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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 对法律界朋友的一点点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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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03: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含笑当了几天版主,我才在法律版跟帖。而且本人确实属于法盲一类,法律方面的理论、条款大多不懂。

法律的本质好像是限制人的行为,特别是对他人的行为。如果单纯的玩条款,以目前的国情,还不如直接下文件。

所以,请国内的法律界朋友多考虑人的因素。

一个人,往往无力改变环境,但是,我们不应该忘了自己还是人。有几个三代以内找不出穷亲戚的???

如果大家想玩学术,千万不要在一些又痛又痒的帖子里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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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4: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歌此话深有涵义。不大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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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7: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什么意思啊,读起来很费解 难道是朦胧派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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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20: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con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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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21: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醉乡常客于2007-08-11 03:28发表的 对法律界朋友的一点点忠告 :
因为含笑当了几天版主,我才在法律版跟帖。而且本人确实属于法盲一类,法律方面的理论、条款大多不懂。

法律的本质好像是限制人的行为,特别是对他人的行为。如果单纯的玩条款,以目前的国情,还不如直接下文件。

所以,请国内的法律界朋友多考虑人的因素。
.......

前几天刚听了老鹤的课,就用老鹤的话来回应一下醉兄:法律人是我们的身份,因此也就是仅仅只能够在自身学科疆界之内做出解释或者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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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13: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讲的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是实践的眼光。如果以实践的标尺看待法学学术研究,那么,研究者可以歇菜了。
但学术一脉不管多么脆弱,也是要向前发展的。就像我现在很穷,不能因为别人就挥剑自宫,把生路切断。因此,学术是未来的,文人自古以来就不是政治家的对手。法学要发挥学术的影响力,首先就要自己的基础弄扎实了,别整天吊儿郎当的,连个门槛也没有。正是因为缺个门槛,所以,谁都可以品头论足,学者们也硬不起来。——你研究了半天,原来讲了一个常识啊。

等法学象门学问了,有几百年的积淀了,一般人不学习搞不懂了,那么,学问就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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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斋主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8-13 16: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主恐怕另有所指。

新手,望大虾们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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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3 22: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此醉贴并无特殊涵义,本人水平也还没到糊弄或误导任何人的程度。起因帖是关于某城管被杀的讨论http://cnc.readfree.net/bbs/read ... ge-e-fpage-1.html#a,其它很多与城管有关的帖子里我的发言就不一一列举了,当时最后顶帖绝对是有原因的,如果当时不是因为我带着孩子,以及城管里有个眼尖之人出手阻拦某身着制服却出言不逊的人,我现在可能还在法律程序里。


当然,就当我是发酒疯也没关系。我总认为,在没有条件呐喊的时候,我们可以沉默,但且不可妄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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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22: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告状的门槛低了,但是法院现在也有自己的政策——能不判就不判,不论是区县级的,市级的,还是省级都是这样。

就法院内部也会有各种思想和意见。我们这边高院里刑庭的某个朋友还跟我说他们挺希望能废除死刑呢。

虽然不明白醉兄的本意,但是如果仅仅是争鸣,随他去吧。有些想法也不是什么坏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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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6: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兄是真性情呢...

其实,我在学法律之前,一样也是疾恶如仇,也是大骂世间之不平。

也不知道法律这个职业是否让人麻木,现在我的确很少有冲动了。

不管如何,欣赏兄的敢爱敢恨。我认为,人心的最深处,总是有至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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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2: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者为学术怎么做——乃至观点荒诞都不过分。但决不能出于任何其他的目的为统治者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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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2: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是个很cool的词,但有时候正是因为“专业”才导致狭隘。老醉的这个主题贴值得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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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17: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看不太懂楼主之意,城管的问题俺倒是发过一点感慨:一篇俺的旧文
为何总是城管
城管的话题无疑是现阶段最热的话题之一,这半年间听到了太多关于城管的新闻,先是深圳的城管给城管当街脱裤,随后的城管追打小商贩、上海给城管装备防弹衣、上海招考硕士城管,还有最近北京的城管副队长李志华被刺身亡事件。无怪乎有朋友开玩笑的说:今年的城管强了警察的风头,可以当选为年度最具影响力职业。想一想的确如此,原本一直为负面新闻所困的警察,今年的日子因为城管的原因要轻松了许多。说起来警察真应该感谢城管。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有客观依据的,公安系统近两年大力整顿工作作风,积极开展群众接访。其社会形象有所改善,老百姓以及传媒都感受到了这一点。而城管成为今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有深层次的原因。
  
  城管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为低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是造成城管问题的一个首要原因。城管队伍的整体学历偏低,对于执法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深。官本位的思想严重,造成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经常采取粗野、暴力的执法方式,执法的随意性很强。而由此原因,造成老百姓逐渐形成了对城管执法人员野蛮、冷血的负面印象,使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小的纠纷矛盾被成倍的放大,以至于出现了北京市李志华这样地悲剧。使两个家庭都面临失去顶梁柱的巨大经济压力和来自社会舆论的精神压力,当然还有失去亲人无法挽回的巨大悲痛。
  
  其次,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缺位,造成城管执法“师出无名”。使小商小贩与城管之间经常出现争执,而这便极有可能造成矛盾的升级。
  
  实际上,以上只是城管执法问题的表面上的原因。矛盾背后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毫无疑问,我们大家的工作生活都需要一个安定的秩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课题,城市的人员结构日益复杂、交通日益拥堵、社会冲突不断。可以说,我们的生活需要城管。而经常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的一般是进城卖菜卖水果的农民、下岗后工作无着的个体摊贩等人。他们的背后写满的是生活的艰难与世道的沧桑。他们是这个社会真正的草根。他们回家后要面对的可能是步入风烛残年的父母、可能是嗷嗷待哺的妻儿、可能是孩子伸出的要缴纳学费的双手。他们义无反顾,他们要养家糊口,简而言之,他们要生存。相信没有人愿意头顶烈日奔波于城市的大街小巷,相信没有人愿意数九寒天面对城市的天空沿街叫卖。可是,为了生存,他们找不到更好的方式!
  
  政府要的是干净整洁的街道,井井有条的社会秩序,要的是领导的政绩与脸面。但这些跟老百姓的生活压力相比又能算得了什么?生存权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衙斋卧听啸啸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真不知道现在的人民公仆有多少能拥有几百年前父母官的思想境界。
  
  另外,贫富差距的逐渐加大、腐败行为的加速蔓延、公平正义的经常缺位,也使社会最底层的草根阶层天然的对政府执法部门不信任。
  
  解决城管问题的尴尬与困局,首先要做到文明执法,注重人性化的执法。不要动不动就“砸摊子”、“抢车子”。
  
  其次要堵疏结合,为小商小贩提供一些交易的平台和场所,关心他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小商小贩的第一个名字叫“公民”,尊重他们,在庞大的城市里面为他们留出一条生存的夹缝。
  
  再次,要完善立法,针对现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症下药,从立法上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为城管执法人员指出一条明晰的道路。
  
  当然,最重要的是,努力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因素,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真正建设出老百姓希望看到的和谐社会。但愿城管早日不再成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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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7: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就是“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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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17: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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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18: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maobu于2007-08-15 17:08发表的 :
其次,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缺位,造成城管执法“师出无名”。使小商小贩与城管之间经常出现争执,而这便极有可能造成矛盾的升级。

.......

法律依据缺位,是什么意思?=没有法律依据?
能否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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