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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普法大家看】法学这点事之一: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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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说起来,要说法律是什么,这个实在是个很深奥的问题,找十个法学家可能就有十个答案。咱们在这也就不提什么“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什么的工具论了。法律肯定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因为毕竟是人来制订法律,由人来执行法律。不仅仅是法律,任何成文化的制度都一样,必然是具有工具属性的。

那么法律为啥不能仅仅成为工具呢?野人觉得,首先是因为法律不能瞎制订,也就是说不能统治阶级想怎么制订就怎么制订。统治阶级是要统治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怎么着你也得考虑国家的现实、社会的现实不是?没哪个统治阶级希望自己统治的地方越来越烂,越来越穷的。所以他得考虑这个地方的发展问题。那好了,既然这样,你就得顾及这个社会怎么能富强一点,怎么能稳定点,当然,也得想怎么能听话点。

稳定,需要什么呢?稳定意味着减少变动,至少要减少不必要的变动。这就需要统治政策、意图能够长期有效的贯彻。这就得保证统治阶级的意图不因“改朝换代”,权力调整而发生太大的易动。那怎么办呢?那就把统治思想、理论,用文字固定下来,不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让领导人随便改。因为,白纸黑字的写上了,当初说好了不变了,再随便改,你不顾及自己的面子,也得考虑各种利益答应不答应不是?

另外,要稳定,要发展。法律也得顾及整个社会中老百姓的需要。老百姓是无力的大多数。可是大多数真的合起伙来,那统治者也不能不担心。不说别的,人多力量大,打起架来都占便宜。更何况,大多数要是都得不到啥好处,谁听话,谁干活啊?所以,得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要求法律要正义、要公平了。

法律一般来说调整的是社会关系,是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人的行为产生了,法律才能管,法律说你得这样做,你得那样做;你不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但是法律不能说你得这样想,你得那样想。法律制订者就算是想去管,他也看不见啊。我就想了,但是我啥也没做,你怎么知道我怎么想的啊?你能把我怎么着?可是另一样东西他就能管你怎么想,这个东西就是道德。道德是个比较利害的东西,要是法律相当于外家硬功横练的话,那么这个道德估计就属于什么寒冰真气那类的玩意儿。你法律规定要是和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相冲突的话,那这个社会就得走火入魔了。所以法律要对基础道德标准进行确认,他内容里面的东西也得按着这个标准来。可是道德毕竟是个比较高级的玩意,法律不能完全按照这个标准来。你不能让地球人都当圣人啊?那就不叫地球了。法律只是对基本道德标准进行确认,其他的部分那就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了。

法律还得承认一些传统和习惯。平时大家都往左走,你现在非让他往右走,大家就觉得别扭,而且想不通,我这走的好好的,你干吗非让我走那边啊?当然,坏习惯不好,不好的就得改,你不能说我习惯吃人肉,我就要吃,法律你别管。这不行,这得管。但是如果是无害有利的习惯,那法律一般来说是承认的。尤其是当牵扯到地方习惯的时候,往往可以变通,就象咱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变通适用法律,不过得和中央打个招呼,登记备案什么的。

野人开个头,就先说这么多。这个题目太大,没法简明扼要的说全,还有好多没写,一时间也想不全,希望老大们多补充补充。以后野人争取每天发一篇,也希望其他的朋友能动动手,一起参与参与,其实也不是很费劲,几十分钟写个千把字而已,也算咱们法律版的一个活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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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2: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规则,普法就是让大家知道规则。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谁来制订规则,谁来执行规则,谁来保证规则。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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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6: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我来跟贴 :

    
法律的起源
  一、法律起源的原因
  法律起源的经济因素;法律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律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律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法律的演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产生了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资本主义法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而产生的;资本主义法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资本主义法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概念;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法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还是希望大家一起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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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7: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不错~~~
法”拉丁文jus,法文droit,德文Recht,俄文право,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从“法”的词源看,虽都喻意公平和正义,但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法所体现的,只能是不同统治阶级的公平、正义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法律的内涵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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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0: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野人老大的行动,先构思一下,明天就开始先。
预祝活动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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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0: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初涉某一新学科者最先面对的总是对此学科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然而我们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的概念或如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一样,“A就是A”,丝毫减少不了初学者的疑惑;或是对所界定对象的某一方面不合理的夸大,在启发我们的同时误导我们,使我们不经意间对别的方面视而不见。基于此,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开篇明义,提出了“什么是法律”这一在法学理论上经久不绝的问题。
  对法律本性的探讨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从未间断过。而追本溯源,这些思索总是持续地集中在几个主要的争论上。哈特以为,要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澄清对这几个争论点的认识:法律和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对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给予一个正确的界定?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称之为法律?围绕着法律、命令、规则与道德,哈特开始了透彻而精辟的论述,并一步步揭示出他所理解的法律的本性。
自从看了《秋菊打官司》以后,“给一个说法”成了中国人民运用“法律武器”以捍卫自己的利益、尊严等的一个极其形象的“说法”。但如果认真深究,这种形象说法的背后很可能正隐藏着国人对法律的一种普遍的认识:法律是一种现成的“说法”,关键就在于法官的“给”与否;如果“不给”,即使付出代价也要“讨回”。我们的普法教育基本上回避了“法律”这个概念的复杂性,使“法律”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成了客观、公正、不容怀疑的。但问题正在这里。
在西方法理学说中,“法律”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决非是已有共同或大致接近的定义;作为具体概念的法
律条文更是无法不被怀疑、诘难。读过哈特、德沃金和波斯纳等人的著作的读者,当会对作者们对于“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所作的反复辩难(德沃金的《法律帝国》恰好是以“什么是法律”作为头一章与最后结语的标题)深有印象。《法律是什么?》一书集中地展示和评述了这些观念,使“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无法再对“法律”抱有一种单维度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法。中国的秋菊们现在虽然不一定会读懂“法律是什么”这种问题,但我想,她们最终在生活中也会慢慢对“给”来的“说法”有所思考,以至要求对“说法”再“给一个说法”。从“给一个说法”到思考什么是“说法”,这是真正的普法教育的起点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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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法律”一词的真正意义有一个答案了吗?根本没有。因此,我们重新提出“法律”的意义问题是恰当的。但是,我们今天为自己无力理解“法律”而感到困惑了吗?一点也不。因此我们首先应当再次唤醒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韦恩·莫里森《法理学》


个形式貌似简单,而内涵却无比蘩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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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1: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统治者专整;
法律人用来自欺欺人;
弱者当作救命稻草;

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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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2: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
法律是自由意志和客观定在的统一
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法律是法院将要实际做什么的预测
法律是协调彼此交叉和冲突的利益的努力
法律是社会控制的最高手段

法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法律包括规则、原则和政策
法律是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手段
法律是一种制度性事实
法律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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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2: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的概念,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内涵是不一样的。同样,它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譬如说在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法律的内涵肯定也不一样。野版所谈到的是法律的部分特征,这些特征可能无论在哪个社会,哪一时期,都有相似性。但是如果我们要探讨法律的性质,如果我们真的要问法律是什么,势必要给定一定的社会和时代背景。除非我们问的问题是法律应该是什么。我感觉很多学者接受国外法律哲学思想较多,似乎凭着思维的惯性就以国外的法律来套中国的社会。忽略了法律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们似乎忘记了,脱离了一个社会的大环境,法律的条文、法律的机制甚至法律的思想恐怕都起不了啥作用。中国从来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也从来没有深入地和社会结合在一起(虽然我们也要承认这些年还是有不少变化)。在这种背景下,用西方的法律思想去评判秋菊,我觉得是个不客观的进路。要改变这个世界,光去了解那个世界是不够的,更重要的答案还是要在这个世界寻找。
呵呵,跑题了,野版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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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个东西是什么?
这个问题往往会往形式化的方向走
提问者的下意识在于建构
不自觉的会进入抽象
俺想说,如果要普及,要实用
不如问,一个东西能干什么?
这样必然产生很多联系实际的问题集
解答这些问题集的过程对法律来说
可能是一种更好的解读方式
我们能够达到一种对于世界的整体解释吗?
我想恐怕不能
物理学都不行
哲学也不行
法律要完成这个任务更加艰难
也许,像维特根斯坦和许多古代先哲一样
对于基本问题直接提问可能有助于
建立一些片断和局部的贯通
俺在说梦话
大家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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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13: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公平的定义是不同的,但当时法律条文规定的公平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的。这是民众所重视得
法律的本源和建社,以及条例犹如计算机代码,普通人只关心最终结果,和计算机不同的是,程序只要代码正确,计算机会精确执行,而法律的执行是由有智能人来完成的。无论程序,本源,建社如何精确,如何完备,人会受到报纸,环境,政制,的影响 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这就是独立,公平的审判程序,和独立,公平的审判结果

许多对法律本源的改进不是自上而下的改进,而是取决于一件件普通小事,对堕胎的起诉,引起隐私法的改动;对华人的驱逐的起诉,引起,平等原则的重新解释。自上而下,很多是法律理论的变化,自下而上则是法律实质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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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13: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斑竹能通过几个生动的案例来论述法律是什么,比起用理论来叙述理论,我想也许更能吸引关注和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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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17: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什么?
法律就是一种游戏规则,谁来制定,谁就有话语权(当然会对制定者有利)。只不过这种游戏规则比较厉害,具有强制力,不遵守的话会有处罚,轻则罚款,赔钱,重则坐牢、杀头。
但是中国社会历来就不重视这种西方舶来品的游戏规则,自有一套官场规则,而且深入人心。随便举一个例子,张三因为交通违章,比如乱停车,可能要受到处罚。这时候,张三就开始托人,打听谁谁谁有门路,有关系,可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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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19: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问什么是法律? 不讲概念,从普法的角度讲,可以这样回答:刑法是法律,刑事诉讼法是法律,民事诉讼法也是法律……,大家很容易在头脑中有一个不用言传的观念:这些就是法律。但法律是什么?真不好回答,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释,作为普法,只要记住“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就够了。
   这个题目太大了,稍不小心,就讲的很深奥,展开来,有人能讲几十万字,但讲的再有理,也没多大用,这也正是我不太喜欢基础法学里的某些部分的原因。goto1 兄要斑竹用几个案例来论述什么是法律,樵兄受难为否?当然,樵兄可以从法律与道德、伦理等的区别来举几个例子,但要说透不容易奥。
   我觉得,要普法,还是这样讲:刑法是法律,刑事诉讼法是法律,民事诉讼法也是法律……,哦,这就是法律。
   谁还不知道什么是法律?谁还不知道法律是什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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