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新闻
即时发布
2007年8月23日
媒体调查:
Rita Chappelle,301-827-6242
消费者调查:
888-INF-FDA
FDA推出防晒产品的新制度
主要包括UVA评级制度,阳光预警信息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今天推出一项新的制度,其范畴将涵盖防止UVA,UVB防晒产品(非处方类药品)的防晒成分、测试准则及标签形式。
食品药品管理局委员von Eschenbach M.D Andrew C说:“30多年来,消费者一直使用防晒指数或者SPF值来辨别防UVB的防晒产品。这项制度一旦实施,消费者将了解防晒品中的短波UVA级别,可以更加有效地帮助他们辨别防晒产品,使消费者以及他们的孩子更加有效地预防阳光中紫外线对人体的伤害.
太阳光由可见光(即人们肉眼可以看得见的光线)和紫外线UV(人们肉眼看不见的光)组成,紫外线又分为两种:短波UVA 和长波UVB。UVA可以使皮肤晒黑,UVB可以使皮肤产生晒斑。二者都会伤害皮肤并增加皮肤患上皮肤癌的危险。
新制度开创了方便消费者的UVA产品设计的评级制度旨在帮助消费者识别防晒产品中UVA级别. 同时,FDA提出防UVA能力的“4颗星”评定准则,1颗星代表代表防UVA能力 “低”,2颗星代表防UVA能力“中”,3颗星代表防UVA能力为 “高”,4颗星代表防UVA能力 “最高”如果防晒产品没有指明最低防晒级别(一颗星),FDA要求该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接近SPF值的地方注明:不防止UVA.
FDA规定通过两项测试来评价防晒品中抗UVA效果的级别.首先是测试防晒品可以阻止UVA 光线射入的最大量.其次是测试防晒产品预防晒黑的性能.这项测试和测定防晒品中的SPF检测过程差别不大.
此外,要求所有防晒产品生产商在产品的标签上应标示出以下的警告字眼:警告!阳光的紫外线会增加皮肤癌风险,加速皮肤老化以及其他损害。限制皮肤在太阳下暴晒时间及穿防护服,同时涂抹防晒霜,这些都非常重要。此项警告意在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即擦防晒产品只是防晒的一小部分。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的代理人医学博士Douglas Throckmorton说:“多数消费者错误地认为使用防晒产品是唯一可以保护他们的皮肤免于日光伤害的途径。马上要实施的标签是对现有标签的完善,意在希望消费者明白限制皮肤在太阳下暴晒时间及穿防护服的重要性,这些都是消费者可取的保护措施.
最后,新颁布的制度将修改1999年颁布的非处方类药品防晒霜中UVB的检测方法,该法规定非处方类药品防晒霜的标签必须注明SPF值.FDA还休改了1999年颁布的制度,将SPF值从30提高到50.之前,FDA一直认为SPF值最高可达到30.此项制度修定后,SPF值的范围从2到50.与SPF值较低的产品相比, SPF50能够防止更多的UVB射线. 此外,这项制度还规定:
修改目前关于SPF(UV测试的程序
承认含有有效成分的新产品;
而且要求该成分达到毫微粒级别;
到2007年11月26日止,FDA将开始90天的公众咨询,咨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或信件,审核号:No.1987N-0038,电子邮件可以发送到下面的网址:
Federal eRulemaking Portal: www.regulations.gov
FDA Web site: www.fda.gov/dockets/ecomments
信件发送可以传真或者邮递:
地址:5630Fishers Lane, 1061号食品药品管理局档案管理科
邮编: Rockville, MD 20852
传真:301-827-6870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FDA官方网页中关于防晒产品的制度
消费者条例: FDA旨在更新防晒产品的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