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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0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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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与冰之我见
新人来到法律论坛,看到这个帖子,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火与冰这对看似不可相容的矛盾其实是对法律版特点最好的抽象,也是对法律人的性格特点的概括,同时也是对想学法的人的要求
火,
火代表热情, 学法的人应该是有热情的,因为法律是很有魅力的,法律的魅力来自与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良性循环的向往,法律的魅力来自于法律人雄辩的风采,所以法律人和学法的人应该充满热情.
火也代表激情,来法律版参与讨论应该是充满激情的,因为这里有良好的环境让我们畅所欲言,因为这里有充满激情的朋友,他们在这里激扬文字,交流思想,共同进步.
冰
冰代表冷静,法律需要冷静,因为法律责任重大.法律人应该意识到自己所背负的责任,在高谈阔论的时候不要忘记社会良心,伦理底线.
法律需要冷静,因为冷静才能处理问题,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暴躁只会让小事化大,冷静才能运用法律知识,才能定纷止争,
冰也代表冷酷,因为法律意味着需要做斗争,在面对凶恶的,残酷的罪犯的时候,我们应该冷酷,我们不能心软!
参与法律的讨论也需要冷静,冷静才能包容不同的观点,冷静才能精准的表达我们自己的观点.
让青春在烈火与寒冰中得到锤炼....愿友谊像火一样燃烧,又像冰一样凝固下来,直到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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