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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的结局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行文虽美,但结局却不尽人意。用仓促的他杀,做收尾,好似徘徊迷宫不得出口,急了撞墙,却侥幸撞了出来。池莉的小说也是这般,书读到大半都觉得不错,可越往结局去,越觉得惨淡。丢开书,说与朋友们听,有人调侃道,可能因为作家是女人,写到最后正逢每个月的那几日,到底是笑话。
这两位作家的小说结局虽有不足,但毕竟是有的。张爱玲说人生有四大憾事,其一就是《红楼梦》没有真正的结局,高中语文老师讲红楼时,也曾义愤填膺地说过,高鄂续红楼续地很混帐。受这种观点的影响,我看红楼,向来只看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怎么样,且不去管它。
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以结局出人意料而出名,所以有人就把那些beyond your mind 的结局称为欧.亨利式的结局。好莱坞的电影大底会是这样的结局,美国式的结局。
这里不能不说一下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旧体小说大底是向着好处去,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或者苦尽甘来,或者冤情昭然,或恶人恶报,善人善果……。可能因为“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一味的都是太平盛事,路人皆幸福。所以我很佩服旧日里那些写实的作家,他们是提着脑袋写文章。
小说就像一个人,看他看久了,大底有个印象,结局好似离别时的最后一瞥,印象的好与坏,受这一瞥很大的影响。
有些小说的结局是让人叫好的,比如《海上花》的末尾,写妓女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又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 “妈,我们到了三公子家里,起先的事,不要去提起。”胡适说,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
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其结局写得也很好。许三观60多岁了,三个儿子长大了,他和妻子的日子也过得很好,他突然想再去卖一次血,然后去原来卖血后常去的那家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结果血没卖成反得来一顿羞辱,他就一路走一路哭。妻子和儿子来寻他,见其状都很奇怪。儿子还不能理解反而埋怨他,后来还是老婆明白了,大骂儿子们没良心,说当初他们的爹就是为了养活他们去卖血的。后来妻子陪许三观去吃炒猪肝,喝黄酒,当她得知自己丈夫被人羞辱后又破口大骂开,骂中却影射了自己和许三观。这两次骂,骂的真好,小说的情节轮廓和悲喜情感,全被概括了。
结局好的小说,不甚枚举。结局很重要,当然也不能单单以结局来评论小说的文学价值。结局往往能反映出作家的文字驾御能力,行文行到最后,怎么收尾才能让人叫好,是不容易的。这好比唱戏唱到最后,拿什么出来压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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