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450|回复: 1

广本大盗收万元学费教偷车 [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9 11: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嫌盗窃、传授犯罪方法罪受审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2/6084003.html
2007年08月08日05:51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一个由3人组成的盗车团伙盗窃了7辆本田雅阁汽车。昨天,3名嫌疑人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其中团伙核心成员周超曾在收取1万元学费后向他人传授盗车技艺。

  25岁的周超是河南信阳人,高中文化程度,曾在唐山一所开锁学校学过开锁技术。去年6月,他和巴特尔、河南人吴建一起预谋盗窃机动车。

  周超在法庭上说,他先拿着巴特尔出资的1万多元钱去买了电子解码器等盗车工具,之后结合自己掌握的开锁技术和巴特尔、吴建一起琢磨在盗窃车辆过程中,如何破坏车门锁、用解码器解码以及如何配车钥匙,并拿着本田雅阁车的锁心,研究如何快速开锁,不被人发现。

  从去年6月25日至8月29日,“学业有成”的周超等3人频繁在河北和北京两地作案。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共盗窃7辆本田雅阁轿车,总价值达149万余元。吴建说,每次去现场都是他偷,周超和巴特尔在一旁望风,偷一辆车大约需要20分钟,偷完他们一起驾车离开。随后,他们持伪造身份证,在隐瞒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以5万元一辆的价格将被盗车卖掉,并将赃款伙分。

  除了盗窃,周超还被控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去年7月,经朋友引见,周超认识了想学盗车技术的黄志勇。在收取了黄志勇1万元“学费”后,周超在本田车上手把手地将如何使用解码器等盗车技术教给了黄志勇,并帮黄志勇买了一套盗车工具。

  公诉机关认为,周超等3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庭上,周超等3人自愿认罪,他们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晶剑无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8-9 1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盗不绝,有许多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4 12:10 , Processed in 0.19603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