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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制造者湖北受审 今日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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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2: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称为\"2006年十大计算机病毒之首\"李俊等4名嫌犯从该病毒销售中获利20余万

  □张勇军

  据长江商报报道,“熊猫烧香”病毒,被称为“2006年十大计算机病毒之首”。“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和传播者李俊、雷磊等4人从该病毒销售中获利20余万元,并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仙桃市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熊猫烧香”案将于今日在仙桃法院开庭审理。

  病毒肆虐数百万用户电脑受感染

  从2006年11月到今年3月,通过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及反病毒应急小组成员上报,发现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多个省市的计算机用户遭受感染,数百万用户电脑被病毒破坏。

  感染病毒后,电脑屏幕上会出现一排排熊猫图案,熊猫们持香作揖。反病毒工程师将其命名为“尼姆亚”。“熊猫烧香”病毒能导致计算机运行速度下降,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等数据文件被破坏等现象,致使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由于备份文件被破坏,不能及时恢复,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

  去年年底,“熊猫烧香”病毒肆虐互联网,许多企业局域网、网吧和个人电脑遭到重创。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传播,至2006年12月中旬,“熊猫烧香”进入急速变种期。今年1月7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出“熊猫烧香”的紧急预警。1月中旬,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开始对“熊猫烧香”制作者开展调查。

  求职失败发泄不满编写病毒牟利

  嫌疑人李俊今年25岁,是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某电脑城工作。同为25岁的同伙雷磊是其同乡兼同学。2004年毕业后,李俊曾多次到北京、广州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为发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2003年曾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李俊交代,他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

  除了带有病毒的所有特性外,“熊猫烧香”还具有强烈的商业目的:可以暗中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以供出售牟利;还可以控制受感染的电脑,将其变为“网络僵尸”,暗中访问一些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从而获利。部分变种中还含有盗号木马(可窃取用户密码和信息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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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2: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小能力,用偏了,可惜。 (有人说他是计算机天才,是瞎说,是老记们的白痴。谈不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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