;④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影响问题
(2)中间汇率与两极汇率之争
①两极论的观点、主张
两极论者认为,在金融开放环境中,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只有自由浮动汇率制和固定汇率制
②反对两极论的观点、主张
该观点认为:两极论强调预防货币危机的重要性,但它忽视了汇率制度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整体影响。
反对两极论的观点
鉴于上述原因,反对两极论者主张发展中国家应选择中间汇率制度。其理由如下:第一,在汇率制度选择方面,发展中国家主要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完全浮动汇率制所固有的汇率变动风险;另一种是固定汇率制所固有的道德风险。后一种风险发生在资本项目开放环境下,而弹性的中间汇率制在一定程度上可同时抑制以上两种风险的发生。第二,在一些财政、金融政策缺乏约束力的发展中国家,完全的浮动汇率制是助长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而固定汇率制又是引起本币高估和对外竞争力下降的主要因素,弹性的中间汇率制有利于调和以上两方面的矛盾。第三,在资本项目开放的国家,与固定汇率制度弹性中间汇率制可提高金融政策的独立性。
3.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依据
(1)经济结构决定论认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一国经济结构特征。
(2)经济冲击决定论以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AA-DD模型为工具,提出应根据冲击的不同类型选择汇率制度。如果冲击多由国内的需求和货币因素造成,应采取固定汇率制;如果一国经济不稳定多由国外产品市场变动形成的真实冲击所导致,则浮动汇率制更能起到隔绝外部冲击的作用。
政策搭配论则以著名的“三元冲突”为依据,提出汇率制度的选择应与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安排和资本管制制度进行合理搭配。
(3)建立在货币数量论基础上的货币决定论则从国际货币本位制度的角度,对汇率制度的选择进行了论述,并提出在目前的国际信用本位制体系下,各国实行浮动汇率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4)成本收益决定论则认为,一个开放经济国家选择何种汇率制度取决于该国实行这一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与所付成本之间的比较。
(二)汇率变动的控制
1.政府干预外汇市场的目的
2.外汇市场干预的类型
(1)按干预的手段:直接干预、间接干预
(2)按是否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冲销式干预、非冲销式干预
(3)按参与干预的国家分:单边干预、联合干预
第二节 外汇管制
一、外汇管制概念
外汇管制,指的是一国政府利用各种法令、规定和措施,对居民和非居民外汇买卖的数量和价格加以严格的行政控制,以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以及集中外汇资金,根据政策需要加以分配。
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由政府授权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行成立专门政府机构行使外汇管制职能。有些国家还由中央银行指定经营外汇的商业银行按外汇管制法令办理一切外汇业务,使外汇业务集中在少数银行,以便于管理 。
二、外汇管制的对象
外汇管制的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围绕着外汇的收、支、存、兑多种环节,有些规定和措施是针对人来制定的,有些是针对交易项目来制定的。一般来说,由于居民的外汇支出涉及本国的国际收支问题,故对居民管制较严,而对非居民则管制较松。在各种交易项目中,一般对资本流动管制较紧.以防止资本外流,而对贸易收支管制较松,有时还涉及对非贸易外汇支出的限制。
三、外汇管制的手段
(一)价格管制
价格管制方面,具体包括实行本币定值过高和采用复汇率制。
(二)数量管制
外汇数量管制是指对外汇数量统筹统配,其方式不外是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两种。其控制办法有:① 颁发出口许可证;② 由出口商向指定银行事先报告出口交易,请其发给出口证书,藉以办理出口装船业务,并由银行负责收购其所得外汇;③ 强制居民申报国外资产,必要时收购。
四、外汇管制的内容
(一)贸易外汇收支管制
(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制
(三)资本输出管制
(四)银行账户存款管制
(五)汇率管制
第三节 货币的可兑换问题
一、货币可兑换的含义
货币的自由兑换是相对于外汇管制而言的,指国内外居民能够自由地将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兑换为任何其它货币。实行本国货币的自由兑换,意味着外汇管制的放松和取消。
一般而言,自由兑换主要有两种形式:经常账户下货币可兑换与资本与金融账户下货币可兑换。
二、货币可自由兑换的条件
一般来看,实行经常账户自由兑换的基本前提有:第一,进出口需求弹性要满足马歇尔。勒纳条件 ;分的外汇储备。健全的货币管理机制。
第四节 国际金融监管与协调
一、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
金融全球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资金自由流动,各国的利率、汇率紧密关联。虚拟经济高速增长,国际资本大规麽快速流动。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任何一个弱点的波动都可能传递到整个世界,引起全球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混乱和危机。因此,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全球化下金融监管的内容1)跨国银行是国际金融监管的主要客体;(2)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方面。各国金融当局和国际金融组织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在于避免监管漏洞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金融监管的国际间协调
(一)金融监管国际间协调的必要性
1.金融全球化使各国金融体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2.跨国银行的发展和资本国际化是国际统一金融监管成为必要。
3.传统的各自为战的中央银行监管机制在金融创新和国际游资的冲击下必须得到调整。
(二)金融监管国际间协调的努力
1.国际金融监管组织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
国际货币委员会
西方七国首脑会议
国际证券委员会
国际保险业监督委员会
G20组织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作用
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
(三)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1.金融监管中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监管当局更加重视监管的成本和效率,强调监管的灵活性。
3.金融监管将更加重视建国目标与金融机构的内在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
[练习题]
1.试对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进行比较
2.一国应如何选择自己的汇率制度。
3.讨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利用外资的影响。
4.结合最适合货币区理论探讨我国汇率制度的改革
5.你认为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均衡实际汇率?试作进一步的讨论。
6.讨论实行完全货币兑换的利弊和条件。
7.如何认识各国逐步取消外汇管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
8.亚洲金融危机后,对实现人民币资本与金融帐户下可自由兑换的问题你有何看法?
9.阐述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协作的必要性。
[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
汇率制度的选择与金融危机的关系
——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实证分析
[实验目的]
对 “两极论”的实证检验。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实验要求]
就“两极论”的观点主张结合亚洲金融危机案例。写出分析报告。
[实验时数]
课外
[实验内容]
通过对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国的汇率制度安排的分析,找寻汇率制度安排与金融危机之间的必然联系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国际金融》 朱箴元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2、《国际金融学》 朱孟楠主编 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3、《国际金融学》 裴平等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4、《国际金融》 陈雨露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5、《国际金融应用》 程剑鸣、刑天才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6、《现代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韩玉珍编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7、《国际金融》朱箴元主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8、《国际金融概论》孙连铮主编 中国商业出版社
9、《国际金融原理》 何泽荣主编 西南财经出版社。
10、《国际金融》 穆怀朋编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11、《外汇理论与外汇交易》 杨胜利、姚小义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
12、《国际金融》,刘舒年编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3、《国际金融》(修订本) 穆怀朋编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14、《国际金融实务和案例》,陈湛匀、范卫尧主编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15、《国际金融实务》 刘玉操编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6、《外汇交易原理与实务》,李念祖编著 立信会计出版社
17、《国际结算》 苏宗祥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18、《国际结算与融资》 梁琦编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19、《国际结算》 贺英、漆腊应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