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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法律版书友学术背景及工作背景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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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00: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便于法律版开展活动,进行一下调查,希望同志们配合一下,嘿嘿~~~
单选投票, 共有 43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4.55% (2)
18.1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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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01: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在本科学过法律,读研是教育经济与管理,当老师教过教育法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等,出过有关方面的书,那个方面都不精通,现在主要教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学前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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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ocol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0-11 07: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增设一个法学专业毕业但未从事法律工作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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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08: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增设:法学专业毕业,但非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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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1: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版貌似有几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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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1: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在读本科了。

不过现在在律所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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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只是对法律感兴趣,来溜达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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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3: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丫头片子于2007-10-11 11:13发表的 :
我还在读本科了。

不过现在在律所实习。。

呵呵,看到你在读书中文的日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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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4: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俺是法盲,但樵版没有准备法盲的板凳,因此选了个爱好者,涉嫌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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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6: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法律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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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投票是谁设计的,我是公安,竟只能选"都不是,来这溜达溜达",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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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无法之天于2007-10-11 14:51发表的 :
呵呵...俺是法盲,但樵版没有准备法盲的板凳,因此选了个爱好者,涉嫌充数。

这个名字看起来像是吴丹红同志啊,请版主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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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tongxuke于2007-10-11 20:03发表的 :
这投票是谁设计的,我是公安,竟只能选"都不是,来这溜达溜达",真可笑.............................
哈哈,9494,把楼主抓起来拷打

这个选项是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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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2: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厚着脸皮写下了,非法学专业的 法学爱好者

最近我就是 物权法的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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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1 23: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tongxuke于2007-10-11 20:03发表的 :
这投票是谁设计的,我是公安,竟只能选"都不是,来这溜达溜达",真可笑.............................

哎呀哎呀,真是对不起老兄~~~,野人给弄乱了,刚才试了试,好像没法修改选项,不知道是野人不会操作,还是怎么回事。兄就补充说明一下吧,再次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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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1 23: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maobu于2007-10-11 20:19发表的 :


这个名字看起来像是吴丹红同志啊,请版主查证。

不是吴丹红同志,吴兄05年的时候我拉他来注册过,后来好久不来了,还有阿耿兄也是,发过几篇文章后,没什么人参与讨论,阿耿兄也就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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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3: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野樵于2007-10-11 23:27发表的 :


哎呀哎呀,真是对不起老兄~~~,野人给弄乱了,刚才试了试,好像没法修改选项,不知道是野人不会操作,还是怎么回事。兄就补充说明一下吧,再次致歉~!!!

呵呵,10楼是个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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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1 23: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chengzi于2007-10-11 23:47发表的 :


呵呵,10楼是个女同胞。


不怕不怕,野人们全这么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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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3: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tongxuke于2007-10-11 20:03发表的 :
这投票是谁设计的,我是公安,竟只能选"都不是,来这溜达溜达",真可笑.............................

呵呵,别灰心。

与法律打交道的不只是公安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也是执法部门,与法律打交道都不少,而公安恰恰仅与刑法类打交道多,政府各部门执法,涉及的法律类别更多。

您不妨选第一项。呵呵。不求对号入坐,但求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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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00: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野樵于2007-10-11 23:29发表的 :


不是吴丹红同志,吴兄05年的时候我拉他来注册过,后来好久不来了,还有阿耿兄也是,发过几篇文章后,没什么人参与讨论,阿耿兄也就不来了。
查了一下,吴同志好像溜进法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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