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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遏止股地拉扯  房地产市场风险向股市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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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2: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睿鸫  红网

  今年以来上市房地产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已合计融资超过1100亿元。自沪深股市成立以来,还没有哪个行业像房地产这样,如此短时间内融得如此多资金。专家提醒,随着地产股股价高企、地产商上市融资节奏加快,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正在向股市转移。(《新华社每日电讯》9月24日)   

  就目前而言,一幅“股地拉扯”图景正在呈现给公众:“地主”储地越多,从股市圈钱就越多;从股市融资越多,买地野心就越大。其后果导致地价一路走高,土地囤积严重,房地产股牛气冲天。   

  上世纪70年代,股市与楼市的联动,在香港和日本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被称为“地股拉扯”。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前,香港恒生指数从1995年初的6967点猛升到1996年底的13203点,涨幅高达89.5%。在日本,在日元升值后的三四年里,日本股票价格和房地产价格分别上涨了81%和177%,东京和大阪核心商业地区的房地产价格飙升800%。   

  让人担心和忧虑的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局部房价上涨已近似香港的情况。据权威部门测算,亚洲金融危机之前,香港住宅的售价上升了3倍达到顶峰(1984年1月到1997年7月),而深圳用不到5年的时间(2003-2007年)就完成同等幅度的上涨(从2003年的5360元/平方米到2007年5月14223元/平方米)。所以,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潜在风险,已不容小瞧。因为,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至今,还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房价下跌情况。   

  笔者觉得,“股地拉扯”最直接的弊病是,上市地产企业借股民的钱圈地,以至于“圈地运动”愈演愈烈。尽管1994年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规定,出让的土地逾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20%的闲置费,逾期两年则可无偿收回。199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5年出台的“国八条”均重申了相关规定。2006年的国务院转发的九部委意见更要求“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按期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按闲置土地处置。”   

  但是,由于国家闲置土地的法规、政策被地方政府以及职能部门,架空、消解甚至有些执法部门徇私舞弊,使圈地运动变得恣意妄为,胆大包天。   

  因此,我以为,要想真正遏止“股地拉扯”现象,政府应从整饬囤地入手,从根子上解决“股地”间的暧昧关系:首先,应当先拿“大地主”问罪。政府职能部门打击囤地行为,不妨从斗“大地主”为着眼点,譬如,最近公布于众的全国最大的“地主”是碧桂园,土地储备4500万平方米。如果对这些“大地主”有所动作的话,就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再者,严格审查开发商拿地环节是否存在腐败。比如讲,前几天,新华社就报道过香港某开发商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曲线拿地的过程,这样的拿地方式,极有可能存在权钱交易。   

  最后,最好由国地部、经检监察和证监会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以应对“股地拉扯”行为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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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5 12: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各级政府真正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了,再不急功近利将房地产作为彰显政绩的“支柱产业”了,风险才能从根本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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