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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再谈“古史辨”派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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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5: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20世纪影响很大的疑古思潮,“古史辨”派怀疑古史,考辨伪书,在当时确实起到了思想解放的作用。尤其是顾颉刚先生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曾在学术界引起一场大争论,对其得失也有过不少评论。解放后对“古史辨”的评价起伏很大,顾颉刚先生还一度受到严重的冲击。近些年来,随着对出土的大量简帛文献的研究,尤其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开展,古书、古史研究日渐深入,很多曾经被怀疑过的问题因为有了新的证据而重新得以确认。这无疑是古史研究的重大进步。但我也注意到,现在似乎有了另外一种倾向,就是有意无意地忽视“古史辨”的积极意义,甚至对其全面否定,这一点在有的年轻朋友身上,表现最为明显。他们一听到“古史辨”派,就以“大禹是条虫”来回应。那么,今天究竟该怎样评价“古史辨”派?“大禹是条虫”的说法又是怎么回事呢?
  1923年初,顾颉刚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中,集中表达了他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要点有三:
  (1)对传统中的古史演变过程加以考辨,即可发现“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愈长”。如,周代人心目中最早的帝王是禹,到孔子时有尧、舜,到战国时有皇帝、神农,到汉以后有盘古。(2)“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如舜,在孔子时代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尧典》中就成为一个“家齐而后国治”的圣人,到孟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3)我们即使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但我们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
  顾颉刚“层累说”的提出,立即使社会各方面读古书的人都受到强烈的刺激,引起了长达半年的古史大论战。就是在这中间发生了“禹是一条虫”的小插曲。
  具体是这样的:顾颉刚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讲到“禹从何来”的问题,他解释说:“禹,《说文》云,‘虫也,从禸,象形’。禸,《说文》云,‘兽足蹂地也’。以虫而有足蹂地,大约是蜥蜴之类。我以为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当时铸鼎象物,奇怪形状一定很多,禹是鼎上动物的最有力者,或者有敷土的样子,所以就算他是开天辟地的人。流传到后来,就成了真的人王了。”禹是中国人心目中的古代英雄。“大禹治水”的故事家喻户晓。顾颉刚这样举出《说文》中的解释作证据,把古代英雄干脆抹杀,自然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因此,“顾颉刚讲禹是一条虫”的说法哄传海内,很多人讥笑他“望文生义”,“想入非非,任情臆说”。顾颉刚也很快自省这种看法实在不妥,于是对“禹”重新作了解释,称:“我对于禹的来历很愿意再下一个假定:‘禹是南方民族的神话中的人物’”,并据古史资料举出数项理由,这说明他对古史资料也有相当的承认,并非有意全部抹杀。有鉴于此,今天我们再拿“大禹是条虫”来概括顾颉刚的观点,显然就不妥了。
  从总体来说,顾颉刚创立的“古史辨”派贡献是很大的,其成就是主要的:
  首先,“古史辨”派的古史辨伪工作,对于推翻旧的臆造的古史体系,探求科学的古史系统,推进中国史学的近代化,建立了巨大的功绩。《古史辨》第1册于 1926年出版以后,胡适评价说:“这是中国史学界一部革命的书,又是一部讨论史学方法的书,此书可以解放人的思想,可以指示做学问的途径,可以提倡那 ‘深澈猛烈的真实’的精神。”以后,郭沫若评价顾氏的“层累说”“的确是个卓识”。至1957年,徐旭生评价说,“古史辨”派的治学方法虽存在问题,但是取得的成绩很大。“最大的功绩就是把古史中最高的权威,《尚书》中《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的写定归还在春秋和战国的时候。”
  自从顾颉刚发起古史大讨论之后,再也没有人糊里糊涂地将“盘古氏,开天地”的传说作为真实的历史来讲述了,这启发人们要审慎地将传说材料进行抉择,结合考古发现,仔细地考辨其中的“史影”,从而逐步地重建科学的古史体系,这是中国史学近代化的一项重要成果。
  其次,由于臆说的旧史体系,是与一千多年来束缚人们头脑的封建“道统”相一致的,因此,古史辨伪工作就具有扫荡长期毒害人们思想的封建意识的意义,与五四运动反封建的伟大潮流相一致。
  再次,“古史辨”派尤其是顾颉刚本人,对于古史辨伪与古书辨伪,作了范围广泛的考证工作,涉及许多历史问题和各种重要典籍,积累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推进了学术研究。多年来,许多研究《诗经》、《尚书》,研究古代礼制、民族、历史地理和古代神话、传说等问题的论文,都每每引用顾氏等人的论著,即因为这些论著具有学术价值。
  当然,我们也应正视顾氏学说存在的失误和局限。具体来讲也有三项:
  第一,未能注重结合考古发现来考辨古史,致使“古史辨”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古书辨”。就在顾氏提出的“层累说”等论点在社会上引起轰动之时,就有人这样提出了批评。顾氏本人也界定自己的治学范围是秦汉时期关于古史传说的演变史,承认“我也不是一个上古史专家”。20世纪的前30年考古发现已经很多,此后几十年中发现的地下实物更加丰富,我们今天“重建科学的古史体系”,正必须十分自觉地把文献材料和考古发现二者结合起来,这无疑是大有可为的。
  第二,有的地方怀疑过头,因而像杨向奎先生所指出的,造成“玉石俱焚”。“比如《左传》是一部好的古代史,但他们怀疑它是伪作,这给当时的古史研究者添加了许多麻烦,以致有人用了很大力气证明《左传》不伪。”
  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对于史料有时不能做到审慎处理,抹杀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徐旭生就曾指出:“他们对于掺杂神话的传说和纯粹神话的界限似乎不能分辨,或者不愿意去分辨。”“在春秋和战国的各学派中间所述的古史,固然有不少歧异矛盾,可是相同的地方实在更多……而疑古派的极端派却夸张他们的歧异、矛盾”。
  当然,晚年顾颉刚对以往疑古过头的问题也有所修正。比如原先认为《周礼》为刘歆伪造的看法即被他明确放弃。
  总之,不盲从旧说,善于发现可疑之点,勇敢地探索真理,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前提,历史研究也是如此。而顾颉刚“古史辨”派留给我们的,也正是这种不盲从旧说、善于怀疑的精神。这是我们今天评价“古史辨”派首先应该注意的。
  (京报网 __北京日报 陈其泰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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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文章不如不作,盖所论者人尽皆知,何待陈君探其“究竟”?真无事可做,聊赚稿费也。
顾公博闻强记、聪慧绝人,然好以文证文,又于今文家说多所服膺,故虽苦心究讨而结论每妄。今文家好污人作伪,东壁考史取信于经,顾公终不出东壁门户、今文藩篱。呜呼!百年古史辨,谁之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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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1: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在北京日报上,也有普及之功呀,不纯为赚些许稿酬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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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2: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判《古史辩》的人得势,声音很强烈。正需要楼主转贴的这一类文章来平衡,以正视听。虽然不会就此有何建树,但事关风气,不可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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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2: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到真的有些道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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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5: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宋公明于2007-06-29 12:28发表的 :
批判《古史辩》的人得势,声音很强烈。正需要楼主转贴的这一类文章来平衡,以正视听。虽然不会就此有何建树,但事关风气,不可不写。


恐怕还是支持、同情古史辨派的人多吧。就算批判者声音强烈,似乎也说不上风气败坏吧?检讨与批判、反省与驳斥,本为学术常有之风气,而当时古史辨派在对付旧学上比今日批判之者不知猛烈多少倍?是者犹是,非者已非,批判古史辨派的再不得势,恐怕顾公泉下亦不自安矣……
题外话,感觉宋兄以上发言官腔十足,难道兄刚开会下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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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版,bbnakata的帖子是转帖还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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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6: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Gossudar于2007-06-29 15:43发表的 :
醉版,bbnakata的帖子是转帖还是原创?

看样子是转的。楼主认为蓝色的两句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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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6: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地方怀疑过头,因而像杨向奎先生所指出的,造成“玉石俱焚”。
我的看法,只要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怀疑过头,那就不应该算是局限。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谁总能做到无过无不及?大家都是不是做的过了,就是有些不及。就疑古派和反疑古派而言,大家都有在有些地方话说的过头的地方。
另外,为什么会造成“玉石俱焚”的现象?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没有任何历史资料是不带石的玉,都有值得怀疑之处,左传是如此,论语、史记也是如此。古史辨派的问题是只要找到了玉中的些微瑕疵,就判定整块玉是石头,这当然不好。但是反过来说,只要找到了一块石头中的一点玉,就认为整块石头是玉,也很草率。而顾先生后来提出“不立一真,惟穷流变”的原则无疑是对上述局限的突破,也是我们今天研究古代文献所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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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0: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苏鲁支于2007-06-29 15:22发表的 :


恐怕还是支持、同情古史辨派的人多吧。就算批判者声音强烈,似乎也说不上风气败坏吧?检讨与批判、反省与驳斥,本为学术常有之风气,而当时古史辨派在对付旧学上比今日批判之者不知猛烈多少倍?是者犹是,非者已非,批判古史辨派的再不得势,恐怕顾公泉下亦不自安矣……
题外话,感觉宋兄以上发言官腔十足,难道兄刚开会下来?呵呵
仁兄忘了《走出疑古时代》是谁的大作了。其人位高权重,所谓“居高声自远”,又兼喽啰鼓噪,他们的声音够强烈的咧~~~古史辩派传人弄一套《古史考》来对垒,也只能到海南出版社去出版。其边缘化可见一斑。至于仁兄反对古史辩派的立场,又和《走出》不同,悬揣当与柳贻徵、刘掞黎相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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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0: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宋公明于2007-06-30 10:22发表的 :

仁兄忘了《走出疑古时代》是谁的大作了。其人位高权重,所谓“居高声自远”,又兼喽啰鼓噪,他们的声音够强烈的咧~~~古史辩派传人弄一套《古史考》来对垒,也只能到海南出版社去出版。其边缘化可见一斑。至于仁兄反对古史辩派的立场,又和《走出》不同,悬揣当与柳贻徵、刘掞黎相似吧。

《古史考》到海南出版社出版,纯粹是出于经济原因,是某些人意图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与所谓边缘化无关。
顾先生若在世,看到一套完全钞撮旧文、了无一字原创的书居然卖到1008元,且其版税在大部分原作者或其家属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落入某些以编者自居的人手中,恐怕心中也会有所不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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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1: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nulc于2007-06-30 10:36发表的 :


《古史考》到海南出版社出版,纯粹是出于经济原因,是某些人意图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与所谓边缘化无关。
顾先生若在世,看到一套完全钞撮旧文、了无一字原创的书居然卖到1008元,且其版税在大部分原作者或其家属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落入某些以编者自居的人手中,恐怕心中也会有所不平吧。
宋江是局外人,内情有所不知。只是海南这一套书难道卖得动吗?稿酬是按码洋拿还是一次性买断?吴主编没有申明原作者或其家属可以索取稿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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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1: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宋公明于2007-06-30 10:22发表的 :

仁兄忘了《走出疑古时代》是谁的大作了。其人位高权重,所谓“居高声自远”,又兼喽啰鼓噪,他们的声音够强烈的咧~~~古史辩派传人弄一套《古史考》来对垒,也只能到海南出版社去出版。其边缘化可见一斑。至于仁兄反对古史辩派的立场,又和《走出》不同,悬揣当与柳贻徵、刘掞黎相似吧。


仆好古文学,自不喜顾公之论。然于其学识甚佩也。
仆向不管古史辨派如何,非古史辨派如何,但读我书,偶发一言而已。故仆既非古史辨派,亦非非古史辨派。兄所出《走出疑古时代》,仆亦未留意,想必不值一读。仆于柳公仅浏览《文化史》一种,用功极浅,不敢云似。刘君则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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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2: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宋公明于2007-06-30 11:03发表的 :

宋江是局外人,内情有所不知。只是海南这一套书难道卖得动吗?稿酬是按码洋拿还是一次性买断?吴主编没有申明原作者或其家属可以索取稿酬吗?

海南的书卖得动卖不动,自有吴主编负责活动。吴主编又在前言中说,请没有授权的作品版权人跟他联系,领取稿费云云。如果原作者或其家属没有先出了1008元买书,恐怕就吴主编就可以安之若素将稿酬占为己有了。何况吴主编现在又到处发律师信,告读书中文、告超星,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吴主编既然版权意识如此浓厚,岂不知未经许可选用他人作品牟利,自己已经违法在先了吗?难道前言中轻描淡写数语就可以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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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5: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苏鲁支于2007-06-30 11:54发表的 :


仆好古文学,自不喜顾公之论。然于其学识甚佩也。
仆向不管古史辨派如何,非古史辨派如何,但读我书,偶发一言而已。故仆既非古史辨派,亦非非古史辨派。兄所出《走出疑古时代》,仆亦未留意,想必不值一读。仆于柳公仅浏览《文化史》一种,用功极浅,不敢云似。刘君则未知也。
柳、刘二氏反对顾颉刚的文章,皆收入《古史辩》第一册。两位的文章虽然平实无奇,然而如同鲁迅先生所言——前面并非浩荡的强敌,后面又是传统的靠山,他们便在其间横行过去。——引这句来比方,也许太狠了一点儿。


引用第13楼nulc于2007-06-30 12:54发表的 :


海南的书卖得动卖不动,自有吴主编负责活动。吴主编又在前言中说,请没有授权的作品版权人跟他联系,领取稿费云云。如果原作者或其家属没有先出了1008元买书,恐怕就吴主编就可以安之若素将稿酬占为己有了。何况吴主编现在又到处发律师信,告读书中文、告超星,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吴主编既然版权意识如此浓厚,岂不知未经许可选用他人作品牟利,自己已经违法在先了吗?难道前言中轻描淡写数语就可以免责吗?
“吴主编既然版权意识如此浓厚”,一定知道未经授权编选他人文章是否违法。兄举《前言》所谓请没有授权的作品版权人跟他联系,领取稿费云云,盖已“有备无患”。
有趣的是,其中一些批判胡适的文章作者及其后人,是否有意领取其稿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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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6: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现在批评古史辨时期的文字,有些不太能苟同之处,虽然这本是学术史发展的正常现象,让人感冒的是,有不少在观念及方法上处於倒退,仅是拿着新出土材料骄人,拿着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说事。我对”古史辨派”这一名称也不太认同,民国年间学者在重新评估中国古史的口号下,把一些考辨古史问题的重要文字收集起来出书,里面便有不同意见汇集,也没什麽确定的主旨、组织什麽的,那有什麽”派”呢?顾先生虽是这运动思潮的主要领导人物,似也不能因为其某些主张的问题,说成整个整个时代学者的错误,而有什麽”走出”云云。。。

曾翻看看《古史考》一大套书,感觉与瑚琏兄相似。在目前以李当令的古史研究而言,有点反省批评的声音是好的,但只觉得,吴氏其人无法担当这个重任吧!尤其书中收了不少”札记”形式的文字,颇涉人身攻击,不太喜欢,这和其人实际上有没有干这等事,是否需要平反无关。。。把这些事搞成一团,反倒模糊了焦点,实在有点无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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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6: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著作权法,他人的文章,如果作者或原发表处没有声明“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则可以不经授权甚至不通知作者而转载编选,但必须付酬。目前出版界普遍对著作权比较重视,因已有多家出版社在这方面受到重罚,但期刊界和一些编辑散文年选类图书的人版权意识仍很淡漠,常常擅自编选他人的文章而不付酬。其原因主要是被选者往往只是数千字的短文章,论稿酬只有百十来元,很少有人会为这百十元去打官司,往往打两三个电话催问一下,实在得不到也就算了。因此,小说家被侵权的情况通常较少,散文家和学者被侵权则比较普遍。目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愚意一方面应该修改著作权法:任何转载都必须得到作者授权。另一方面,对侵权的惩罚要加大力度:转载一篇小文章的稿酬虽然只有几十元,但如果未经授权被起诉,则应该十倍百倍地罚。这样一来,侵权的人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了。但中国的法律都是利益集团制定的,比如可以不经授权转载别人别刊的作品,这样荒唐的条款背后肯定有大量财大气粗的文摘选刊类杂志支持。顺便说一句,前些年曾有十几家重要的文学期刊企图发起一个禁止转载的杂志联盟,以抵制《小说月报》之类刊物对文坛的垄断,但这个联盟几乎还没成立就销声匿迹了:谁斗得过《小说月报》这么强大的“院外活动集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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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史考》最后一册关于夏商周断代工程问题的讨论还是很有价值的。有问题就需要争论,一言堂万万要不得,动不动把学术问题上升到爱不爱国的高度,更是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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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7: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yngwie于2007-07-01 16:11发表的 :
我对现在批评古史辨时期的文字,有些不太能苟同之处,虽然这本是学术史发展的正常现象,让人感冒的是,有不少在观念及方法上处於倒退,仅是拿着新出土材料骄人,拿着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说事。我对”古史辨派”这一名称也不太认同,民国年间学者在重新评估中国古史的口号下,把一些考辨古史问题的重要文字收集起来出书,里面便有不同意见汇集,也没什麽确定的主旨、组织什麽的,那有什麽”派”呢?顾先生虽是这运动思潮的主要领导人物,似也不能因为其某些主张的问题,说成整个整个时代学者的错误,而有什麽”走出”云云。。。

曾翻看看《古史考》一大套书,感觉与瑚琏兄相似。在目前以李当令的古史研究而言,有点反省批评的声音是好的,但只觉得,吴氏其人无法担当这个重任吧!尤其书中收了不少”札记”形式的文字,颇涉人身攻击,不太喜欢,这和其人实际上有没有干这等事,是否需要平反无关。。。把这些事搞成一团,反倒模糊了焦点,实在有点无谓。
这一席话,的确是旁观者清。尤其是“拿着新出土材料骄人”一语,切中肯綮。致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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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7: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borhes于2007-07-01 16:33发表的 :
根据著作权法,他人的文章,如果作者或原发表处没有声明“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则可以不经授权甚至不通知作者而转载编选,但必须付酬。目前出版界普遍对著作权比较重视,因已有多家出版社在这方面受到重罚,但期刊界和一些编辑散文年选类图书的人版权意识仍很淡漠,常常擅自编选他人的文章而不付酬。其原因主要是被选者往往只是数千字的短文章,论稿酬只有百十来元,很少有人会为这百十元去打官司,往往打两三个电话催问一下,实在得不到也就算了。因此,小说家被侵权的情况通常较少,散文家和学者被侵权则比较普遍。目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愚意一方面应该修改著作权法:任何转载都必须得到作者授权。另一方面,对侵权的惩罚要加大力度:转载一篇小文章的稿酬虽然只有几十元,但如果未经授权被起诉,则应该十倍百倍地罚。这样一来,侵权的人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了。但中国的法律都是利益集团制定的,比如可以不经授权转载别人别刊的作品,这样荒唐的条款背后肯定有大量财大气粗的文摘选刊类杂志支持。顺便说一句,前些年曾有十几家重要的文学期刊企图发起一个禁止转载的杂志联盟,以抵制《小说月报》之类刊物对文坛的垄断,但这个联盟几乎还没成立就销声匿迹了:谁斗得过《小说月报》这么强大的“院外活动集团”呢?
一旦“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版也就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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