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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进口鞋课征临时反倾销税43.46% 台财部完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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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00: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财政部\"完成中国大陆进口鞋的反倾销税“最终调查”,除了东莞一家台资企业之外,其他从中国大陆进口的鞋类,一律课征百分之四十三点四六的“临时”反倾销税;接下来,由\"经济部\"调查是否损害产业,然后再移回\"财政部\",讨论是否课征反倾销税。

   两个月前,中国大陆进口鞋类,被财政部课征临时反倾销税,财政部公告完成最后的调查认定,除了东莞兴昂鞋业这家台资企业,主动上网提供产销价格资料,不必课征临时反倾销税之外,其他大陆生产或者大陆出口到台湾的鞋类,一律课征百分之四十三点四六的临时反倾销税,这是鞋类进口关税百分之五或七点五的六到八倍不等。
   “我们问卷有上网,(东莞兴昂)他自己有把问卷送过来,检送他的相关的交易资料,要给我们审查,而且我们有去做实地的调查”
   财政部完成最后调查认定,全案将移回经济部,在四十天之内,作出大陆鞋倾销是否损害到台湾产业的最后调查认定,认定结果要再回送到财政部,财政部在接到结果之后,会由关税税率委员会审查最终税率,预订七月十二号定案。这段期间,经济部接受大陆生产厂商或者出口商“价格保证”的申请,如果出具出口价格不会低于多少而获得经济部同意时,也可以免课最终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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