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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与讨论]] 陈文笠的博客---“美利坚民族”的矛盾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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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0: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刊登于2006年6月《新东方英语》(大学版)


  美国,世界第一超级大国,有着

937 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幅员,却只有 3 亿的人口数量。但正是这 3 亿的人口,在这 937 万平方公里的熔炉中融合了世界 65 亿人的风土习俗、文化观念形成了当今所谓的“美利坚民族”。然而也正是这样特殊的一种融合,使得“美利坚民族”形成了其特有的矛盾和统一的体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个人主义  VS Teamwork

    从幼年学英语的时候就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英语中人们的名字是倒着写的,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中国人的习惯是将姓氏至于名字之前,甚至以传统的取名方式来看,三字姓名应该先是姓氏再是辈分最后是名字。因此当时的我对硬是把“刘洪涛”这么气势磅礴的名字读成“ Hongtao Liu ”(红桃六 ? )的西方文化充满的除了好奇还是好奇。后来逐渐学到了英语书信的格式,讲到老外偏是爱把收件人姓名写在最顶端,之后按由小至大的范围书写的格式,才猛然意识到中西方文化原来有如此天壤之别,甚至几乎都是对着干了。细加琢磨不难发现较之中国文化的先大局后细节的思维方式,这正是西方文化“个人主义”的醒目写照。

“美利坚民族”的文化以西方文化为基石的,从西方文化中秉承了大量个人主义的风格,并将其无限扩大,使美国人成为了世界上最以自我为中心的民族之一,它强调的是一切从自我出发的观念。这与其从小所受的教育有着相当的渊源。美国人从小便接受启发性教育,被训练拥有属于自己的想法和思维,因此在几乎任何场合,辩论以各种形式存在着:从夫妻间对一个问题看法不同而引起的辩论到国会中的驴象之争,其间都充斥着美国人 individualism 的本性。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美国夫妻间的争论或许是世界上所有民族夫妻争论中最学术、最无理也最莫名的,由一个学术问题而引发出的辩论在美国家庭中比比皆是,而在中国,学术问题成为家庭矛盾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放眼世界各国的政府最高会议,不难发现美国的两院会议也当之无愧是争论最为激烈也最为混乱的——这或许就是美国人所崇尚的民主与自由。

然而也正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将 teamwork 作为了其民族的代表精神。虽然这个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发明的词汇是整个西方社会的特色,然而现今每说到团队合作就不得不想到美国公司培训中所最看重的这一精神。美国的教育从小学开始便将孩子分成若干个团队,以合作的方式完成某一个任务从而获得学分或奖励,这种教育的模式促使美国人的思维中将团队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以体育运动为例,中国人多擅长个人运动:乒乓、羽毛球,即使是排球也只是个六人合作项目。如果说网球和篮球是中国人缺乏体力的话,看看美国人的运动不难发现几乎全都是团队合作型的集体运动:棒球、橄榄球,而西方人足球中的合作观念也明显强于中国球员,这就是他们谓之的 teamwork 。



精确  VS 模糊

    西方人有着精确的观念,美国人也不例外,也许这来自 3 亿人中德国人的血统,好在没德意志民族那么严谨,不过与中国文化相比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中国人按理说在饮食文化方面是世界民族中的佼佼者,然而中国人的食谱却从未见有美国人的食谱那样精确细致:食盐少许,花椒若干,这些模糊化的语言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流传了上千年依然如故,意会便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了,恐怕食谱上写满了“一汤匙”、“半茶匙”、“ 1/4 盎司”字眼的老美是一辈子都领悟不到这“少许”、“若干”各是多少吧,而正是面对这些模糊的字眼,老美或许更无法感悟到中国人在这每一道菜上面花的功夫吧。这恐怕也就是为什么油条在唐人街仍能卖出 1 美金的天价,而 Gongbao Chicken (宫爆鸡丁)仍能受美国人如此大的赞誉。同样的,将一切都量化的美国人在工作生活上的循规蹈矩也因此都归功于其精确的文化,每种课程出现的情况都被备案、设计处理过程,碰到实际问题后按设计按部就班地执行,最后一定总能地到预期的结果,这就是美国人的精确带给世界的福音,所以以后打开美国人的浓缩鸡汤的罐子时别忘了看下说明,一定会告诉你再加入一罐头的水来稀释鸡汤得到最佳美味。

    而如此精确的美国人,有时候却出乎意料地模糊:一个 uncle 涵盖了叔叔舅舅伯伯姑夫等等无数关系,也怪不得美国人一般都互称姓名以免混淆。而就语言本身的精确性而言,英语较之法语、德语而言也相去甚远,英语在其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美国成立以来的英语发展历程中,语法不断模糊化,从莎士比亚文学中还曾用到类似德语语法中 dich (你,直接宾格), dir (你,间接宾格), du (你,主格), ihr (你们,复数)的 thee (你,宾格), thou (你,主格), ye (你们,复数),虽然当时就不如德语严谨,没有将直接宾格和间接宾格进行细分,但如今的英语中却清一色地使用 you 一个词代替,使语言的模糊化也进一步上升。



自由  VS 限制

    美国人的自由观念,超脱了英国人的保守、德国人的严谨、中国人的儒家文化,使其成为美国人最有象征意义的文化之一。作为一个文化的熔炉,要想美利坚的土地上不存在这种自由精神恐怕也是很困难的,然而美国人的自由观念有时候着实让世界觉得有些莫名和过火。且不去说美国人所尊崇的 freedom of speech 居然还包括焚烧国旗这一项,就美国政府中所存在的 filibuster 这一特殊角色也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 Filibuster 直译的话叫做“阻止议案通过者”,在我们的想像中估计也就是个投反对票的议员,其实不然。美国人所说的 filibuster 是在议案即将被投票时,因为发现己方没有胜算而充分发挥“言论自由”这一权利的议员。该议员可以要求在投票前进行发言,在发言过程中该议员可以谈论任何他想谈论的话题,从家常谈到人生,从菜谱聊到宪法,从家谱说到历史,只要他有经历就可以如此无限制地进行下去,通过这中手段来使议案的投票得到搁置从而失效的议员被称为 filibuster 。我们完全无法想像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要员在政府大会上开如此玩笑,这种行为恐怕只能用“儿戏”或“无赖”之类的词来形容,然而在美利坚这块被赋予“自由”的国土上却完全可行,而且美国历史上有过单个议员足足讲了 1 天又 18 分钟的非官方纪录,甚至有团体作为 filibuster 交替演讲持续 75 天的史实,这实在骇人听闻。
    但是美国人是否真的完全自由呢?答案是否定的。在一个公民得到过分的自由的同时必然会与对其他公民的自由形成威胁、产生矛盾与冲突。《刮痧》一片便是对这种矛盾冲突最好的刻画。美国人的自由使他们有权利对看不惯的事物进行投诉,可以对其他人的生活方式、教育方式、行为举止等进行无礼的投诉。这种投诉完全是处于从自我的角度出发考虑的,认为自己就是执法者,自己就是仲裁者,从而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因此自由之间的碰撞有时反而形成了一种限制,甚至当两者间不平衡时,这种限制可以使人窒息。也正是这种限制迫使许大同一家无法团聚——父亲因为内疚而回到中国,一个人独守晚年;大同因为被怀疑虐待儿子而被拒绝与妻儿见面,在圣诞的晚上扮成圣诞老人沿着下水道爬上十几层的高楼只为见妻儿一面;妻子明明知道丈夫没有过错,却只能一个人带着孩子,偷偷与丈夫联系。《刮痧》是根据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圣路易斯市发生的真实故事改编的,这无疑是对美国这种自由与限制的矛盾提出的最大的挑战和最有力的抗争。



矛盾  VS 统一

    简单地说来,熔炉的本质造就了美利坚的矛盾和统一。当然,每一个民族都有着其自身的矛盾和统一:中华民族通过“以和为贵”的精神协调矛盾;日耳曼民族通过精确严密的思想限制矛盾;而“美利坚民族”希望通过这种矛盾来使其相互制约从而达到一个动态平衡来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模式。我们不是哲学家,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哪种方式才是最行之有效,或者根本没有最有效的方式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要调和其矛盾而达到统一,也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的。

posted on 2007-06-29 23:47 陈文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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