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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樵

[【读书交流】] 别让俺一个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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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2: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野人什么时候走出神农架的?
心猿意马,一个天使就让你懵瞪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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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2: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唱妇随,希望你那一半和你并肩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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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好歹要保护版主隐私吧。老钱啊,你别在这乱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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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6: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和你一起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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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0 02: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读书园地就是冲着法律版来的
可一年多了,我混得一点也不开心
首先,我想下点书,一本也找不到
找到了也贵得让我舍不得买
赚点钱不容易啊不容易
其次,这里的牛人太牛了
我也学了很多年法律了,可我看不懂这版里的人写些什么
我知道我笨,所以我在这里没有成长空间
我相信很多像我一样的小鸟都被这样扼杀了
没有成长起来的新人,哪里来的人气呢?
还有,个人觉得评价帖子要公平
我写个帖子,得2财富
牛人写个帖子,得2威望
他写得比我字数多?比我辛苦?
就算比我有内涵吧?有100倍??
========================
上面有点怨气,版主大人有大量,让我吐吐.
我在别的论坛也是个版主,提点提高人气的建议
首先,吸引新人
其次,留住新人
最后,共同提高
然后循环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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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0 02: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1、挖掘挖掘法律版在各个法学方向研究比较深入的牛人,最好一对一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弄些法律专题做做谈话类的节目,像学术沙龙那样。然后其他网友可以互动交流。

2、继续开展以前法律版没能继续下去的定期学术专题讨论。

3、规范案件讨论(方案待定),增加深入的案件讨论,大家回帖的分析质量。
==================================
仔细看了看楼主的计划
定位还是在小众,精英
SO,当我上一楼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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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09: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兄弟,不要泄气么。
大家都是边玩边学,你看你做个读书笔记,自己有了长进,贴出来,管他是2财富还是2威望。
相信版主。
经常回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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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的鼓励,偶心里的怨气一扫而光了
呵呵
不过俺还是不赞成"牛人政策"
不过俺以后还会继续写帖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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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2: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yibai在法律版只有一个原创分类的主题帖吧??

俺加了3财富 为什么没有加威 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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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4: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惭愧惭愧!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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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气是基础,质量是生命。
没有人气的论坛,曲高和寡;没有质量的园地,只能是荒草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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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5: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禁言1个月后,终于出来放风了,有点死而后生的感觉(先被永久禁,再改为禁一个月) ,首先要祝贺自己获得重生。对于这次被禁,我自认为完全是人治的结果,但在此就不说了。
看到版主在邀人战斗,我虽不才,更谈不上是牛人,但还是想支持一下版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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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6: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hoho

楼上的被放出来了??

那xiangnang也可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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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6: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含笑兄就不要笑话我了,我们其实熟悉得很呢,在中文网那边,你同样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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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7: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边的帐号已经废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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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1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楼yibai于2007-09-20 02:17发表的 :
1、挖掘挖掘法律版在各个法学方向研究比较深入的牛人,最好一对一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弄些法律专题做做谈话类的节目,像学术沙龙那样。然后其他网友可以互动交流。

2、继续开展以前法律版没能继续下去的定期学术专题讨论。

3、规范案件讨论(方案待定),增加深入的案件讨论,大家回帖的分析质量。
.......


别管大众、小众,关键是帖子的质量。野人这里说的质量不是是否就一定要多高深,而是说是不是真的用心去写,用心去回。野人一向认为,对于一个论坛,关键的是会员是否真的对其有归属感、认同感,所以,我总是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的参与和多多的讨论。至于希望找一些水平比较高的人做一些活动和专题,那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够提高。就像在学校里面,我们学生都很热爱自己的学校,大家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进行讨论,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日知其所无,还是要提高。那么在论坛上,我们提高的途径是什么?不就是尽量让我们多学一些或者学深入一些我们的专业知识吗?兄说呢?我们是在找老师,不是搞小团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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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2 01: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版主大大发钱,心里高兴,多说几句,呵呵
既然版主提学校,俺也提学校
我很赞成找一些水平比较高的人做一些活动,然后大家提高.
可是谁不是生下来就是牛人的,万丈高楼平地起,都有菜鸟的时候
与其指望某些忙得要死的牛人来救市,不如自己把自己当牛人,总有一天,俺们都会成牛人滴
(俺是不是很臭P ^-^)
其实法律这东西,俺的感觉是学以致用(俺感觉什么东西都得用才算是学了)
与其研究**权利**义务**方法
不如给大家开普法讲座,得来的成就感还高些
既然不愿打开法律之门非要只开个"法律之窗"
好歹让门外的人照到法律的一 两丝光
我不知道非法律专业的人在学校开的法律课学到哪种程度
不过目前教育的现状我也不对此持乐观态度
18W的注册会员啊,刨去从不在线的,怎么也有10W吧
给10W人普法,这是多么光荣而又伟大的事啊

当然这是一个大工程,非有耐心滴专业人士无法胜任
还好俺只用提建议不负责寻人~~
此方法绝对可以提高人气,也就是俺说滴吸引新人

下一步就该我等菜鸟华丽丽地出场啦~
俺等初涉法律,强烈要求进步,牛人又不教,怎么办咧?
自助者天助
按周期选定一本书,牛人来推荐下这书有什么好,菜鸟们仔细研读
写写读书笔记,其乐无穷


其间高手们偶尔出来华山论剑
或者开馆收徒
俺们仰头望望
哇...高山啊
于是心向往之
===================
越写越觉得俺的方法跟版主的不搭调
算了不写了
等大大们评论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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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jcs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9-22 09: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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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2 11: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野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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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08: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疯言疯语一下:

论坛的生存,必须要有一批懂法之人,以备对付CX或DX的麻烦,兄责任重大!

另,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分类中能加一个“律师为您解答”之类,有益于吾等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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