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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民工强奸妇女被抓:出示阳痿病历证明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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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7-23 21: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一名农民工在工棚里强奸一名女子。在法庭上,他拿出一份病例,称自己“有阳痿特征”,所以属“犯罪中止”,要求轻判。但法官认为,很多农民工看到他停止强奸行为后并未疲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金陵晚报报导,2007年3月的一天早晨,南京江宁区某大学建设工地一工棚内传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当民工们赶到现场时,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民工张某的妻子衣衫不整地缩在工棚一角,住在隔壁的民工李某也没穿多少衣服,下身更是赤条条的。见众人围观,张某的妻子刘某鼓起勇气指着李某说:“他是流氓,他要强奸我……”

“我不是坏人,只是压抑太久了。”在后来的庭审中,李某这样为自己辩护。据他陈述,当天早晨,他原本想去找张某借牙膏,没想到张某不在工棚内,只看到了张某的老婆刘某。即便如此,李某还是没有起歹心,没想到刘某又对他笑了一下。这一笑让李某的大脑失去了控制。他开始对刘某动手动脚,由于害怕丢人,刘某强忍着没有声张,只是极力抵抗。

见刘某不喊不叫,李某以为对方心里愿意又不好意思,遂加大了力度。虽然刘某拼尽了吃奶的力气抵抗,但李某还是三两下就撕开了刘某的贴身衣裤。眼见贞洁不保,刘某不再顾面子,拼命喊叫 “救命”,手脚并用向李某发动终极反扑。原先一门心思要侵犯对方的李某被刘某的举动搞得慌了手脚。于是,闻讯赶来的民工们就看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面对“涉嫌强奸罪”的指控,李某没有异议。但他拿出了一份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也就是说,李某虽然承认有强奸行为,但当这个强奸行为进行到一定程度时,他主动放弃了。

李某拿出的证据是一份病历。李某表示,在这份病历中,清楚地记录了自己因为“那方面”原因到医院就诊的过程。而在诊断一栏中,医生写着“病症有阳痿特征”一句话。也就是说,李某明着告诉法官,他的男性性功能有障碍,因此在强奸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即便主观上不肯放弃,客观的“不行”也将促使他不得不放弃。

根据法庭调查及公诉方提供的各项证据,法庭认定李某没有将强奸行为“进行到底”的原因是受害人刘某大声呼救而导致李某分心,不敢继续,因此属于犯罪未遂。今年7月,法庭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承办本起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李某称自己因为“阳痿”而不可能将犯罪完成,可在犯罪现场,却有很多民工看到李某在停止强奸行为后并未疲软,且医院的诊断也只是说李某可能存在阳痿的病兆,并不代表他每次都这样。因此法院认定李某并非因为自身原因停止犯罪,只是由于害怕而产生犹豫,然后导致犯罪未遂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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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3 22: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帖子

茶社和这里各发一个 不罚不行了!!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 ... AE%B1%BB%D7%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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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3 23: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处罚,按规处罚。
太过分了。

我说含笑你就不该辞,kid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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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4 12: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w8210于2007-07-23 23:59发表的 :
处罚、处罚,按规处罚。
太过分了。

我说含笑你就不该辞,kid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暑假期间在外地参加一个学习班,所以上网不是太方便,还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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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4 12: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w8210于2007-07-23 23:59发表的 :
处罚、处罚,按规处罚。
太过分了。

我说含笑你就不该辞,kid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惭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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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7: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罚的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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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fbo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8-14 17: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不能犯未遂,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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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1: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子判的不扎实呀,判的对就要在证据上钉死被告人,证据和说理都不扎实,可惜。再说民工也可怜,如果被害人表示原谅,我做法官判个缓刑就得了,给人家个改过自信的机会,这种错,是男人都容易犯。2年很可能会改变这个人的一生。我们的司法制度拯救一个人很难,要毁灭一个人太简单了。我想起了以前在凯旋上的好文章《我有一个梦》,唉,有机会再找到大家共享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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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2: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找到了,大家共享好文章,斑斑认为不合适尽管删去,但本人建议大家好好独独


人民有色情的权利
2004年12月06日03时21分 | 原始出处:凯迪网络 【原文地址】


未来中国色情娱乐传播大亨宣言
       人民有色情的权利
   ——《性书大亨》(又译〈人民反对拉里弗林〉)
  
   片名:性书大亨(People vs. Larry Flynt,(1996)
   导演:米洛斯.福尔曼(Milos Forman)
   主演:伍迪.哈里森 (Woody Harrelson), 考特尼.洛夫 (Courtney Love), 爱德华.诺顿 (Edward Norton), 布雷特.哈里森 (Brett Harrelson)
  
   故事:
   拉里弗林(Larry Flynt)是一个好色、言语粗俗而又精明的一家脱衣舞俱乐部的老板,他的情人是舞女。他创办了一份走低端市场的色情杂志,凭借着他自贫困童年就磨练出来的生意头脑,没多久他的情人就大呼小叫:我终于可以第一次和百万富翁做爱了——这份名为“好色客”的低俗色情杂志很快就大获成功。
  
   随着其色情出版帝国的逐步建立,他也开始了与各方卫道士的漫长较量,麻烦不断,还遭受牢狱之灾,其间在信仰基督教的卡特总统妹妹的感召下也有所收敛。但一次枪击事件导致他下半身瘫痪并且失去性功能,妻子也患上爱滋病逝世,愤恨与痛苦中他,他对保守势力展开反击,与一位基督教领袖就一宗诽谤案件重新对簿公堂,在其优秀律师的帮助下,这个原本声名狼籍的性书大亨兼痞子,竟然成为言论自由及民权的化身,而这场一开始充满闹剧的官司,也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并以拉里弗林的胜利而告终。
  
   然而,这个歪打正着、以身试法为人民诠释了什么是美利坚自由精神的家伙,这个行为怪异而狂妄得又有些可爱的家伙,在电影的结尾,只能寂寞地躺在床上看录象带,无限缅怀昔日和妻子在一起时放浪形骸而又至情至性的美好时光。
  
  
   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欢乐和磨难的戏剧性人生,粗俗而又顽童般的人物形象,离经叛道但又感人的爱情,机智的法庭辩论。。。。。。
  
   男主演伍迪.哈里森,从天生杀人狂(奥立弗.斯通《天生杀人狂》)摇身一变为黄色书刊发行人,他骨子里似乎生来就有那么一种邪气;饰演律师的爱德华.诺顿,那时看起来象个愣头青,但表演可一点也不清涩;女主角考特尼.洛夫,头上顶着涅磐主唱科特.柯本遗孀和马龙.白兰度外孙女两个吓人的光环,想象一下她那已经成为神话的老公和外公吧,她在本片中的表演也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导演米洛斯.福尔曼,这位和米兰.昆德拉一样从专制国家流亡到世人面前的大师,其作品中也处处充满了米兰.昆德拉那种睿智与幽默, ( “睿智.幽默”并非象“勤劳.善良”这两个词一样可以古今中外东西南北通吃一切民族---比如日本人就不懂什么叫幽默,但这一定是捷克民族的天性,再看看那本著名的〈好兵帅克〉你就会同意这种说法。)让人笑倒的对白场景层出不穷。
  
   库布里克可以把一根抛上天空的骨头变成一艘太空飞船(《2001太空漫游》),福尔曼同样也可以把一个多嘴泼妇的呵斥幻化成女高音歌响彻云霄的咏叹(《莫扎特》),无论是《飞跃疯人院》、《莫扎特》、《月亮上的男人》,还是这部〈性书大亨〉,他的电影总是融音画的精致和情绪的狂放于一体。正如想象力匮乏的无趣之人只能故做深沉,而天才能让你在开怀大笑后去思考,在这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传记片中,福尔曼用娴熟的叙事技巧和幽默的笔调讲了一个也许让当代中国当权者噤若寒蝉的严肃主题:

   人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人民有自由选择道德观念的权利,人民同样也有情色的权利。
  
   总有些当权者认为防民之口是有利于安定团结的重中之重,所以N多BBS里连“集.会”两个都会被过滤掉;他们总认为人民是小孩子,需要被管制,需要被教育,居然有人无视中国法制尚未健全的现实,抛出“以德治国”这样谬论。封建家长制和中世纪政教合一的流毒直接导致了年初那场所谓“网络扫黄”运动的产生。其实,无论那些网站传播的图片或者视频你可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但无非就是两种内容:身体,性爱。
  
   正如同拉里弗林所言:女人,不也是神创造出来的吗?夏娃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不也没有穿衣服吗?那在杂志上、在网络上刊登或者贴出裸体图片有什么不可以呢?
  
   性,当真就是洪水猛兽吗?性,食色性也,天经地义,难道了解36式或者108式或者3P之类的花样,当真就会让国民象吸鸦片一样体质虚弱道德沦丧吗?难道他们当心谁谁看了这些之后,就会不可抑制地跑到天安们广场上开性PARTY不成? 可笑之至!
  
   至于说色情网站对青少年的影响,这肯定会有的。可是这也如同拉里弗林所言,我们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难道就彻底禁止酒的生产了吗?回答是否定的。
  
   上帝总是那么不公平,出身、容貌、财富、地位、荣誉,给每个人的都不一样,但上帝也有公平之处,他给了我们每个人一把枪,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在使用那把枪时得到至HIGH的快感。
  
   人权天赋,色情无罪。
   拉里弗林有出版“黄色书刊”的权利,美国人民有阅读浏览“黄色书刊”的权利,人民有色情的权利。
  
   但,我们没有。
  
   浏览色情网站是有罪的,特别是如果你一不小心在某张让你流鼻血的贴图下面情不自禁地发个“顶”字的话;在家里看“A”片是有罪的,缺少经费的中国警察们正等着创收呢;召妓是有罪的,半夜查房的猛烈敲门声足以吓得你阳痿,此后无论是伟哥或者鹿鞭牛鞭狗鞭十全大补或者印度神油都再也不能使你雄起、、、、、、
  
   上帝啊,难道你给我们每人一把上满了弹药的枪,就是要让我们打飞机么?
  
   惟独,自慰无罪。
   听闻一女教授向建筑工人传授自慰的卫生防范措施,欣喜于终有有识之士重视工人阶级的性压抑问题,更悲哀于中国数于亿计的由农村入城的工友兄弟们、正值青春少壮而又无妻无情人者、广大的大学生阶层处于性压抑的水深火热中,更兼中国的男女比例又惊人的不协调,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性资源分配又极为不合理。
  
   呜呼!
   原来所谓“做爱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强奸,强奸不如骚扰,骚扰不如偷窥,偷窥不如意淫,意淫不如自慰”这句名言之中竟在如许无奈中的自我解嘲呵。
  
   悲哉!
   安得青楼千万间,天下饥渴之人俱欢颜!
  
   我有一个梦。
  
   我想视拉里弗林为楷模,我想借韦爵爷的品牌,创办“丽春院”娱乐休闲酒店饮食集团,我要让我的“丽春院”连锁酒店遍布中国的每一座城市,每一条国道和高速公路,每一个矿区,每一个工业开发区,每一个码头、、、、、、
  
   我要让每一个低收入者、每一个穷大学生都能消费得起,我要让每一个被悍妻逐出家门的丈夫有去处,我要让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人买得到欢娱,我要让每一个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热潮的民工兄弟们不再为生理冲动而烦恼而无奈而自慰;我要让他们不再因为在公交车上多看了几眼而遭受MM的白眼和城里人的鄙夷;我要让粗鲁的北方感受到南方的娇柔,我要让胆怯的南方感受北方的火辣;我要让偷情者不再偷情,强奸犯不再强奸,让性骚扰者不再骚扰,让偷窥者不再偷窥,意淫者不再意淫,自慰者不再自慰,让心灵变态者不再变态、、、、、、
  
   我要让当兵三年后看到的母猪不再变貂婵,让每一个不讲职业道德的皮条客无立身之处,让所有放鸽子的连放鸽子的机会都没有;我要让六朝金粉再次香漫南京的十里秦淮,我要让大红灯笼再次照亮北京的八大胡同,我要让歌声舞影再次笼罩上海的四马路会乐里;我要推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苏小小、陈圆圆、柳如是、李香君、李师师、玉堂春、、、、、我要让所有光顾过丽春院的文人都能诗意大发,我要推动诗歌创作的再度辉煌,我要造就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柳永、杜牧、温庭筠、白居易、、、、
  
   可是,我现在还不能!
  
   今天,我只能寂寞的呐喊几声,呼吁自由,呼吁民权,呼吁性服务产业的合法化,呼吁电影分级制度的出台,期盼中国色情娱乐传播业的春天到来,聊于慰籍那些在无法排解之性压抑的寂寞和悲哀中无助的人们,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者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
  
   然而,我竟又不想只做一个空喊口号的人,感谢米洛斯.福尔曼,感谢拉里弗林,感谢给民工兄弟们传授自慰卫生措施并送套给他们的女教授,是你们给了我勇气与信心,人间正道是沧桑,生命本质是爱欲,或许我现在能做的,便是行动起来,拍一些三级或者色情又或者情色DV,将色与情形诸于多姿多彩的影像,让欲望变得极具声色之美,让人性高于与兽性,让饥渴的人们从我的影象中获得望梅止渴之奇效。
  
   然而,我知道,世人眼中的色情或者A片与我所热爱的“电影艺术”四个字的距离何其遥远!而帕索里尼、阿莫多瓦、大岛渚、贝尔托鲁奇的所谓情色之作与广大的无产阶级劳苦大众的距离又有多远!!
  
   我苦思半载,今日再次学习毛主席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方悟出自己要拍的色情电影,一定要符合广大的工人、农民、无产者、士兵的欣赏趣味,通俗易懂,切不可沾染上如王家卫之流的小资产阶级的“隐晦曲折”,但又必须与日本欧美的兽性A片西片划清界限,还得洋为中用剔其糟粕吸其精华借鉴阿莫多瓦贝尔托鲁奇等大师的技巧。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相信,在性书大亨拉里弗林的光荣事迹和毛主席光辉思想的指引下,我一定能够创造出许多为人民大众所热烈欢迎的优秀的色情作品,也一定能为中国人民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漫漫征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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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2: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言:这是美国1996年最好的一部电影,也是美国历史上最被忽视的电影。它本来的名字是《人民反对拉里.弗林特》,但知之甚少,人云:如果用另一个名字《性书大亨》保准观者如云。于是我试了一下,目的是让大家真的不要错过这部电影。

《人民反对拉里•弗林特》(《性书大亨》)The People vs . Larry Flynt(1996年)
导演:米洛斯•佛尔曼Milos Forman
制片:奥利华•斯通Oliver Stone
演员:伍迪•哈里森Woody Harrelson、考特妮•拉芙Courtney Love、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
得奖记录:第四十七届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熊奖 (1997)
     第五十四届金球奖最佳导演 (1997)
     第五十四届金球奖最佳编剧 (1997)
     第五十四届金球奖最佳编剧 (1997)
     第十届欧洲电影奖欧洲影人对世界电影贡献奖 (1997)


1.法律不许私自酿酒VS5岁的拉里用马铃薯酿酒诚实地赚取利润。

这是一个讲求公平的童年,拉里可以因为爸爸偷喝他酿的利润而将一个酒罐向他头上砸去。酿酒是非法的,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另一种非法的手段来侵占它所带来的利润,这就是法律的公平,公平是没有年龄、等级、财富的存在物。

2.正当人的圣洁VS杂碎

拉里手指间点数的光面堂皇的钞票不是从光面堂皇的工作而来,但这好像并不会让钞票贬值。拉里靠妓女为生,妓女也是,他们就是生生不息的食物链。当拉里发现原来媒体在他们和所有的食物链中扮演的是烈女和婊子的角色,他将妓女与媒体结合,原来以妓女为封面的《妓女》杂志和以总统为封面的新闻周刊选择了平行的食物链。这本比《PLAYBOY》更直接的杂志里描写的“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他们的姿势是淫荡及可耻的;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姿势是淫荡及可耻的;圣诞老人和女佣在一起,姿势是淫荡及可耻的。”指控官查里.姬庭这番“淫荡及可耻”的慷慨陈词,是一个认为拉里在腐蚀正常人和青年人的一个政府的法庭,一切的司法程序都在认定而不是辩论下沉沦——如果真的存在体面人的圣洁。尽管拉里的律师艾.亚伦说:“我同样不喜欢拉里和他的杂志,但是,活在一个国家,可以做自己想做的,这就是自由,自由有代价的。”,拉里被指控罪名成立,入狱25年。这是一场原告者关于圣洁遮羞布的争夺战。

3.政治VS性爱

与其说那是拉里•弗林特自我救赎的演讲台,倒不如说是一场反阴谋的真人秀。谋杀是非法的,但拍下某人杀人的照片就可以上新闻周刊的封面,甚至得普利兹奖;但是性是合法的,人人都要做或者是都想做,但你拍下两人做爱的照片,或是女人的裸体,那就是淫荡的、可耻的、不道德的、贻害后代的。良好的基督徒和政客们歌颂伟大的自然赐予人类的肉体和灵魂,却又有人来投诉胸脯和阴道是猥亵的,这只能解释为他们实际上厌恶着自己的部分肉体和灵魂,也就是想念肉体的灵魂和被灵魂想念的肉体,那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将这些罪恶的肉体统统剜掉,做一个没有肮脏的人。正是那些用西装领带附身的关注青年健康成长的人,他们发动战争,让生灵涂炭,他们才是真正践踏青年未来成长家园和身心的刽子手。“究竟是战争的合法化还是性爱的公开化更加猥亵?”

拉里出狱了。法律保护了拉里作为公民的权利,拉里所捍卫的法律给了他自由的空气。但他为捍卫法律付出了半个肉体,当他挑衅了宗教的圣洁之后被两粒子弹击中从腰以下残废。一个拥护和捍卫法律的“人渣”成为了残废,一个对个人的极端痛苦便折射出了对立的政府的懦弱。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政府践踏法律用权利来惩戒揭穿他们的人,这就是口口声声为了下一代的政府!

4.尊严VS美国国旗的尿布

如果法律的执行是以触犯法律为代价,那应该服从法律还是法律的执行?这并非一段绕口令。拉里.弗林特已经不再是一个纠缠在“黄色”与“红色”之间的商人,他看到了尊严与权利之间藏匿的阴部。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法院要求拉里说出FBI犯毒的录像带的来源,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证据的来源。拉里只是一个证人,他负隅顽抗只是为了让那个不可告人的私部曝露与光天化日之下。在法庭上拉里.弗林特痛快淋漓地辱骂着伪善的法律执行者和他们的头目,这些人只能用封住拉里的嘴来维护自己可笑的体面和尊严。法律执行者的职责是执行法律,可最终他们却是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体面。拉里将罚金放在这个尊严荟萃的法庭上,穿上美国国旗做成的尿布,恼羞成怒的统治者只能让我们看清这些凌驾于我们头上的狼披着狼皮的嘴脸。

5.名人的情绪VS民众的自由

究竟是民众不受拘束、言论自由还是公众人物免受情绪伤害的权利重要?究竟是保护所谓的人渣还是公认的名人更有价值?拉里的那本历经磨难的《妓女》在广告中向公众所景仰的宗教领袖可韦开了一个玩笑——说他和他妈妈交媾。于是这位宗教领袖又将拉里带到了他已经习以为常的“圣地”——法庭。其实宗教领袖与拉里素昧平生,也并不是宗教领袖为传道而营造的正直和招牌式的微笑超越了人们执意维护的正统的虚伪,这是一个名人与民众孰轻孰重的问题。如果一个名人的情绪问题胜过了民众的自由言论,依据平等原则一个贫民的情绪问题也应该胜过众名人的自由言论,可就像“人不许在桥下过夜,包括富人和穷人”一样,富人还用去桥下过夜吗?如果上苍保佑的是吃饱了饭的人,那么一个名人就大于众多的民众,那这还是一个人民的国家吗?不,它成了名人、统治者猥亵和自淫的工具!

法院在最后的判决是——拉里.弗林特无罪!


美国社会的4个代表

拉里•弗林特

从一个低级趣味的书商到一个残废的疯子。将一个司法公正的问题交到这样的人的手中好像是这样一个严肃命题的商业噱头。实际上这正是米洛斯.佛尔曼的绝妙之处。人如果生而平等,那就不应该有另类和主流的区分,没有人渣和贵族的区别,没有谁应该被社会所不容和排斥的,也就不应该有楷模、典范、圣人!这似乎成为了颠倒黑白的命题。

拉里.弗林特代表的是争取公正、捍卫法律平等的斗士,他们敢于用国旗做尿布,用肉体藐视尊严,他们是人民中的少部分,是没有被政府奴化保持清醒的少部分人,所以无论言论还是行动他们都与其他人有很大差异。如果这就是另类的话,那是不苟同与大众趣味和政府教化的精神领袖,他用自己的棱角割开那些装聋作哑的面具。

让人不能理解的不是这位疯狂的拉里.弗林特娶了一个妓女、吸毒的同性恋爱滋病者,而是他娶了她,在时间的游戏深爱着对方,实现正统社会努力争取却永远不能达到的忠贞。高高在上的文明的守卫者们却在枪杀、中产阶级的困惑、暴力……中走过一个可耻的轨迹。

拉里.弗林特的妻子

妓女、孤儿、同性恋者、吸毒者、爱滋病患者、穷人,面对这些弱势人群统治者们痛斥他们的懒惰、过分的生活习惯、用国家的机器将他们打到社会的最底层。而他们是如何生存的呢?

12岁那年父亲枪杀了全家而她是唯一去认尸的人,在以人道和关怀为主题的福利院里她被别的女生按着头给她们口交了8年。而在政府的眼里,他们只是光彩政绩上的发臭的虱子。

查里•姬庭+杀手

政府究竟在干些什么?查里是一个政府的最好代言人。衣冠楚楚的君子风度和关切民生的忧国忧民的胸怀,他们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给金字塔底层讲述前方美妙风景的幽雅的贵族。对于擎起他们的底层,永远地编织着憧憬和希望。希望总归是美好的,希望就像挂在大象前方的那串香蕉,坚持和努力总会得到香蕉,即使自己得不到,自己的后代都可以在自己的努力下得到荫翳。这群大象都只知道香蕉近在咫尺,却不知道背上驮着的人高举着香蕉,直到香蕉已经发黑变臭都不可能让它得到。
总有人会觉醒,于是杀手出现了。杀手可以解决平面上不能完成的东西,它包抄到了后面,所以一切迎刃而解。政府能够让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权利就是这样一件令人着迷的东西。

查里.姬庭被控72项诈财、讼骗……罪名成立,他的审讯花了纳税人20亿美圆;而袭击拉里的凶手一直没有落网——光彩的继续是建立在不断更新表面和不让实质曝光的基础上的。

艾•亚伦

一个在奋争和明哲保身之间寻求平衡点的人。作为拉里的律师,他将拉里引导到了争取自由权利的道路,他懂得理清对方的情绪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如果非要用一个蹩脚的比喻来阐释,那他就是非暴力不合作的甘地,回避正面的冲突另辟奚径。如果说清醒的人是少数,那艾.亚伦是这少数人中的多数,他们是表面溶入社会在暗处支持着革命的智者。

当权者都是当年的智者,他们知道自己和对方,而正是这样的人成为了今后的统治者,也才有人不断地去质讯和革命。米洛斯.弗尔曼只是指出了这种人,在这里他们西服下面虚伪的尾巴还收得很完美。

关关于参演者的审评

本片的导演米洛斯•弗尔曼是伟大的传记导演,他执导的《莫扎特传》和《飞跃疯人院》两次使他赢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他与本片的制片奥利华.斯通都是自由的斗士,不过后者常常运用高速马达和剪辑让影片营造出混乱、迷茫的空洞,给人以影象上的冲击视觉,而米洛斯.弗尔曼则屏弃了技术,将重点放在了故事的叙述和人物的展现中,摄象机在他的影片里就像采访机一样好像只是在客观地记录着每寸的事实。在《人》中米洛斯仍然将视觉定格在了美国病态压抑的工业化社会上,影片深刻的寓意和尖锐的讽刺,在奥利华.斯通这个冒进的伙伴合作下,他们又创造了一部杰作——让统治者寝食难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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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2: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色情言论与政治言论

        作者:王怡  更新时间:8/5/2006

  色情与政治,一贯是新闻出版检查制度的大敌。并且检查的松紧尺度,在这两者之间也一贯是水涨船高的正比例。譬如对政治出版物的宽松度是八十度,色情出版物是六十度,那么前者倘若下降到六十度,后者便是四十度了。前者上升,依此类推。少见对政治的宽松度放松了,对色情却越发严厉的。
  
  原因何在?越是对政治放松的国度,越是政教分离,政府不再以道德权威自居,也不以某一种价值观为官方正统。所以色情出版物或者会淫乱人心,却不会危及政治。而在对政治言论严加管制的地方,必然在思想上是大一统的格局,政府标榜一种价值观,并以道德权威自居(一个在道德上缺乏神圣感的政府又如何说服大家听从一种声音呢),所以这时的色情言论,其实就是一种政治言论,他必将危及政治的合法性。对于一个以德自居的威权体制来说,一次通奸就足以将合法性的地基彻底击溃。所以在克林顿的性丑闻安然无恙之后,关于某政治人物的奸情便在威权体制之下的民众当中口口相传,天下沸腾。
  
  《性书大亨》这部电影当中,一个以性言论孜孜不倦的向社会挑战的出版家,被卷入(有时是主动进入)无穷的官司。尤其体现出色情言论的界限就等于政治言论的界限这一点。这位性书大亨在色情画报上登出一幅漫画,描写一位德高望重的教会领袖在后花园和自己的母亲乱伦。这场官司最终到达美国最高法院,辩方律师的理由是:有没有任何人看见这幅画后,会认为或者怀疑原告真的有和自己母亲乱伦的行为?如果根本没有人会这么认为,该漫画便与言论自由有关,而与诽谤罪无涉。律师这样说:我的当事人用这幅漫画表达他的价值观,及对正统的和虚伪的道德观进行抨击。尽管我丝毫不认同我当事人的价值观,也从不看他主办的色情刊物,但我喜欢这种允许不同价值和道德原则共存的自由。这种自由是我们今天得以享有诸多自由的重要前提。
  
  而对我们来说,这种道德观念的自由(哪怕是色情道德的自由)状态,却是政教合一的威权体制最可怕的敌人。尤其因为这个敌人本身也不太光明正大,所以一个威权体制往往可以崇高的名义,轻易将之变成全民的敌人。而一切对道德观念采取一元化立场的好心人,也都将轻易沦为道貌岸然者的帮凶。所以在一个看似干净的社会里,当色情刊物的言论自由被彻底剥夺之后,一切政治与思想言论的自由也就随之被取缔了。
  
  喜欢后一种自由的人就需要容忍前一种的自由。所以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认真听取了辩方律师的陈词之后,也容忍了性书大亨这一次的挑衅行为。他们认为尽管漫画的内容是不真实的,但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
  
  在我们当中口口相传的谣言是不是真实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继续瓦解一个威权体制的道德面纱。它在继续使一个政府变得越来越世俗,变得与一切崇高的事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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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2: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楼主的案例中,我们可以思索的是给与这个民工法律的审判还是人性的审判,我们的道德判断难道真的正确吗?我们的道德判断是如何形成和被培养的,它真的是理性和道德的吗?法律只能审判行为,我们却可以扪心自问。以犯罪学的角度来看,本案涉及的犯罪原因用社会综合动因分析会得出不太愉快的结果,当然还有与受害人的互动因素。我想起美国曾有个案例,一个人强奸了一个女子,法官判决其无罪,理由是那个女子穿着过于性感暴露。当时国内法学界以此大肆攻击美国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和荒唐,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看来此案法官还是考虑到了法律本身不是压抑和毁灭人的本性为目的,同时也考虑道了受害人的过错等互动因素,陪审团制度也并非一无是处,起码是先考虑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法律因素倒在其次考虑。我想起了我一个老师刘仁文教授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曾被抽签到参加一个刑事案件作陪审员,结果一说是法学博士就首先被剔出,理由就是观点偏激,不能反映正常人的感受和思维。结果最后进入陪审团的不是工人就是家庭主妇,让他很没面子。这也说明我们作为法律人考虑案件首先要从“人”的角度去考虑被告人的行为和思维,而不是首先用“法律人”的思维代替了“人”的思维,有时我们追求的所谓“专业素质”其实就是一种偏见和歧视,会蒙蔽我们原本的聪善眼光。这里引用我《论刑法上的“人”》一篇文章的一小段来说明:“如果“人”不要求其意志因素而归罪,作为刑法中的“人”如何预测其行为?在“意志”死亡的“人”的理论之下,可以说监狱的大门向你、向我、向社会中每一个人敞开。我们如何面对一个无自我意志的刑法中的“人”?或许这就是一个宣告“人”死亡的年代。当高度工业化的生产重新组合了人与人的关系,刑法中的“人”不断的追求他的权利,最终却发现其社会义务也在同样的累加。不管这个“人”的意志意识到与否,社会都要求他“明知”或“应知”,社会责任的累加和社会常识判断的能力差异,使得刑法中“人”的抽象化和具体化的不平等性在急剧加大。人之社会经验养成,受环境、知识获取能力、途径的限制,区域和时空的不同表现出差异。在科学技术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以抽象人的意志行为来指导刑事实践体现出社会知识和能力的歧视。对“愚”、“弱”者我们理应给与法律上能力的平衡而非以此为借口进行惩戒。在科技和知识爆炸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是“愚”者、“弱”者。社会分工愈加细化,我们对“专家时代”依赖即是“愚”、“弱”者时代的到来。任何”事实”其实并非自在的事实,而是个体意志对“事实”的描述,法律要求刑法中的“人”具有的某些“人”的意志,这种意志绝非法律描述的“意志”,而是法律追求的“人”的“意志”。法律虚构了人的自由行为,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强力团体通过传媒和广告等愈加控制了人的思维,人的自由行为不是在扩大,而是被社会制造的生活欲望所绑架,人愈加的社会化,对社会的依赖愈强、要求也越多,最终这个“人”必然要承受社会同样多的责任。正如卡尔•马克斯(K•Marx)所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刑法上的“人”和负有社会责任的社会人的概念在不断的趋同,这一切似乎与人之意志行为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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