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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青岛百盛"买椟还珠" 中外资双方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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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200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8 12: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年05月08日

李攻

  刘锡铮说,他曾经到北京与中国百盛总经理周福盛面谈。刘锡铮对本报记者引述周福盛的话说:过去的中方从来不管,你们为什么要管?你们就是进来了也只有建议和举报的权利。你看我们全国30多个店,有哪个店是中国人当总经理了?

  “给我一个支点,可以撬动地球。”这是阿基米德说的话。
  “外商在获得2.6%的股权之后,取得了控股地位,于是可以掌控整个公司。”这是山东禹王集团派驻合资企业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下称“青岛百盛”)中方代表刘锡铮说的话。
  再过两个月,山东禹王“进入”青岛百盛就整整两年了。这两年,刘锡铮切实领会了控股的重要性:山东禹王在付出了12714.08万元,取得青岛百盛43.31%的股权之后,除一度获得“观察员”地位之外,一无所获。
  现在,青岛百盛的外方投资者正在以诉讼的方式试图将山东禹王逐出合资公司。

  2.6%股权的“冲突”

  青岛百盛是由青岛第一百货商店(下称“青岛一百”)与新加坡金狮百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来西亚金狮集团旗下企业,下称“金狮百盛”)于1994年共同组建的。双方各占50%的股份。公司章程约定,合资公司由中方担任董事长,外方担任总经理。
  这种情况到2003年11月发生了变化。马来西亚狮贸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狮贸控股”)获得了原属青岛一百拥有的青岛百盛2.6%的股权,从而与关联企业金狮百盛一起拥有青岛百盛52.6%的股权,获得了控股地位。
  这2.6%的股权是这样获得的:青岛国资委提供的材料说,2003年1月3日,青岛一百向青岛百盛借款600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从而形成了中方股东对合资公司的欠债。2月20日,青岛百盛以青岛一百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为由提起诉讼,4月23日,法院判决青岛一百归还借款。在执行过程中,青岛百盛、青岛一百、狮贸控股三方达成和解,青岛一百持有合资公司2.6%的股权转卖给狮贸控股,由狮贸控股代为偿还借款。
  青岛商业企业托管中心2006年10月8日出具的材料披露,2003年1月,就在中方股东青岛一百向合资公司青岛百盛借款600万元的时候,青岛百盛尚欠中方股东2394万元借款。直至2006年10月,该笔借款还有1100万元没有偿还。
  也就是说,当时的中方股东没有主张自己的债权,反而又形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并且最终以股权的形式偿还了新形成的债务。

  2.6%的作用

  刘锡铮认为,这是外方为了取得控股地位而通过诉讼设定的一个“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必须经过资产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而利用法院判决这种方式,成功地避开了上述规定。
  作为国资监管部门的青岛市国资委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青岛市国资委认为,这2.6%股权的转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法规和法院执行的有关规定确实存在冲突。但作为负责国有资产的营运和托管的市商业企业托管中心在处置国有股权时应履行监管职责和评估程序。
  青岛市国资委只得“建议”:鉴于2.6%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业经法院民事裁定,如果禹王公司对法院判决和裁定有疑义,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6%的成功转让,使得外方关联企业取得合资公司52.6%的股权,取得了控股股东地位。
  在取得控股股东地位之后,外方对合资企业章程和合同进行了修改。董事会组成人数由原来的8个(中外各4人)减为7人(中方3人,外方4人)。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条款中,取消了“甲乙方(中外方)各有一名董事才可做决议”的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也改由外方担任。
  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外方已经实际控制了公司。在转让了2.6%的股权之后,青岛一百尚有47.4%的股权。但根据上述公司章程规定,青岛一百已经失去了在合资公司中的“话语权”。
  这2.6%股权的重要作用在以后更加显现出来。2005年7月13日,山东禹王通过摘牌方式取得原属青岛一百的43.31%的股权。2006年4月,狮贸控股以优先购买权未得到尊重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山东禹王与青岛一百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山东禹王是非法股东。

  中外双方的利益博弈

  现在,山东禹王和外方已经彻底撕破了脸皮。如前所述,狮贸控股已经以对山东禹王和青岛一百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狮贸控股在起诉书中说,2005年7月,在未通知狮贸控股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青岛一百与山东禹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青岛一百在青岛百盛持有的43.31%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禹王。该行为违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相关规定及合营合同约定,请求法院保护狮贸控股的优先购买权并确认上述转让行为无效。
  山东禹王则认为上述转让已知会了狮贸控股。刘锡铮说,2005年5月17日的青岛百盛董事会7名董事会签字一致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其中作为青岛百盛董事签字的有金狮集团董事长钟廷森、中国百盛总部负责人周福盛、狮贸控股总经理钟荣俊。
  刘锡铮说,狮贸控股提起诉讼意在拖延时间,实际是阻止山东禹王的进入。“这场官司打下来没有个两三年难以最后结果,这段时间中方股东就将处在空白状态。”
  双方的矛盾几乎不可调和,但开始的局面并非如此。2005年10月初,刘锡铮等人进入青岛百盛时还是受到了“礼遇”。
  “当时百盛方面给我安排了办公室,印了‘青岛第一百盛公司副总经理’的名片,还为我配备了车。”刘锡铮说。
  刘锡铮说,山东禹王在进入青岛百盛之后,发现许多问题,准备采取措施纠正,这与此前中方股东基本不问合资公司的事形成鲜明对比。外方感受到了压力,因而对山东禹王由欢迎为排斥。
  从迹象看,山东禹王在进入青岛百盛之后对合资公司提出了职务上的要求。刘锡铮说,他曾经到北京与中国百盛总经理周福盛面谈。刘锡铮对本报记者引述周福盛的话说:过去的中方从来不管,你们为什么要管?你们就是进来了也只有建议和举报的权利。你看我们全国30多个店,有哪个店是中国人当总经理了?
  本报记者掌握的情况,现在青岛百盛的外方股东对山东禹王的进入完全是排斥的态度。外方的意见是怀疑山东禹王与青岛一百的股权存在虚假交易。
  对此,青岛市国资委认为上述交易是真实的。
  以山东禹王身份进入青岛百盛外方不予认可,于是山东禹王请青岛一百以自己的名义委派其三人为青岛百盛的董事,外方仍然不予认可,认为他们实际还是山东禹王的人。
  刘锡铮说,矛盾出来之后,外方曾托人带信给山东禹王,既然不好再继续合作,就请山东禹王退出,外方将给予补偿。山东禹王对此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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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失去控股权到失去知情权

李攻

  外方通过关联方式取得控股权之后首先做的就是修改公司章程、合同。如前所述,通过修改,外方已经实际控制了青岛百盛。中方虽然还有总数47.4%的股权,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重大事项的话语权。
  47.4∶52.6,并不大的差距,其实是有着天壤之别。
  青岛市政府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青岛市十大商场业绩平均增长了33.8%,而同期青岛百盛只增长了2.6%,排名由过去的青岛市第一到最后一位。
  山东禹王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青岛百盛成立以来营业额为53亿元,亏损1.3亿元。2004年净资产由2.9亿元下降为1.3亿元。
  其实,青岛百盛的债务负担并不很重。青岛市国资委组织的评估,截至2004年底,青岛百盛企业总资产78691万元,负债49605万元,净资产尚有29356万元。
  合资公司成立之后,青岛一百为了支付拆迁费、安置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采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融集资金近亿元,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青岛市国资委的材料说,“第一百盛(青岛百盛)设立后,并未给第一百货商店带来投资回报。到1998年底第一百盛开业时,第一百货商店因长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债券本息,导致严重资不抵债,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
  而这些,在外方取得控股权之后,中方实际失去了知情权。
  狮贸控股提起的“优先权”诉讼案现在已经一年多时间,一审尚未有结果。即使有了结果,任何一方提起上诉,又将是漫长的诉讼过程。这期间,是中方股东的缺位。中方的权益又将由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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