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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光明日报》2007年9月21日报道: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关注民生,将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我国就业形势出现五大变化:就业总量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失业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这是国家统计局9月20日发布的《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三》中透露的信息。
——全国就业总量稳步增长,新增就业人数继续增加。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 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增加了2660万人,年均增加665万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就业增长持续高于全国,其就业人员占全国的比重从2002年的33.6%上升到2006年的37.1%。城镇就业岗位的快速增加,带动了乡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使乡村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从2002年的66.4%下降到2006年的62.9%
——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继续提高,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人数最多。2006年全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2561万人,比2002年减少4309万人,下降11.7%,年均减少1077万人;第二产业19225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3445万人,增长21.8%,年均增加861万人;第三产业24614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3524万人,增长16.7%, 年均增加881万人。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2年的50.0:21.4:28.6转变为2006年的42.6:25.2: 32.2。
——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继续减少,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大幅增加。2002-2006 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共吸纳就业4387万人,年均增加近1100万人,已经超过了同期城镇总的就业增加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更成为当前提高全社会就业率,缓解城镇就业压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止降回升。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从1996年起开始减少,到2002年已经从1995年的15301万人减少到10985万人,共减少4316万人,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减少量更是高达6123万人。2003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出现止降,2004年起开始回升,到2006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已经回升到 11713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728万人。这表明我国在就业总量保持增加的同时,就业质量也已经有所提升。
——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在努力扩大就业的同时,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失业调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各项扩大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2002-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0%-4.3%的较低水平。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 http://www.chinainfo.gov.cn/data/200709/1_20070921_1611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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