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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类牙防组”需要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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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11: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卫生部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至此,成立于1988年的牙防组正式宣告解体。卫生部的公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经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所以决定予以撤销,其相关职能与事务性工作将由卫生部统一安排。同时,卫生部在疾

  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作为卫生部领导下指导牙防工作的民间组织机构,牙防组没有法人资格,但具有戏剧性的是,近二十年来牙防组却一直向消费者认证口腔护理用品。不否认牙防组对于中国牙病防治与牙齿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发挥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然而,在法学博士李刚和上海律师陈江以牙防组不具有认证资格为由对其起诉后,公众才恍然醒悟,原来一直号称权威机构的牙防组居然是“无证行医”,其本身就存在着有待“认证”的问题。

  公众对牙防组的迷信可以说是缘于人们心灵深处的权威情结,我们总是单纯地以为权威就代表着公正与正确,于是相信“权威”的牙防组就是牙齿保健的通行证。然而,由50多名政府官员、全国各口腔医院专家组成的牙防组,在一边收取认证企业的捐资费,一边提供所谓的认证时,似乎忘记了权威的向度在于公共利益这一要义,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威”身份,铺就了一条敛财之路。眼下,随着牙防组的撤销,所有的一切似乎就要烟消云散了。

  事实上,类似资格认证这种介于政府、企业、公民之间的准市场行为,政府不可能亲力亲为,通常都是将职责委托于专业机构,像牙防组就是在卫生部批准下成立的专门机构,而政府只是制定相关规则,并行使监管职能。但现在,有关部门仅以牙防组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为由将其撤销,对于其他则一概不论。而且,撤销牙防组,意味着重新收回了认证职能,可是除非取消认证,否则如何保证新机构不步牙防组的后尘呢?因为没有监管的认证,是个谁都敢称权威的伪认证。

  其实,放眼望去,类似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机构还有不少。就在去年底,国家认监委还宣布,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等5家一度十分活跃的“权威认证机构”不具有法定认证资格,属于典型的非法认证机构。而曾经被消费者奉为最权威的中国消费者协会 “3·15标志”也因为“欧典事件”而停止认证,这不由得让人心生疑问,所谓的认证到底是在帮消费者建立信心,还是借权力寻租谋利?而与牙防组性质相近或相同的“眼防组”、“耳防组”等等可以实施“权威认证”的机构,是否也应该全部撤销?

  牙防组事件,让消费者对心目中权威机构的信任感消失殆尽,进而延伸至对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的不满。撤销牙防组只能说暂时给了公众一个交代,但如何保证行业协会、民间机构等“类牙防组”的中立性、公正性,依然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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