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437|回复: 1

[【诗歌】] 从此萧郎是路人

[复制链接]
wintersk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6 02: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喜欢两句诗:“人生若只初相见”“从此萧郎是路人”,不是出自同一首,却总固执地喜欢把它们放在一起。前一句是开头,后一句是最终结局。若只是初相见,再没有以后,多好!可最终结局却是萧郎成为路人。见过一个人的博客,名字是“我是路人甲,怎能陪你走天涯?”两个路人,擦肩而过,谁又是谁的天涯?一直不愿意醒来,可是梦终于自己灭了。
昨天石头来找我,真是个意外,没想到我们今年还能再见一面。见了面,甚喜,挽胳膊,勾肩搭背,都不足以表达心里那份喜。吃过晚饭,一起出去逛街。大年初五的晚上,热闹非凡,放烟花的到处都是。不知怎的,又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两年前那个火树银花的晚上。然后她说:X又找了个女朋友,是他们医院的护士。听后心一惊,泪要掉下来了。只觉得心底的某一片轰然坍塌,灯光披头盖脸洒下来。那一刻,我竟是盲的、聋的、不存在的。然后定一定神,知道石头在看我,我不能这样。竟也可以用一些闲话轻描淡写不动声色地敷衍过去。我恨我的不动声色,但它确是我唯一坚韧的武器。
同样的夜里,一切却早已过去。谁又是那个火树银花的女子?一直猜到可能会是这样的结果,却一直不愿意却承认,终于一切还是摆在了面前。不知是何时开始的事,也许两人要论及婚嫁了也不一定。我不愿再去深问,知道这个结局就已足够。我恨我在内心深处隐隐对某个早已不再属于我的人还抱有幻想,还为此而情愿拒绝一切。终于,现在,我是自由之身了!幸好没有再去打扰他。我明白他肯定恨死我了,恨不得将我抺杀,只作一切不存在,只想让一切深埋,然后挥发掉,不留痕迹。而我还曾不识时务地去打扰他。我恨我自己。
在街上走着,却有些心不在焉,一种无力之感自心底浮起,我受不了这痛苦。说着话,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边走,一边半仰着头看那弯月,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而这一切,全是因为我在乎。我不能伤心,不能流泪,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伤心的资格。
夜里失眠,眼睁睁看着天亮起来。泪却是流不出了。想起白天翻看石头的通讯录,他换了手机号,居然没有告诉我,没有告诉我!曾经我们互留过家里的固定电话,说是将来即使有一天失却联系了,至少这个号码还是长存的。每次换号,我都迫不及待地告诉他,为了那句承诺,为了给我的主动找个理由。而今看来,一切多么可笑!我竟连个不相干的人都不如。
留不住石头,她下午两点的车走了。送她到车站,看着她走远,却不想回家,心空的想要抓住一点东西。忽然想到二中医去看看。他第一次去找我的时候,曾在那个地方上过网。我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去了,看了,所有一切历历在目,收在眼底,埋葬。还是心烦,又一路走下去,去洛浦公园。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步行过去,已经不知道累了。像一个游魂,慢慢在街上游荡。只觉得这个世界令我窒息,想找一个开阔的地方,看一看冬天的水。
风很大,不算清澈的水面波纹荡漾,可以听到水拍击岸的声音。阴天,没有太阳。所有一切隐现在灰蒙蒙的雾里。沿着岸走了很远,去看了那个叫情人岛的地方,就是河中心一片四面环水的陆地,上面种着树,还有人野炊后留下的炭黑的痕迹。其实离岸并不远,可以坐小船到达,可是因为水的阻隔,给人以世外桃源的感觉。这里算不上回忆中的伤心地。我从未和他一起到过这里,而心底,却曾幻想着能有一天,手拉手在此漫步。
走了很久,我还是要回家的,还要没心没肺地大笑,大吃大喝。因为,我没有伤心的理由。
冬天,终于是要过去了。从此以后,我和某人再无瓜葛。既然连朋友都做不了了,那干脆只当作从来不认识,从来没有过这一段。若只初相见?若无初相见?无论哪一个,结局都是好的。
曾经还想过要将从前的一切一笔一笔写下来,为了怕有一天自己会忘记。可是终于明白,忘了又怎样?记得又怎样?很多人干过这样的事,在分开很久后还要写下从前的快乐,写下对方的好。好比挽歌、祭词、悼文,祭奠死去的爱情。我做不到那么大度,没有了就是没有了,我不要再记它的好!有人收藏蝴蝶,以为有了标本,它就永远存留在那里,便是永生。殊不知,所拥的也不过只是一具尸身。
还曾以为虽然我不是最好的,但至少是独一无二的,没想到替身到处都是。谁又是谁的唯一?!
从此萧郎是路人。没有谁熬得过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6 02: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0-4 03:28 , Processed in 0.129396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