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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建设法治农村,为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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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9: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十七大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

    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这幅蓝图包括高标准的小康,速度、结构和效益协调的小康,民主的小康,文化的小康,保障完善的小康和生态文明的小康等部分。具体内容:一是到2020年翻两翻的目标,从经济总量变为人均标准。这将使2020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原定的3000美元,提高到4000美元。二是从消费、投资、出口的协调,到发展改革的协调,从城乡的协调到区域的协调,都有了新的部署。三是建议逐步实行城乡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竞争力,既来自物质发展的硬实力,也来自文化繁荣的软实力。十七大报告从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综合国力竞争、满足人民需要等高度出发,提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措施。五是从教育公平到鼓励创业,从公平分配到完善社保……在政府的四项职能中,尤其强调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六是无论是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或者消费模式,无论是单位、企业或者个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共同的要求。

                 二、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一)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是我国实现十七大宏伟目标的一个巨大障碍。
     根据我国2006年经济状况,我们对城乡生产总值和人均收进行比较:
     我国2006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09,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 24,700亿元,增长5.0%;
    第二产业增加值102,004亿元,增长12.5%;
    第三产业增加值 82,703亿元,增长10.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实际增长10.4%,加快0.8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比上年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加快1.2个百分点。
    2006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资金3226亿元。如果加上用于农村合作医疗、职业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支出,2006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突破了4000亿元。
   但是,4000亿的投入,在国家财政3万亿的支出里,相较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这一总量无疑还是显得太小了。
    目前,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农村中学生是城市中学生的4倍,而享受到的国家中学教育经费仅占38%。(注:以上文字引自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法制建设》一文。)。
    没有占我国人口和地域绝大多数的农民和农村的小康,我国的小康社会化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二)十七大关于民生问题的论述
    十七大报告对民生问题进行重点论述。其中涉及农村、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学有所教”,解决上学难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劳有所得”,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报告指出,要使“合理有序的收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三是“老有所养”,解决养老难问题。报告指出,要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病有所医”,解决看病难问题。报告指出,要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是“扩大就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富余问题。
    六是“社会稳定”,社会稳定团结。
    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

             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发展和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法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就必须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上来调控。没有法治,就没有中国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法治是通过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冲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没有广大农村的法制建设,我国也不可能真正建立一个法治国家。
   当前,我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变革,社会制度、体制、观念、经济模式、生活方式出现大范围变革和转轨。需要法律来规范转型的程序和规则,规范新的行为模式和新的制度;需要用法律推行新的道德标准,需要法律来调整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摒弃人治,做到治治,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从法律上为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依法行政的服务型政府、沟通政府与村民的关系、保障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新型的农村自治机构、维护农民权利等方面提供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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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是十七大报告的内容,后面是口号,这也太空了吧,没有论证过程。楼主好像没有说清楚现阶段农村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也没有说明白如何进行农村法治建设,材料和结论严重脱节。比如可以从“(二)十七大关于民生问题的论述”下面几个方面来论述:如何结合现阶段农村的现状立法促进这些民生问题的解决,如何保障这些法规能在农村有效执行,比如可以从城乡的各种差别来说明在现阶段制定相关法律时应考虑这些差异,又比如如何立法保障农村的医疗问题,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等。只是觉得楼主中喊口号,没有实际替农村人真正去设想,个人之见还望楼主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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