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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打印内容,手写签名的借条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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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6 20: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内容,手写签名的借条是否有效?

前天电视上播放了一个案件,说一个人拿着打印内容,手写签名的借条到法院起诉,法官承认他的证据。

关于内容是打印的借条是否有效,我没有找到直接相关的法条。我觉得参考自书遗嘱的要求,这样的借据应该无效吧。我不是很有把握。请大家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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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6 2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据是一种合同,打印内容,手写签名只要表达了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有效。

大部分商业合同都是打印加手写签名,难道也都无效??!!

至于一方伪造借据,或是自己打印好后,欺骗或威胁他人签名的,这属于欺诈和胁迫,只要能够举证,法官当然不会认为借据是有效的。

其实意思表示的形式不重要,大家参见合同法,由口头/书面和其他,数据电文都可以。

关键是举证责任在何妨?一方说有效,一方说他是威逼我签署的,或说他是自己仿冒我的签名,那法官相信谁的?谁承担举证责任?是借据的所有者还是主其起无效者?

楼主可以到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中找找,看看有没有答案。

鼓励一下你,再试试。请在下面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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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6 22: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有效,除非你能证明这个签字是对方胁迫签的。内容是否打印的和此无必要关联,关键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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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5: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hw8210于2007-05-16 21:05发表的 :
借据是一种合同,打印内容,手写签名只要表达了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有效。

大部分商业合同都是打印加手写签名,难道也都无效??!!

至于一方伪造借据,或是自己打印好后,欺骗或威胁他人签名的,这属于欺诈和胁迫,只要能够举证,法官当然不会认为借据是有效的。
.......


分析得很好!

事实上就是他采用欺骗手段让人在白纸上签名,然后再用白纸打印内容。要拿到一张签有名字的白纸有时候似乎不难。最后因为量太大,被法院报给公安机关才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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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20: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事也干得出来?!

数额较大,就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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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20: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wohong于2007-05-18 15:37发表的 :



分析得很好!

.......

现在先签字还是先打印内容是能鉴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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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1: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证据的解释和举证责任的负担在谁一方,谁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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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2: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含笑饮砒霜于2007-05-18 20:28发表的 :


现在先签字还是先打印内容是能鉴定出来的
签字与打印内容不重叠,书写时间相差不大,用墨不同,你怎么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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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1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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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0: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借条的复印件有效吗.
比如,原件遗失,只有复印件,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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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hufucopy于2007-05-30 20:41发表的 :
那借条的复印件有效吗.
比如,原件遗失,只有复印件,有效吗?

不是有效无效的问题
是能不能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来使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有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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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1: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甲乙是好友,甲向乙借款5000元,本来甲是不准备向乙要借条的,可是甲的老婆坚持,这样乙方写了借条给甲方.某日甲不小心把借条连衣服一起洗了,由于借条是薄信笺写的,发现后已经不可辨认及复原.

后,乙方因为经商失败,从本地出走.甲向乙的妻子主张权利,乙妻要求出示证据.甲方自然无法提供,不过有第三人可以证明在某日甲和乙方夫妇吃饭的时候提到借款的事情,乙妻子还说"大兄弟,你放心我们不会短少你的".

问,甲方的合法权利还能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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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1: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主张

只是 原告证据证明力不足  

只有第三人的证人证言 是传来证据 且是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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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15: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有效,在实际中

工厂的采购订单,销售合同,银行的单据,劳动合同,等等

都是打印出来,手工签名

如果说“打印内容,手写签名的借条”是无条的,那么这些打印的单据岂不是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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