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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货车活动竿及后门加高45公分罚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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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9: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公司货车(外地牌照)送货去深圳宝安区福永镇,被交警捉住当时开罚款单罚100元,后交警叫来路政,路政把货车扣留,要求罚款5000-20000元。最后我们罚了5000元。
请问:1、路政是否有权力罚这笔款?
   2、交警罚了款为什么又把路政叫来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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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9: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交警有没有罚款,和路政有没有权力罚款没有关系.关键是他们罚款的原因,是否与交警是依

照的同一个处罚条例..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重复执法,有一方必然是违规罚你的款.如果不是同一个的

话,路政应该有权罚款.

    至于第二个问题,估计是那里的交警和路政的关系比较好,最近在联合搞创收活动,所以你不幸的成了

受害者.不要介意啊,很多时候,这种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如果一定要有理由,那就是 他的地盘他做主.



期待真正的法律人士,来解答楼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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