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33150|回复: 87

书园茶社新规试行[2007-10-16更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9 2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园茶社新规试行


一、书园茶社发帖规则:

1、发贴严格按主题内容分类,不得滥用分类;

2、【读书园地日报】、【原创】分类只能发表首发原创作品;
  
  原创贴:原创请注明,原创非首发请注明链接,形式不限,内容健康;(禁止发布以下载为主的 贴子)

3、转帖:必须转到子板块,每个会员每天限转帖1篇,转贴必须附加自己相关评论,评论文字请用不同颜色字体标识;

4、发帖数量:每个ID在书园茶社每天最多限发3个主题帖

5、转贴必须注明出处,必须提供链接,否则一律删除;

6、发贴严格按照:《网上读书园地发帖总规则》执行。

二、书园茶社奖惩规则

1、原创主题帖有较好思想内容的,根据内容将给予1-50财富、报总版主申请加威望、加精华

发布伪“原创”的,一经发现,扣除所得奖励,并每篇处罚20个财富,禁言三天以上;

2、思想内容较好、有评论且符合发贴规则要求的转帖,根据内容、视回帖数量和点击率,

将给予1-10个财富的奖励;内容较好的回帖,将给予1-10个财富的奖励;

4、内容较好的讨论帖,将视回帖数量和点击率给予主帖1-10个财富的奖励;

5、恶意灌水、发布虚假信息或扰乱茶社的,将处罚50个财富,禁言三天以上,同时报请版主处罚1- 5个威望;

6、因违反发帖规则而被删除的帖子,系统将自动扣除2个财富;

   主题贴:一个月后零回复的转帖将不定期删除,因主题分类选择错的原创,没回复的转帖论坛不负保管义务。

7:本版版主在本版有行使一切处理方法的权利。也拥有一切处理方法的解释权。

    本版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原版规的实施。

yoyo_i
2007-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29 21: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省斋闲话】只能发布原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0 20: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支持版规,支持原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22: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给斑竹真诚的话:
虽然昨天我的转贴文章 因一时没注意新版规的执行 被删除,心里自甘受罚。

但在此我想提议的是:

在以后任何新版规的变更之前,是否先给大家一个通知提前公告,制定新版规后 稍稍延后3-5天 后执行,这样似乎更人性化。
就像学校通知一样,似乎都是提前 公告 几天后才正式施行 。
因为并不是每个人每天都第一时间细细注视新版规是否变动

这样也能减少会员 不必要的财富损失 同时也可减少斑竹的工作量
每个诚心的会员,决不会故意违规 的 我相信!


我没有任何恶意 ,如有冒犯 请多海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31 2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水紫荆于2007-08-31 22:33发表的 :
写给斑竹真诚的话:
虽然昨天我的转贴文章 因一时没注意新版规的执行 被删除,心里自甘受罚。

但在此我想提议的是:

.......

————————————————————————————
——书园茶社版规试行——征求建议


友情提醒:茶社新规试行已发布,发帖请严格执行


友情提醒:转贴必须注明出处,即提供链接,否则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04: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执行力!!!

+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07: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题贴:一个月后零回复的转帖将不定期删除,因主题分类选择错的原创,没回复的转帖论坛不负保管义务。

问一声---这样删帖是不扣除财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09: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小国于2007-09-02 07:21发表的 :
主题贴:一个月后零回复的转帖将不定期删除,因主题分类选择错的原创,没回复的转帖论坛不负保管义务。

问一声---这样删帖是不扣除财富


应该会扣吧,除非幽幽手工操作才可能不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19: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恢复到两年前书院茶社以论书评学为主的氛围就好了。论坛少了个灌水空间,大家一听是“茶社”,就以为是“茶水”,忘了“书院”二字,建议专门建立一个灌水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 19: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好。好好领会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4 00: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wlztm于2007-09-02 09:22发表的 :



应该会扣吧,除非幽幽手工操作才可能不扣
版主已经加分回答,我竟然没看见。这样的删帖不扣分的
见6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4 08: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水紫荆于2007-08-31 22:33发表的 :
写给斑竹真诚的话:
虽然昨天我的转贴文章 因一时没注意新版规的执行 被删除,心里自甘受罚。

但在此我想提议的是:

.......

同感,一不小心发了3个帖子,倒损失了3个财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4 2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茶社的斑竹yoyo_i的人很好,人品也很好
支持斑竹,支持版规,我以后在常驻茶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21: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yzh_nj_china于2007-09-04 21:35发表的 :
我觉得茶社的斑竹yoyo_i的人很好,人品也很好
支持斑竹,支持版规,我以后在常驻茶社
不是吧,我人好么?

我不觉得啊,我经常删贴,有时没有注明原因

不就给你几个财富么,

要知道你来着,你下次一个财富也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5 11: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新版规还在试行,就再啰嗦一句,提个建议:

请版主还是保留3个转帖吧,转帖也并不等于垃圾帖,而且现在有了加评论的要求。

看到了幽幽的回复,理解版主的良苦用心,知道努力方向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5 12: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2、思想内容较好、有评论且符合发贴规则要求的转帖,根据内容、视回帖数量和点击率,

将给予1-10个财富的奖励;内容较好的回帖,将给予1-10个财富的奖励;

4、内容较好的讨论帖,将视回帖数量和点击率给予主帖1-10个财富的奖励;

3转贴=3财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11: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2年级数学题“帖

已删。无权删除任职以前的贴,故删9.8号2年级数学题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11: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白马西北驰于2007-09-05 11:02发表的 :
既然新版规还在试行,就再啰嗦一句,提个建议:

请版主还是保留3个转帖吧,转帖也并不等于垃圾帖,而且现在有了加评论的要求。

看到了幽幽的回复,理解版主的良苦用心,知道努力方向了,谢谢!


精华主提贴:1-50财富奖励、加威。精彩回复:1~10财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11: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ID:nuoan
违规4贴,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2 20: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学习,深刻反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8 14:53 , Processed in 0.18609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